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海鵬
(利用“靈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頭目)
鎖定
鄧海鵬,1971年出生,原系國內某報記者,2000年之後,他參加多個境外“地方教會”訓練營並從事傳教。從2013年開始,利用“靈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頭目
[1]
。
- 涉嫌罪名
-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強姦罪 [1]
鄧海鵬人物經歷
2000年之後,鄧海鵬參加多個境外“地方教會”訓練營並從事傳教。從2013年開始,鄧海鵬對原有信仰產生了懷疑,迫於生活和經濟壓力,憑藉自己對神學方面有一定研究,開始從事心靈療愈推廣和代理,以此作為主要經濟來源
[1]
。
2016年,鄧海鵬不滿足於為別人打工,通過在互聯網搜索,找到了另外一個境外理論培訓課程,併成立“心揚升生命文化諮詢(深圳)有限公司”,用於對外簽訂合同,收取培訓費等
[1]
。
2021年,鄧海鵬將培訓總部從廣東深圳搬到了福建廈門,並進行了一系列操作:一是在全國範圍設立了八大生態片區,並分別成立了9家以“心揚升”為名的關聯公司,對應掛鈎廈門總部。二是制定各地“共修沙龍”和“靈魂塑造”工作坊培訓的標準作業流程以及招攬學員的“話術”文本。三是設立新的學員推薦代理制度,每推薦成功1名新學員,就拿出其學費的30%,其中一半歸推薦義工一半歸所屬生態片區(後期改為35%,其中片區20%、義工15%)
[1]
。
鄧海鵬人物事件
鄧海鵬警方調查
經查,鄧海鵬團伙在全國設置八大片區,成立10家“心揚升”公司,設立五級組織架構:頂層為“神的管道”鄧海鵬,第二層為直接參與公司化運作的25名“中心義工”,第三層為八大片區的25名“片區義工”,第四層為八大片區的259名“外圍義工”,第五層為遍佈全國的3600餘名學員。這與傳銷團伙的營銷手法近乎一致,發展下線、設片區主管、以發展人員多少為進階途徑
[1]
。
警方查明,鄧海鵬團伙及相關公司賬户有370個,鄧海鵬用詐騙來的錢投資深圳某公司的高風險項目。警方在第一時間凍結全部涉案資金,並追繳了鄧海鵬個人違法所得800餘萬元,為後續退贓工作奠定基礎。
鄧海鵬犯罪團伙案發後,警方第一時間突擊審訊鄧海鵬,通過錄制視頻,讓鄧海鵬親口講述事實情況、大肆騙錢漁色女學員等犯罪違法事實,並將視頻向被害義工、學員展示,揭開鄧海鵬的虛假人設,被矇蔽學員徹底醒悟
[1]
。
鄧海鵬法院判決
2023年10月,鄧海鵬犯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強姦罪,數罪併罰一審獲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一十萬元。其餘7名從犯也得到了應有的審判
[1]
。
- 參考資料
-
- 1. 3600餘人被騙!《周處除三害》中現實版“靈脩”組織曝光 .澎湃新聞.2024-03-15[引用日期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