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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楨

(晚明文壇盟主、禮部尚書)

鎖定
李維楨(1547-1626),字本寧,湖北京山 [1]  [4]  。晚明大臣、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隆慶二年(1568年),舉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萬曆朝,參修《穆宗實錄》,進修撰。出為陝西右參議,遷提學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員),河西兵備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啓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職居家賦閒。天啓初年,為南京太僕卿,旋改太常卿。四年,太常卿董其昌復薦,召為禮部右侍郎,後進南京禮部尚書(從一品)。天啓六年,卒於家,年八十。崇禎繼位,贈太子太保 [1] 
李維楨秉性樂觀豁達,交際廣泛。文章恢宏恣肆,極有才氣,每天都有人前往請教。他的詩歌各體兼備,尤擅七言古詩律詩絕句,風格多樣,可見雄渾壯闊、滄桑悲涼、清遠明麗、輕鬆戲謔等各種詩風。撰寫的碑文、題辭幾乎遍及海內。明萬曆時期,以李維楨為代表的湖北作家羣體以強有力的現實存在,閃現出璀璨的光芒,證實了“惟楚有材”的價值與魅力。 [2-4]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列傳第一百七十六·文苑四》為李維楨立有傳記:“李維楨,字本寧,京山人。父裕,福建布政使。維楨舉隆慶二年進士...”
本寧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湖廣京山
出生日期
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
逝世日期
1626年(天啓六年)
主要成就
禮部尚書太子太保 晚明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
主要作品
《大泌山房集》《史通評釋》
本    名
李維楨

李維楨人物生平

晚明文壇盟主李維楨。李維楨(1547~1626),字本寧,湖北京山人。21歲時於穆宗隆慶二年(公元1568)進士。父子皆為進士(其父李淑字師孟,號五華山人,頗有文才,曾任浙江僉事、河南左參議、廣西右佈政、福建布政使)。李維楨生平歷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五任皇帝。進士及第後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明萬曆時參與修纂《穆宗實錄》,晉升修撰。之後出任陝西右參議(省布政使之下,分領各道),升提學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員),河西兵備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啓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職(從二品)居家賦閒。70餘歲時,朝廷決議起用年老舊臣,又召他為南京太僕寺卿,旋改太常寺卿。給事中薛大中疏薦他篡修《神宗實錄》,但因故辭官未就。天啓4年(公元1624)4月,太常卿董其昌再次向皇上推薦他,被召為禮部右侍郎,三個月後晉升南京禮部尚書(從一品)。他是因修史之事得以重新起用晉官。他博聞多才,位高爵顯,然遭人忌,78歲時要求告老還鄉。1625年正月回京山故里,1626年在家去世,年80歲。明崇禎時,晉爵“太子太保”( 見《明史·文苑四》)。 [3] 

李維楨個人著作

李維楨是晚明著名文學家,文壇領軍人物。他弱冠之年入翰林院,博聞強記,與同館宿耆許穆齊名,當時館中有俗語:“記不得,問老許;做不得,問小李。”他位高爵顯,文章弘肆,在文壇聲名隆厚,《明史》稱他“負重名垂四十年”。傳世作品在《四庫全書》中載有《大泌山房集》134卷,《史通評釋》,集詩6卷,雜文128卷。他的詩文字畫弘肆博大,才氣縱橫。作為晚明名士,《明史·文苑傳》將他與唐寅文徵明徐渭王世貞董其昌等同列。現代文學研究者視李維楨為繼王世貞、汪道昆之後的“七子派盟主” 、“後五子之首”。 尤為可貴的是,他在為宦為文生涯中,具有同時代嶄新的社會道德和文學藝術觀念。首先是他的尊卑觀迥異於當時封建官場的舊秩序、舊觀念。他官高位尊爵顯,但“為人平易闊達”,喜交各界朋友,門庭“賓客雜進”。在不太計較士農工商序列的晚明,他在觀念上淡化了官、儒、士與商賈的地位差異,對良商善賈並不歧視,“海內請求者無虛日”,“碑版之文,照耀四裔”。而他有求必應,以至於門人乘機受取富人大賈金錢,代為求李手筆。文集《大泌山房集》中保存了大量有價值的人物傳記與可資研究的社會史料。他還專為商人立傳,題為《贈李汝衡序》,表明李維楨在晚明社會的歷史演變中具有開明的思想,折射出重商思潮在晚明開始形成,充滿新的人文氣息。這在當時是了不起的事。 [3] 
李維楨1583年曾為《人子須知序》作序,其署名文是:
萬曆癸未(1583年)歲孟春之吉,賜進士出身、亞中大夫、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前陝西按察司副使奉敕提督學校、翰林院國史修撰雲杜李維楨敍。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左右,京山李維楨為《承天府志》作序的最後署名文是:
賜進士出身、中大夫、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奉敕督理南直隸屯種倉儲場、驛傳、糧儲、江防河道,整飭廬鳳滁和兵偹,前浙江按察使、陝西提學副使、翰林院修撰國史官京山李維楨撰。
萬曆三十五年(1608年),李維楨任山西按察使時,曾撰《重修光天閣記》,其署名文是“賜進士出身、嘉議大夫、浙江、山西按察使、翰林院國史修撰官、南新市李維楨撰文”。
注:雲杜、南新市皆為漢時京山舊稱,由此可見李維楨對家鄉的深厚感情

