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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雲觀

鎖定
郭雲觀(1889-1961)原名雲衢,字閡疇,號文田,回族,祖籍福建泉州惠安縣百崎回族鄉,出生於浙江玉環人坎門後沙。為坎門巨賈郭國芳的第四個兒子,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中末科秀才。民國4年(公元1915年),畢業於北洋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其畢業論文《法官採證準繩》參加全國大專學校成績展覽會展出。
中文名
郭雲觀
別    名
雲衢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61年

郭雲觀工作經歷

民國5年,應第一屆外交官考試,被錄取在外交部秘書處實習,翌年 [1]  被派赴駐美大使館,並由外交部資送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國際法學及外交學。民國8年春,任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秘書。就是其秘書團將巴黎和會外交失利的消息傳回國內才爆發“五四”運動。翌年被調回外交部任職,併兼任修訂法律館纂修、北京政府外交部條約研究委員會委員、司法部法權討論會委員。民國10年9月,調任國際聯盟約法委員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參議。11月,任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秘書處股長。翌年1月,任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法官)。

郭雲觀因病辭職

郭雲觀 郭雲觀
民國14年1月,因病辭職。民國15年9月後,歷任燕京大學教授、法律系主任兼副校長,併兼清華大學法學教授。民國21年5月,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參事,併兼任司法部編纂室主任。是年11月,調任江蘇省上海第一特區地方法院院長。民國30年春,因徐維震被日偽特務綁架,又兼其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長職。在上海任職期間,兼任復旦大學、東吳大學、上海法學院等校教授,光華大學法律系主任。
1940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入侵公共租界,並佔領上海第一特區地方法院、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脅迫郭雲觀繼任院長,遭其嚴辭拒絕。郭雲觀連夜焚燒了全部重要文件,於次日凌晨化裝為勤雜人員逃出法院,並安排部分司法官員撤退至內地。此後化名蔡施福隱居寧波,期間常吟誦、手書文天祥《正氣歌》以自勉。抗戰勝利後奉令接收上海所有法院監所。民國35年12月,任上海高等法院推事兼院長。郭雲觀在國民黨政府中歷任高級職務,但始終沒有加入國民黨,並對國民黨的日益腐敗深表不滿。民國37年,中共地下黨在上海高等法院活動,經他們的教育和策動,郭雲觀掩護了這些地下黨員的活動。在“同濟學潮”中,一些進步學生被上海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宣告無罪釋放。上海市市長吳國楨大怒,指責郭為“違法判決,助長學潮”,但郭雲觀力持此判不屈。臨近解放時,並保護過一批在獄政治犯的生命安全。

