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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樸

鎖定
遊樸(1526年-1599年),字太初,號少澗,福建柘洋(今柘榮縣)人,中國明代官員。 [3] 
遊樸自幼天資聰穎,幾歲就能吟詩作賦,14歲考取州庠生,人稱“神童”。明萬曆二年(1574年),遊樸中進士。首任四川成都府推官,針對當地弊政,直言興利除弊之策。明萬曆十七年(1589年),遊樸升任廣東按察司副使,負責鹽税。明萬曆八年(1580年),調任大理寺負責辦案工作,先後被提為右寺副、左寺正事、左寺正等職。明萬曆十四年(1586年),轉任刑部山西司郎中。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升任湖廣佈政司右參政,分管荊西片事務。後看透當局的腐敗黑暗,便憤然辭職。遊樸回鄉後,絕意仕途,應聘擔任《福寧州志》總編。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遊樸去世,享年74歲。 [3] 
遊樸任刑部山西司郎中期間,寫成《浙江恤刑讞書》上報,凡見過此奏疏之人,無不交口稱讚,稱之“中興奏疏第一”,成為判案樣板。遊樸一生正直廉明,政績卓著,朝廷稱讚他:“誠、明、恕、忠、篤”。遊樸詩文俱佳,尤善樂府詩,曾參與撰修《四川總志》,生前著有《諸夷考》《藏山集》《嶺南稿》《滿山社草》《石倉詩選》等多部論著,可惜多數散佚,後人整理其遺文編成《遊參知文集》。 [3] 
太初
所處時代
出生地
福建柘洋(今柘榮縣)
出生日期
1526年
逝世日期
1599年
主要作品
《遊參知文集》
本    名
遊樸

遊樸人物簡介

遊樸像 遊樸像 [2]
遊樸,字太初,號少澗,福建柘洋(今柘榮縣)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生。遊樸天資聰穎,自幼刻苦向學。在父遊德教導下,少時就能吟詩作賦,被鄉人稱為“神童”。隆慶元年(1567年)中舉人。萬曆二年(1574年)中進士,時年48歲。
遊樸4歲識字,能辨平仄,9歲能寫文章,作詩賦。13歲時,父焚梵枯,命其作律詩一首紀事,他即吟道:“ 鳥央 鳥傳雙樹,牛車遍九墳。千年悲漢俑,一夜快秦灰。推廓今誰任,淵源自此開。聖漠與家訓,二曜並昭回。”時人稱為神童。14歲,考進州庠生,旋即補廩。後因父親、祖母相繼去世,家庭經濟拮据,便在私塾邊教書邊自學。隆慶元年(1567年)中舉人,萬曆二年(1574年)中進士後步入仕途。 遊樸為官愛民廉潔,辦理冤獄不滯成案。首任成都府推官,奉兩院差委,到四川各地考察民情,處理案件,針對當地弊政,提出自己看法,興利除弊,有口皆碑,萬曆七年(1579年)救書稱他“簡府有眾,緣法 術情,可謂克舉厥官”。繼大理寺評事、右寺副、署左寺正事、實授左寺正等職期間,對各地上報的大小獄詞,細心研審,多所平反。萬曆十年(1582年),敕書褒獎曰:“國刑不僭,民命無冤,民稱惟良。”任刑部山西司郎中時,奉敕恤刑浙江,認真清理積案。時人觀其讞牘,莫不認為是中興奏疏第一,一時在法界爭相奉為楷模。相國王荊石讚道:“此人有學,宜任學憲。” 遊樸為官剛直不阿、不畏權勢,任廣東按察司副使時,察知當地總兵李棟勾結城社勢力,魚肉人民,官吏士民敢怒不敢言。他不顧自己安危,挺身而出,呈文舉報,挫其氣焰。遊樸任湖廣佈政使司右參知,分守荊西道,駐紮承天府帶領德安府期間,荊門州世豪李天榮(一作李天雲)擁有黨羽千數,遍佈郡邑,把持官府,擅自增加州賦,士民受害,怨聲載道。遊樸將李天榮及其主要爪牙逮捕下獄,宣佈李天榮罪狀,判他死刑。百姓稱快,奔走相告:“吾自此眠始貼席。”李天榮黨羽勾結貪官污吏、太監奸臣一班人,到處煽惑造謠,進行攻擊報復,致使遊樸被迫辭職。當地士民挽留不得,護送他至百里外泣別。荊門鄉宦餘賢等人為立《遊公大政記》頌其德,禮部李維禎為立“去思碑”以志念。 遊樸辭官歸裏後,絕意仕途,窮研經史,不廢吟詠,與弟遊詔白首同居,共敍天倫之樂。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謝世,葬於柘城西郊曲瑤下(今柘榮一中大門右側)。崇禎九年(1636年),福寧州人把他列入鄉賢祠從祀。1983年,柘榮縣人民政府將其墓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遊樸事蹟介紹

