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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
(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
鎖定
2019年11月,武穴市人民法院判處陳健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
- 中文名
- 陳健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6年12月12日
- 出生地
- 湖北省武穴市
陳健違紀被查
陳健開除黨籍
2019年6月29日,據武穴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武穴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黨支部書記、副院長陳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陳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
陳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生活腐化墮落,索賄受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2]
陳健提起公訴
2019年7月31日,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陳健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武穴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武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健身為國家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健依法判決
2019年11月,陳健犯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與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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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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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穴市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陳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岡紀委[引用日期2019-05-13]
- 2.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黃岡一干部被開除黨籍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9-06-29]
- 3. 武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健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武穴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08-03]
- 4.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武穴法院[引用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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