郭雲觀拒逃台灣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他拒絕逃往台灣,哈弗大學法律系主任邀請其去美國任教,被其婉言拒絕,指令將法院檔案資料完整移交給人民政府。此後,仍在東吳大學、光華大學擔任法學教授。1953年因病退職,其後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文史館先後聘其任參事、館員,皆因病未就。1959年上海市新成區人民檢察院對郭雲觀在國民黨政府任職之事,以反革命罪向上海市新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審理過程中,因病保外就醫。1961年3月31日病逝,同年4月7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裁定終止審理該案。1985年11月11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1959年刑事裁定,宣告郭雲觀無罪。郭雲觀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造詣,為國際法學權威。著有《國際私法習題舉例》《中國國際私法新草案》《中外條約司法部分輯覽》等。
郭雲觀:兩任上海法院院長的傳奇經歷
臨危守節,大義感人
1941年12月8日,日本人發動了太平洋戰爭,向美、英宣戰,當日上午10時許,有日本海軍陸戰隊8名士兵,突來把守第一特區法院大門,搜查進出人員。
當時,任上海第一特區法院高、地兩級法院院長的是郭雲觀先生,在這危難之際因要處理緊急公務不得不冒險暫留。當日,英籍司法警員惠脱來傳達日軍欲與郭先生合作的信息,遭到先生嚴詞拒絕。
晚上8時半,惠脱來還帶來一名日籍武裝警員,名為保護,實為監視郭院長。第二天,又有自稱日本陸戰隊隊長的日本人,帶着數名士兵來見郭院長,以不合作就將嚴厲處置相威脅,並且不再離開。
中午,租界工部局迫於日軍壓力,派法律處主任、美國人博良到法院來勸説郭院長,讓他照常維持院務。郭雲觀院長表示,我意已決,絕不與日本人合作。並請博良傳告工部局總裁費利溥。
當晚9時,博良再次打電話給郭先生,轉告日本方面的勸誘條件。郭先生大義凜然,並且對租界工部局為了自身利益,不顧中國人的民族大義和民族感情,反覆勸降的行徑,表示極為憤慨。
1941年12月9日,身受監視的郭雲觀先生,致函各方,明確潔身辭職、退隱養痾的態度,這一天他忙到很晚。在焚燬重要機密文件後,已是10日凌晨。郭先生取來外僑常穿的衣服,喬裝自己,懷揣準備用於自殺的安眠藥片,以備再次落入日寇折手。乘着夜色漆黑、寒氣襲人、日軍換崗間隙,他隻身逃離了第一特區法院。
10日一早,日寇看守人員不見郭雲觀先生起牀,闖進房裏,不見人影,立即稟報。日本陸戰隊大批出動,四處搜捕,工部局也登報懸賞尋覓,將第一特區法院院長的位置空着,揚言虛位以待,企圖以郭雲觀先生的名望號召舊屬。郭先生堅決不與日本人合作的態度,在第一特區法院產生了連鎖反應,有數十名庭長、推事、書記官離開了法院。只有除莫潤華等少數推事員工接受偽命。
第一特區法院刑庭庭長錢鴻業與江蘇高二刑庭庭長鬱華,面對日偽威脅利誘,堅守民族氣節,不受偽命。先是錢鴻業慘遭殺害,接着,鬱華在乘黃包車回家之際,也被日寇指使浪人刺殺於善鍾路(今常熟路)寓所附近。
鬱華,字曼陀,是我國著名文學家郁達夫的胞兄,被害後,郁達夫寫了一副輓聯,上聯是“天壤薄王郎,節見窮時,各方清名聞海內”,下聯是“乾坤扶正氣,神傷雨夜,好憑血債索遼東”。這副對聯高度評價了鬱華執法不阿、為國捐軀的清名亮節,同時義正詞嚴地傾吐了詩人對強寇入侵、山河破碎的無比憤慨。因此振奮人心,傳誦一時。
鬱華在殉難之前,曾給夫人陳碧岑寫過一首詩:“劫餘畫稿未全刪,歷歷亭台憶故關。煙影點成濃淡樹,夕陽皴出深淺山。投荒竟向他鄉老,多難安容吾輩閒。江上秋風阻歸棹,與君何日得開顏。”詩句清麗,情意深沉。“多難安容我輩閒”一語,表達了他憂國憂民的心志。郭沫若後來在為鬱華撰寫的碑銘中説:“先生持法平而守己剛正,有投書以死相威脅者,先生不為所動,愛國青年之得庇護以存活者甚眾。”遭到敵人卑鄙的暗殺後,陳碧岑於悲痛之中將一件血衣保存下來,1947年在富陽鸛山修建了“鬱曼陀先生血衣冢”。
1942年1月5日,國民政府發佈公告宣佈自1941年12月8日起,公共租界內任何非法組織之法院之裁判及其他任何行動一律無效。1942年5月24日晨,來自上海第一特區法院的庭長吳廷琪、推事何景嶺等一批員工四、五十人,撤離上海,取道金華去內地,夜宿金華城外雙善鄉羅芳橋的一個廟內,適逢日軍進攻金華,發現這批員工,不問來歷,命列隊於廟旁用機槍掃射,除有一人躲在較隱蔽之處未被發現外,其餘全部殉難。