在《上四川兩院書》中,針對鑄錢之弊,指出:“今省中開局鼓鑄已三年,糜費銀糧已數千,鑄錢已數百萬矣。然而,閭閻之下,未得一錢之利,徒有督促之苦。騷然而動,嗷然而怨,公私病焉。”提出解決弊端的辦法在於順民之情,破去一切禁令之煩苛。遊樸還在《議灌縣驗糧書》、《議徵輸》、《答四川撫台書》等所上奏報文章中,提出種種減輕民眾負擔的措施,抑制地方豪強對貧苦百姓的盤剝。其所到之處,辦理冤誣,不滯成案,深得百姓敬重。萬曆七年(1579年)初,遊樸受四川督撫之命,與敍州府同知魏樸如,率同董良遂、戈一龍、劉止、彭師古、楊秉鉞、李承霧、彭應元等文士,撰修(萬曆)《四川總志》。開志局於濂洛大儒祠,搜摭故實,旁採藝文,令各郡、縣上報有關資料,以供採擇,歷5個月而成書。經四川提學副使郭棐裁正,於同年秋正式修成《萬曆四川總志》34卷。《四庫全書總目》評道:“其書於尹吉甫商瞿、董永、楊時之類,舊志誤收者,頗有駁正。於趙戒、張商英之類,舊志溢美者,頗有簡汰。惟職官不載守令,未免疏略。而以先代帝紀列於前,亦非輿記之體也。”對該書給予中肯的評價。 [1] 

遊樸萬曆八年

遊樸調任大理寺評事,赴京城上任。
遊樸在大理寺任職,盡心盡職,對所審案件,均細心研究,遇有冤情,多加平反。萬曆十年(1582年),敕書讚道:“國刑不僭,民命無冤,足稱惟良。”先後升任右寺副、左寺正等職。萬曆十四年(1586年),遊樸在大理寺任滿6年,照章應予遷秩,因其在法曹素有名望,故留在吏部,轉任刑部山西司郎中。任內,曾奉敕恤刑浙江。時浙江案卷,十分複雜,遊樸悉心研究,將其整理成讞牘上報。凡見其整理讞牘的人,莫不交口稱讚,稱之為楷模。遊樸執法多年,政績顯著。

遊樸萬曆十七年

遊樸升任廣東按察司副使,職司鹽屯。廣東鹽税是官府重要財政收入,但弊病很多。時奸商、猾吏相勾結,走私漏税,使國家收入大減。遊樸痛恨此弊,發憤清查,並訂閲規章制度,凡購鹽均需照章辦理,增加國庫收入。還重視水利建設,疏浚河道,不僅使屯田軍、民悦服,還惠及眾多百姓。時葡萄牙人在澳門與國人貿易,此事本屬海道管轄,但掌管海道的官員卻視之為生財之道,企圖從對外貿易中取利。遊樸巡海至澳門,認為雙方貿易應有法規,遂與葡萄牙人簽訂法規,人皆稱奇。時有總兵李棟仗勢魚肉百姓,地方官吏和百姓均敢怒不敢言。遊樸憤然上書兩院,揭露李棟惡行。李棟惡行稍斂,但使人散佈謠言,中傷遊樸。所幸李棟惡名遠揚,輿論是非分明,遊樸方保無事。

遊樸萬曆二十一年

遊樸升任湖廣布政司右參政,分守荊西。時值饑荒,流民雲集。遊樸竭力抑強豪,濟災民,救活數萬百姓。時有荊門州豪紳李天榮,結徒成黨,心腹爪牙千餘人,佈滿州、郡,成為地方一霸。地方吏員、殷實之家都要奉送部分收入,供其花費,方保無憂。李天榮還派人四處打探人家隱私,以敲詐勒索。甚至竄改租契,以增加賦税。還包攬詞訟,上下其手,操縱生殺大權。州民苦不堪言,聞遊樸清正廉明,紛紛前來投訴。遊樸決心為民除害,命州司馬潘一複審查此案。潘一復經過察勘,將奸人逮捕治罪。李天榮得知大怒,派手下散佈流言,中傷潘一復。諫官受其欺矇,也交章彈劾,終使潘一覆被罷官。遊樸盡力為潘一復辯明冤屈,也遭李天榮及其爪牙讒毀,使其不能安位。遊樸憤而辭官歸隱,當地民眾挽留不得,只好相送泣別。荊門士紳餘賢等立《遊公大政記》,禮部李維楨立《去思碑》,分別記述遊樸為民除害之事。
遊樸回鄉後,絕意仕途,應聘任《福寧州志》總裁。與弟遊詔白首同居,督子孫讀書,安享晚年。

遊樸萬曆二十七年

遊樸去世。
遊樸不僅為官清廉,且詩文並茂,樂府詩尤為出色。李維楨在《大泌山房集》中評遊樸為詩,“國事民情,有所感慨,形諸詠歎。率自創體裁,不復仿效。悲壯激烈,渾樸真致。”遊樸著有《藏山集》、《嶺南稿》、《滿山社草》、《石倉詩選》、《武經七書解》、《浙江恤刑讞書》、《遊太初樂府》等,但大多數散佚。後人整理其遺文,編成《遊參知文集》。

遊樸主要著作

遊樸生前著有《藏山集》、《嶺南稿》、《山社草》、《石倉詩選》、《武經七書解》、《浙江恤刑讞書》、《遊太初樂府》等,已佚。惟有州人張大光在遊樸去世後所蒐集編印的《遊參知文集》二卷尚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