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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安

(國際經濟法學家、廈門大學資深教授)

鎖定
陳安,1929年5月生,福建省福安市人,國際知名的中國學者, [6]  新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奠基人之一, [7]  廈門大學法學院原院長(1987~1998)和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原所長(1987~1998),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原會長(1993~2011),中國政府依據《華盛頓公約》於1993年、2004年兩度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國際仲裁員(每國指派4名)。1981-1983年,陳安教授應邀在哈佛大學研修兼部分講學;其後多次應邀赴歐、美、澳、亞各洲十幾個國家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講學。 [6] 
現任廈門大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榮譽會長。 [7] 
陳安立足於中國國情和國際弱勢羣體即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共同立場,致力於探索和開拓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這一新興邊緣學科, [6]  為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理論框架和學科體系,做出了重要的嘗試和開拓性貢獻,初步形成為國際經濟法學領域中特色鮮明的中國學派。 [7] 
2012年,被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榮譽稱號,這是中國法學界最高的學術榮譽,迄今全國只有25位中國法學家獲得此榮譽稱號。2015年,榮獲“廈門大學南強傑出貢獻獎”,這是廈大的最高榮譽獎。 [6-7] 
中文名
陳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福建省福安市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
畢業院校
廈門大學
職    務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榮譽會長 [6] 
學術代表作
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 [7] 
主要成就
被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
職    稱
教授

陳安人物經歷

陳安教授1929年出生於福建省福安市,1946年考入廈門大學法律系。1950年畢業後,陳安教授由國家統一分配到法院工作半年,隨即調回廈大法律系執教。而後他經歷了“全國院系統一調整”等,不斷“奉命轉行”,直到1979年廈大復辦法律系,方才“奉命歸隊”,重回法學領域。
1981年,陳安教授應邀前往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從事國際經濟法研究,兼部分講學。在訪學的過程中,他的知識結構實現了質的飛躍。兩年後,他帶着專業前沿學識與國際化視野學成歸來,在廈大法學院創建國際經濟法學科,並建立起一支老中青結合、以中青年為主、後勁充足的國際經濟法研究團隊。在陳安教授的率領下,團隊為構築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科體系做出重要的開拓性貢獻。
1984年後,陳安教授開始同美國的漢金教授、傑克遜教授、洛文費爾德教授展開多次平等的學術交流,主要針對國家經濟主權問題進行爭鳴。在持續研究西方學術觀點與專業知識、同西方“權威”學者深入交流的過程中,陳安教授得出“對於來自西方的新鮮知識要敢於和善於學習,又要敢於和善於爭鳴”的結論,並在接下來的學術生涯中付諸實踐。
1987年,陳安教授擔任廈門大學政法學院院長。同年11月,他所率領的國際經濟法學術團隊出版了我國第一套自成體系的國際經濟法學系列專著。該研究成果成為創建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這一新興邊緣學科理論體系的奠基之作,並於1988年獲廈門大學學術最高獎“南強獎”一等獎、福建省第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國內各高校也爭相將之採用為教材。該團隊相繼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學研究成果獎,包括全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11項、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獎52項等。一些研究成果在海內外產生了重要的學術影響。
正是基於陳安教授帶領的學術團隊在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領域所做出的突出貢獻,在1993年11月召開的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年會上,陳安教授被推舉為會長。翌年3月,經原國家教委“教辦[1994]15號”文件批准,該全國性學術團體正式掛靠廈門大學,學會秘書處設於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秉持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知識報國,兼濟天下”的宗旨,連選連任會長的陳安教授團結全國學界和實務界同仁,緊密聯繫改革開放實際,積極開展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國內外學術交流,為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的創建和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1998年,陳安教授創辦並主編《國際經濟法學刊》(以下簡稱《學刊》)。而後經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主持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數據庫”(CSSCI)指導委員會遴選,《學刊》成為CSSCI首批收錄的來源集刊之一。2017年,我國政府主管部門授予《學刊》國家級期刊號,《學刊》實現了由“集刊”到“期刊”的成功“轉型”。二十多年來,《學刊》已開拓成為國際經濟法理論界與實務界筆耕的園地、爭鳴的論壇和“以文會友”的平台,為推動我國積極參與國際經貿法律實踐及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事務中的話語權做出了重要的學術貢獻,獲得了我國政府部門和海內外國際經濟法學界的高度評價和廣泛認同。
2005年,廈門國際法高等研究院成立,成為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學研究交流的國際性創新平台,是亞太地區唯一的自主性常設國際法學術機構。陳安教授擔任研究院首屆董事會成員,大力支持研究院的創建和發展,併為該院“國際法前沿問題研修班”授課。2006年以來,一年一度的研修班的成功舉辦,進一步拓展了廈門大學國際法學科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空間,其國際學術聲譽和影響也日益提升。
回顧陳安教授在國際經濟法領域勉力深耕的數十年,他所撰寫的《國際經濟法學芻言》(兩卷本,約212萬字,2005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五卷本,約311萬字),The Voice from China:An CHEN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中國的吶喊: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英文專著,853頁,2014年德國Springer出版社出版),《中國特色話語: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四卷本,約293萬字,201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等學術書籍,成為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科標誌性的主要著作。它們標誌着“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派”已經初步成形,並日益走向成熟。此外,連同他主編和參撰的合著四十餘種,獨撰中、英雙語專題論文數十篇,合計約2500餘萬字。陳安教授的學術論著先後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一等獎18項、二等獎11項,多種著作被廣泛採用為全國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學教材或教學參考書。
2012年,陳安教授因“為中國法學理論體系和法治建設做出的傑出貢獻”,包括為構建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理論體系做出開拓性傑出貢獻,被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這是中國法學界最高的學術榮譽。2015年,陳安教授榮獲“廈門大學南強傑出貢獻獎”,這是廈大的最高榮譽獎。 [6] 
陳安 陳安