郭雲觀人物故事

郭雲觀 郭雲觀
郭雲觀先生逃出法院後,一路東躲西藏。先後在朋友家、下等旅館、貧民窟藏身,困頓經月,導致體重鋭減,面黃肌瘦。後經友人幫助,偽裝成神經病住進一家醫院調理。
郭先生為防敵偽捕獲後假借自己的名義發號施令,在醫院中親筆寫下聲明一份:“倘餘不幸被捕,誓必絕食殉國。如有以餘之名義發表文件或談話者,必皆出諸假借,請勿信之,務祈亮察。郭雲觀。”一式二十五份,分別寄送各大報館和親朋好友,密付永鎮妥善保藏。
1942年元旦,有朋友約他商談遠走計劃,準備 [2]  乘輪船取道沈家門。轉乘大帆船回玉環的坎門老家。臨行之前的晚上,郭雲觀夢見去世的母親勸阻表弟莊容穆出行,而表弟正是昔年舟行溺海而死的,郭先生認為是惡兆,便臨時改變了行期。事有湊巧,就在那年元旦,沈家門開往坎門的大帆船真的中途傾覆,同舟80餘人,僅有9人生還。
農曆春節前,汪偽政權已委派了新院長,到上海第一特區法院任職。敵偽放鬆了對郭雲觀先生的搜查,時值敵偽疏散難民還鄉,郭先生喬裝後,拍了身份照,領到了《通行證》。在親家張詠霓的幫助下,辦理了出境手續。歷經艱險,終於逃出了上海孤島,輾轉在浙東一帶農村避難。
根據計劃,郭雲觀先生本來要前往內地,因疝氣復發不能成行。1944年夏天,郭雲觀先生潛入上海看病,被日本憲兵隊偵悉,本欲拘捕入獄,因病重被監視居住。
抗戰勝利後,郭雲觀先生奉命接收上海法院監所,籌組上海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並任上海高等法院院長。
1946年,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國際法院成立。國際法院成立後的第一位中國法官是國民黨政府外交部次長徐謨。徐謨上任前,郭雲觀設宴為他餞行,倪徵噢也陪同參加宴會。
1948年上海高等法院特種刑事庭成立後,部分政治上訴案件移交該庭審理。該院下設民事3庭、刑事3庭、書記室等,郭雲觀續任上海高等法院院長。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軍事管理委員會法院接收處接管。
作為國民政府的上海特區法院首任院長,郭雲觀先生的歷史地位已不可更改,但他在民族危亡的緊要關頭,表現出愛國人士和一身凜然正氣,值得後人稱道。他對國際公法和國際私法的研究和運用,在我國開展現代法學教育中所作出的貢獻,應該得到肯定。國學大師唐文治先生在一則題辭中寫道:“餘讀郭君閔濤《辛巳蒙難記》及《明哲保身釋義》,炳炳琅琅,浩然正大之氣,流露行間,深為之嘉嘆不止也。”
1940年8月,郭雲觀先生曾寫過一篇《論執法者應先寡慾》的文章。他説:“甚矣為司法官之難也。學識難,修養尤難。修養之方不一,而首當無世俗之好……蓋心有所好,則易為物移,移則生欲,因欲生蔽。始而為人所乘,繼而為人所弄而不自覺,或覺而不能自拔。患固常起於忽微,而至於不可收拾。故好者欲之端,蔽之漸,招侮之由,而溺職之階也。”
郭雲觀於民國初年在北京大理院任推事時,曾有人打聽他的愛好,他回答:“嗜菠菜豆腐羹上置半熟雞蛋二,所好止此。”郭雲觀先生關於《執法者應先寡慾》的論述,今天讀來仍覺意味雋永。(百崎郭氏回族坎門宗親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