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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

(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

鎖定
陳健,男,1956年12月12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大學文化,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住武穴市武穴辦事處李頂武村張博也垸369號。
2019年11月,武穴市人民法院判處陳健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
中文名
陳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12月12日
出生地
湖北省武穴市

陳健違紀被查

2019年5月13日,據武穴市紀委監委消息: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陳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武穴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健開除黨籍

2019年6月29日,據武穴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武穴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黨支部書記、副院長陳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陳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
陳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生活腐化墮落,索賄受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2] 

陳健提起公訴

2019年7月31日,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陳健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武穴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武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健身為國家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後,被告人陳健如實交代了部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並已退清全部贓款。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3] 

陳健依法判決

2019年11月,陳健犯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與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