陳安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投資法。

陳安學術成就

近四十年來,陳安教授立足於中國國情和國際弱勢羣體即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共同立場,致力於探索和開拓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這一新興邊緣學科, [6]  為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理論框架和學科體系,做出了重要的嘗試和開拓性貢獻,初步形成為國際經濟法學領域中特色鮮明的中國學派。被學界評議認為,新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奠基人之一。彙集陳安30年研究國際經濟法學主要成果的五卷本《陳安論國際經濟法學》,被認為是“中國學者構建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派的奠基之作和代表性成果。”英文專論《Voice from China: An CHEN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於2014年由德國施普林格出版社推出,進入國際主流渠道。 [7]  此外,陳安教授的學術論著先後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一等獎18項、二等獎11項,多種著作被廣泛採用為全國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學教材或教學參考書。 [6] 
陳安教授及其撰寫的書籍
鑑於他在學術上的突出成就和業績,《人民日報》(海外版)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刊物先後多次報導他的學術觀點和有關事蹟。國際名人傳記中心先後將他的個人小傳收輯於《國際名人錄》、《國際名人傳記辭典》等書。國際名人傳記研究所也將他的各個小傳輯入《當代國際名人錄》和《國際人物錄》兩書。

陳安獲獎記錄

2012年,陳安教授因“為中國法學理論體系和法治建設做出的傑出貢獻”,包括為構建中國特色國際經濟法學理論體系做出開拓性傑出貢獻,被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這是中國法學界最高的學術榮譽。2015年,陳安教授榮獲“廈門大學南強傑出貢獻獎”,這是廈大的最高榮譽獎。
陳安教授的學術論著先後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一等獎18項、二等獎11項,多種著作被廣泛採用為全國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學教材或教學參考書。 [6] 

陳安社會任職

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還曾作為中國政府依據《華盛頓公約》於1993年、2004年、2010年三度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國際仲裁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