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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

鎖定
限速通常是指對一定長度距離內的路段規定一定數值範圍內的行車速度,主要目的為預先提醒司機在前方後續路段行駛中合理控制車速、防範超速危險。
限速是公路運輸安全中不可或缺、也是最重要的一環。
中文名
限速
外文名
speed limit
基本釋義
規定某路段的行車速度範圍
主要作用
預防超速行駛引發交通事故
設置依據
國家法律、工程技術和實際路況
法律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國)

限速基本含義

限速廣義限速

廣義上的限速是指為了維持正常穩定、安全可靠的生產秩序和活動流程而對各種機電設備及其人工操作等做必要的速度限制要求,以此來防範各種設備因超負荷運轉或其它原因發生意外故障或事故。 [1]  比如交通中的列車限速、網絡中的下載限速、機械中的電梯限速等。
限速作為動詞時,意思是(人、機器設備等通過各種手段或方式)限制速度。例句:這座城市所有的公交車都安裝了限速器,可對車輛實行強制限速

限速狹義限速

限速、即限制速度,是指交通部門或社區單位根據某一路段的車道數量、車輛類型、路面等級、交通流量彎道半徑、路口間距、坡度斜率、路肩寬度、中央護欄、道路設施、路段長度、自然環境、相關法規等各種實際情況制定安全合理的車速要求,並通過路牌標標識或電子導航方式提醒告知即將駛入該路段車輛的駕駛司機。 [2] 

限速限速常規

我國公路道路的限速依據主要為國家法律(相關法規)、工程技術(交通著作)和實際路況(現實環境)。相關法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權威著作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真實情況是全民整體交通安全意識仍有待提高;實際限速以法律文件為絕對前提、以交通著作為參照標準、以現實情況為靈活處理。 [3] 

限速公路限速

高速公路:60km/h-120km/h、一級公路:60km/h-100km/h、二級公路:40km/h-80km/h、三級公路:30km/h-60km/h、四級公路:20km/h-60km/h;其中高速公路設有最低限速。

限速道路限速

快速路:60km/h-100km/h、主幹路:40km/h-60km/h、次幹路:30km/h-50km/h、支路:20km/h-40km/h

限速最低限速

限速通常指最高限速,一般用於防止司機因超速駕駛而帶來安全隱患。在高快速路中,還設有最低限速。由於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速度很快,如果一些車輛速度太低就會成為路上的移動障礙,亦容易導致追尾事故。所以高快速路會設有最低限速,並且一般左車道的最低限速會比右車道的要高。遇到交通擁堵時,最低限速規定自然臨時失效。 [4]  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一般是60km/h。

限速區域限速

根據交通法律法規或企業廠區規定,在結合實際情況下通過對一個或多個特定區域進行劃分,並標準化該區域內通行車輛最高行車速度。常見的區域限速應用有學校區域限速、廠區區域限速、外來車輛區域限速等等。區域限速的最終目的是降低車輛超速事故,構建校區或廠區等區域人車物安全無憂的行車環境。

限速學校區域限速

限速 限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發佈了《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8部分:學校區域》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中提到自2019年7月1日起,學校區域限速新標準為30km/h。具體包括,學校區域所有入口處均設置“30”的限速標誌,即學校區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過每小時30公里。

限速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一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5] 

限速最高檢報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出:2023年,檢察機關守護羣眾身邊安全。協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發出檢察建議7442件,推動治理駕駛資格監管漏洞、違法限高限速等問題。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