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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頭師

(一種使用咒術的人)

鎖定
東南亞地區,自古就存在以使用降頭術為職業的人,被人稱為降頭師。 降頭師説白了,就是懂使用巫蠱咒術並有相當法力和經驗的師傅,他們絕大部分自小家境貧寒,被迫離開父母,或戰亂父母雙亡的孤兒,機緣下被老降頭師看中,從而跟隨師父到各處深山、墳場修煉與生活。
降頭師分黑衣降頭師和白衣降頭師兩種。前者以受人錢財給人下降為主,毫無道德可言;後者主要幫人解降、做合人緣等。在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寮國、印尼和緬甸等都有厲害的降頭師,不同地域的施法過程和種類多不勝數。厲害的降頭師日後大多無六親,有徒弟和幫工,有些降頭師雖然也有老婆,但也大多無子嗣,這是他們所修陰法的其中一個後遺症。
降頭術是一種可害人,也可救人的法術,行法性質明顯為陰性。因為修煉地點、作法對象往往異常秘密,這項法門既不會隨便公開傳授,也不是隨便任何人能學習接受,又經常到陰森之地(兇屋、墳場、燒屍爐)收集及製作陰性的物質(人骨屍油、幹人胎、墳土等)為作法材料,修煉法術過程極為恐怖及隱蔽。所以關於修煉的方法,多數不知其詳。
中文名
降頭師,阿贊
外文名
Tame Head Master
實    質
使用巫蠱咒術有相當經驗的師傅
分    類
黑衣降頭師,白衣降頭師
地    區
泰、柬、緬、寮、馬、印
降頭分類
月經降、飛針降、鬼仔降、情降、飛頭降
發源地
東南亞

降頭師民俗文化

降頭師 降頭師
馬來西亞巫術又稱“降頭”,在當地是一種令人生畏的“奇門”。
馬來西亞是一個伊斯蘭教國家,照理這樣的國家不應有巫術的活土壤,但事情卻恰恰相反,這裏巫術風氣之盛,到了讓人望而生畏的地步,社會上公開談論巫術,人們不以為忤,一些陳年舊案遲遲不能告破,或者丟了什麼心愛、貴重的東西找不到,往往會禮聘降頭師來幫忙。 [1] 

降頭師主要種類

按照當地的説法,巫術分為降頭蠱毒儺術等許多種。 [1] 
所謂“降頭”,就是使用某種毒物或者昆蟲為道具,在神不知鬼不覺中作用於對方,使對方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道具包括所謂“五毒”(蛇、蜈蚣蠍子蜘蛛蟾蜍壁虎)、針、鉛、特殊的“神油”等。施法時一般需要獲得被下降頭者的生辰八字,而施法的方法則有“活降”(將活的降頭物用於作法)、“死降”(將降頭物做成粉末或者液體)、“直降”(直接將降頭物作用到對方身上)、“遠程施法”(藉助煙、火等遠程實施降頭)等等,降頭粉的配方和咒語都是降頭師的“不傳之秘”。“降頭”的目的則五花八門,有人藉此追求自己的“夢中情人”,也有人試圖以此方法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1] 
所謂“蠱毒”,其實和降頭術一脈相承,都是藉助各種毒物施法對付想對付的人,但降頭術的目的是控制對方的意志和行為,而蠱毒則直接針對對方的生命,因此被稱作巫術中最神秘也最毒辣的一種,有時也被視作降頭術的高級階段,據説最神秘的降頭師可以施行所謂“飛頭降”,讓自己的頭顱離開身體,去吸食他人鮮血,據説經過7個階段、每階段49天的如法炮製,降頭師就可以得到最高深的功力。 [1] 
所謂“儺術”,指巫術通過種種複雜的技巧,讓自己進入“神人交流”或“神靈附體”的特殊狀態,此時他會變得耳聰目明,能知曉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巫師進入這種狀態後,就可以醫治疑難雜症,或尋找別人找不到的線索、事物。施行儺術時,巫師要念咒、舉行特殊的儀式,還要藉助各種奇怪的道具,有時是一些被認為特殊的動物(如黑公雞、山羊),有的巫師會磕頭請神,據説磕頭越多越靈,因此東馬有些地方看一個巫師儺術靈不靈,是看他頭上的包大不大的,包越大越多,儺術自然也就越厲害。 [1] 

降頭師歷史沿革

許多當地巫師會將巫術的源頭説成印度,説法有“泰國傳來”(和小乘佛教一起傳入)和較離奇的“取經傳來”(唐僧取經在通天河被沖走一部分經書,系小乘佛法中的讖法,衝到南洋後演變為巫術),但也有社會學家指出,巫術在馬來西亞雖流傳很久,但弄這麼大行其道,不過幾十年的事,許多巫師都有“海外背景”,其源頭並非在南洋,而是遙遠的西非貝寧,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伏都教,一些穆斯林學者一般持後一種觀點,但也有人認為,這不過只是他們不希望巫術被當做馬來西亞這個穆斯林國家的“土產”罷了。 [2] 
巫術在馬來西亞如此盛行,在許多人看來是匪夷所思的,有社會學家認為,南洋氣候濕熱,各種有毒生物瘟疫盛行,人容易患上奇怪的疾病,在無法解釋時就會將一切歸於神秘事物、力量,造成巫術的流行。至於巫師和“巫王”(RAJA BOMOH),一般都懂得一些藥理知識,也通曉催眠術和魔術技巧,儺術則是催眠和自我催眠的結合。至於有沒有“奇術”,就只有天知道了。 [2] 
隨着旅遊業的發達,在馬來西亞一些旅遊區,巫術已成了一種招徠遊客的技巧,各種各樣的“降頭道具”被當做旅遊紀念品公開兜售,信不信由您(這和伏都教發源地貝寧的情況是一樣的)。至於儺術,也是信者信,不信者不信,此次MH370飛機失聯,馬來西亞病急亂投醫,讓巫王易卜拉欣。馬今做法(儺術)尋找,結果得到的不過是(飛機乘客要麼活着要麼死了)這樣讓人哭笑不得的“判詞”。1993年,馬來西亞3名巫師莫娜。範黛、拉赫曼、胡辛聲稱“巫術通靈”,並用斧頭殺死前國會議員馬茲蘭,並將其分屍“作法”。2001年11月2日他們3人被絞死,案件轟動一時,對巫術構成極大打擊(既然降頭和蠱毒這麼靈,巫師殺人還用斧頭作甚),一些學者、專家和宗教人士藉機呼籲取締巫術,但或許是積重難返,最終這一呼籲不了了之,馬來西亞許多警察局還藉助巫師破案——當然,在報告裏他們是不會這麼寫的,而會杜撰一個“符合科學原理”的破案道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