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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讓

鎖定
邢讓(1427~1471),字遜之,山西襄陵縣人,明朝正統十三年(1448)進士,官至禮部右侍郎
全    名
邢讓
遜之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山西襄陵縣
出生日期
1427年
逝世日期
1471年
主要成就
侍郎刑讓贖官案
最高官職
禮部右侍郎

邢讓生平經歷

十八歲時,考中舉人,入國子監,為李時勉所器重,與劉珝齊名。
正統十三年(1448),考中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景泰元年(1450),李實瓦剌歸來,請求再次遣使迎接太上皇(明英宗)。明代宗不許。邢讓上疏説:“太上皇於陛下有君之義,有兄之恩,安得而不迎?且令寇假大義以問我,其何辭以應?若從羣臣請,仍命實齎敕以往,且述迎復之指。雖太上皇還否未可必,而陛下恩義之篤昭然於天下。萬一迎而不許,則我得責直於彼,以興問罪之師,不亦善乎。”疏入,明代宗委婉答覆。
天順八年(1464),丁父憂,歸鄉。未終喪,起任參與編修《明英宗實錄》,進修撰
成化二年(1466),超遷國子祭酒。慈懿太后駕崩,議祔廟禮,邢讓率同僚上疏進諫。兩京國學教官,按例不得遷擢,邢讓等以為言,由科目者,滿考銓敍。邢讓在太學,力以師道自任,編修《辟雍通志》,督諸生誦小學及諸經。邢讓痛懲謁告之弊,為人稱道,而詆譭者也很多。
成化五年(1469),擢禮部右侍郎
成化七年(1471)三月,因在國子監用會饌錢事,翰林院學士萬安、李泰趁機陷害他,都給事中丘弘承風上奏彈劾邢讓。邢讓與後任國子祭酒陳鑑、國子司業張業、典籍王允等,一併判處死刑。諸生闕下申冤,復詔廷臣會審,最後坐死,貶謫為民。數月後,去世,年僅四十五歲。 [1-2] 

邢讓人物評價

明史》:為人負才狹中。意所輕重,輒形於詞色,名位相軋者多忌之。 [1] 
國朝獻徵錄》:負才氣,詞翰亦清勁。然強忍狹中,意所輕重人,輒形辭色鋭意,柄用而勢力相軋者忌之,故卒及禍監。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