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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文物局

鎖定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鄭文〔2009〕179號),設置鄭州市文物局,為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鄭州市文物局
成立時間
2010年2月4日
辦公地址
鄭州市隴海西路81號315室
行政級別
市級
主要職責
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

鄭州市文物局主要職責

鄭州市文物局職責內容

(一)研究擬定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制定有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全市文物調查、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
(三)負責申報、審批全市境內的文物鑽探、發掘、保護、維修項目,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工程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全市文物考古、發掘相關資格和資質的申報和審核。
(四)負責全市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組織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的規劃、保護、管理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管理工作,並指導監督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原址重建、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館藏一級文物拍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拍攝和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直播類節目製作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 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管理、協調全市博物館(紀念館)的建設及市內外博物館(紀念館)間的協作、交流等外事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的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活動的管理;負責文物商店、拍賣行和文物鑑定機構設立、撤銷的申報工作;審核辦理文物收購、經營許可證;負責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經營活動,對舊貨市場實施文物監管。
(八)組織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的科研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物保護科技創新工程,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九)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查職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十)編制全市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定全市文物系統的產業發展規劃,管理、指導文物單位開放等相關產業發展。
(十一) 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文物和博物館人才培訓。
(十二)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鄭州市文物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原址重建行政審批職責。
(二)增加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行政審批職責。
(三)加強考古發掘現場專題、直播類節目製作行政審批職責。
(四)加強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職責。

鄭州市文物局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顧萬發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4] 
黨組成員、副局長:胡鵬
負責全市國有、行業和非國有博物館建設發展管理;文物對外交流與展覽;可移動文物科技保護、修復、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回收等工作;局系統項目建設。分管博物館和社會文物處;鄭州二七紀念館,鄭州博物館(含商都遺址分館、古滎漢代冶鐵遺址分館)。 [5] 
副局長:趙舒 [10] 
黨組成員、一級調研員:王金超
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計劃、經費監管、審計;全市文物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全市文物系統安全保衞、平安建設、消防、綜治、穩定、政策法規建設、法制宣傳、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文物行政執法、督查和案件查處;文物市場的管理;公共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置等工作。分管計劃財務處,文物安全和執法督察處(政策法規處);鄭州市文物稽查大隊。 [6]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學廣
負責全市文物勘探與考古發掘;文物資源調查、文物鑑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及其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全市生態保遺項目建設等工作。分管文物考古與資源管理處;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7] 
二級調研員:王成福
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幹部、人事;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行政審批;局系統及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新聞宣傳、信訪;老幹部管理、統戰、工青婦、計生、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宣傳處)、人事處、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處(行政審批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紀委;鄭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鄭州市大河村考古遺址公園。 [8] 

鄭州市文物局內設機構

鄭州市文物局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宣傳處)。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督查、信訪等工作; 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安全保衞、會務接待工作;負責擬訂文物工作年度計劃和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擬訂文物全媒體宣傳工作計劃,開展文物宣傳、文化宣傳、對外交流、新聞發佈、媒體通報、輿情監測等活動組織協調;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負責機關信息網絡建設。 [9] 
(二) 人事處。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管理;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幹部職工培訓、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綜合目標考核、幹部職工績效考核、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出國(境)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及離退休幹部教育管理;負責統戰、計生工作。 [9] 
(三) 計劃財務處。負責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申報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年度計劃,監管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市級文物保護經費年度計劃編報並監督使用;規劃、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和文物保護基礎設施建設; 組織協調全市文物系統產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計劃管理、經費審計;負責全市文物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及政府釆購工作。 [9] 
(四) 文物考古與資源管理處。管理監督全市考古工作; 制定申報年度考古發掘計劃,組織協調配合基本建設項目的文物勘探及考古發掘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工作質量,負責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資格和考古勘探單位及勘探領隊人員資格的申報和審核,負責勘探技術員的培訓、考核等工作; 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及認定;負責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及其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工作;負責開展文物保護科技的研究應用與推廣。 [9] 
(五)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處(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利用工作,指導編制全市文物資源保護、 利用規劃;負責全市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市文物審批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審核審批;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審核審批;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核審批;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初審;負責全市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備案;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 的規劃、管理、保護和監督。 [9] 
(六)博物館和社會文物處。擬訂全市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博物館、紀念館開放工作;申報、審核市、縣級博物館及非國有博物館建設方案;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系統博物館業務工作,管理直屬博物館的業務建設,指導行業和非國有博物館業務工作;申報、審批文物的調撥、交換、借用、處理、複製、拓印、館藏文物的拍攝等;負責全市館藏文物數據庫建設;負責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回收等工作; 組織管理文物對外展覽;指導協調博物館、紀念館間的交流、 協作與資源共享,指導、管理博物館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 組織協調全市可移動文物認定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修復單位資質申報,指導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博 物館科技化、信息化、標準化的推動落實工作;負責民間文物徵集工作;指導全市文創產品的研發與推廣。 [9] 
(七)文物安全和執法督察處(政策法規處)。擬訂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全市文物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博物館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申報、審批和驗收;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各種文物犯罪活動;承擔文物商店設立的申報工作;擬訂全市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安全保衞、平安建設、消防等工作。 [9]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9] 

鄭州市文物局直屬單位

鄭州二七紀念館、鄭州市文物稽查大隊、鄭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鄭州博物館、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鄭州市商城遺址保護管理處、鄭州市大河村遺址博物館、古滎漢文化遺址保護管理所。

鄭州市文物局機構概況

2010年2月4日上午,鄭州市文物局在鄭州市隴海西路81號正式揭牌成立,標誌着鄭州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向更深層次、更高台階邁進。鄭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丁世顯,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長孫英民,鄭州市副市長劉東等領導出席儀式並揭牌。
全市擁有裴李崗遺址、軒轅黃帝故里、商城遺址北魏石窟寺北宋皇陵杜甫故里等各類文物遺存萬餘處,其中“國保”單位38處43項,“省保”單位128處。博物館館藏文物數十萬件,其藏品數量和質量在全國省會城市中居領先地位。
為更好地保護、管理和利用鄭州的文物資源,鄭州市委、市政府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強化文化遺產和文物資源統一管理,在全市行政機關普遍減員、縮編的情況下,成立了鄭州市文物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原市文化局承擔的文物管理職責劃入該局進行管理。
鄭州市文物局成立後,將秉承積極進取、勇於創新的光榮傳統,發揚老一輩文物工作者腳踏實地、不辭勞苦的工作作風,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切實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繼續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以深入挖掘、展示和傳承鄭州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為切入點,充分發揮文物資源的優勢和價值,變文化資源大市為文化資源強市,同時積極探索文物保護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投入機制,推動文物管理工作進入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軌道。 [1] 

鄭州市文物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河南省博物館行業管理優秀獎”。 [2] 
2022年9月,第九屆中國博物館及相關產品與技術博覽會“弘博獎”發佈,鄭州市文物局獲“突出貢獻獎”。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