李維楨惟楚有材

惟楚有材出處源於《左傳·襄公二十六年》:“雖楚有材,晉實用之。”
最早把“雖楚有材”變成“惟楚有材”的是在元代,方回《桐江續集》中《送常德教趙君》已有“惟楚有材”之謂。
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弇州續稿卷》九七《中奉大夫廣西等處承宣佈政使司右布政使致仕五華李公墓誌銘》之銘曰:“惟楚有材,璞則良厥。”
王世貞(1526~1590年),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直隸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市)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明代著名的文學家、史學家,“後七子”之一。“五華李公”是指湖廣京山人李淑。李淑(1517~1581),字師孟,號五華山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其子李維楨(1547~1626),字本寧,隆慶二年(1568)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贈太子太保。李維楨是明代著名文學家,列名“末五子”,是繼王世貞、汪道昆之後的七子派盟主,著有《大泌山房集》一百三十四卷。
《五華李公墓誌銘》稱李淑卒於“萬曆之辛巳正月二十九日”,即1581年3月4日。按照一般的規律,墓誌銘應作於1581年(萬曆九年)或稍後不久。而且,此處的“惟楚有材”指的是“湖北”人。王世貞的這篇墓誌銘,就是將“惟楚有材”賦予明確指稱對象的典範。
無獨有偶,李維楨也使用過“維楚有才”這樣一個詞,見《大泌山房集》 卷十二《大隱山人稿序》:“……使後人稱明德茂盛,維楚有才,與古公卿大夫比肩,不以世祿藉資,而以立言取重。”由於《五華李公墓誌銘》的存在,李維楨的“維楚有才”應該就來自於王世貞的“惟楚有材”。
明代南京太常寺卿龍膺《白雲山房集序》起首便説:“語曰:惟楚有材。”序中還有這樣的一句話:“今幸雲杜李本寧太史,巋然為魯靈光,稱一代宗匠,亦甚以大業朂餘。”李本寧太史即李維楨。
從1296年方回的筆下生花開始,到明代萬曆時期,經過如王世貞、李維楨這樣的文壇盟主的引用、宣揚,歷經約320年以後,“惟楚有材”這一新詞語漸漸深入人心,已然成為一種共識。它不再僅僅是文學的詞彙,還是一種觀念。明萬曆時期,以李維楨為代表的湖北作家羣體以強有力的現實存在,閃現出璀璨的光芒,證實了“惟楚有材”的價值與魅力。

李維楨現存詩文碑刻

《程南陽陳泌陽置酒諸葛祠遇雨》 [4] 
山下真龍已在田,至今山勢作龍眠。滿天風雨縱橫甚,想像隆中起蟄年。
布衣年少力躬耕,指掌三分帝業成。如此人龍今可有?憑君試問邑諸生。
為爾能行歲旱霖,鹿門從此罷招尋。人間只解龐公隱,不識牀前下拜心。
琅球何事到南陽,佳氣葱葱舊帝鄉。君自有心扶漢祚,不因三顧得劉郎。 [4] 
程南陽陳泌陽置酒諸葛祠遇雨 拓片 程南陽陳泌陽置酒諸葛祠遇雨 拓片
(光武居春陵,春陵在南陽白水鄉)
該詩文碑刻現存於南陽武侯祠博物館

李維楨相關記載

李維楨生平記載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列傳第一百七十六·文苑四》為李維楨立有傳記:“李維楨,字本寧,京山人。父裕,福建布政使。維楨舉隆慶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萬曆時,《穆宗實錄》成,進修撰。出為陝西右參議,遷提學副使。浮沉外僚,幾三十年。天啓初,以布政使家居,年七十餘矣。會朝議登用耆舊,召為南京太僕卿,旋改太常,未赴。聞諫官有言,辭不就。時方修《神宗實錄》,給事中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四年四月,太常卿董其昌復薦之,乃召為禮部右侍郎,甫三月進尚書,並在南京。維楨緣史事起用,乃館中諸臣憚其以前輩壓己,不令入館,但超遷其官。維楨亦以年衰,明年正月力乞骸骨去。又明年卒於家,年八十。崇禎時,贈太子太保。
李維楨二十歲入翰林,博聞強記。位高爵顯,聲名隆厚,詩文字畫弘肆博大,才氣縱橫,為晚明名士,文壇領軍人物,為繼王世貞、汪道昆後“七子派盟主”、“後五子” 之首。《明史》稱“負重名垂四十年”。《淵鑑類函》卷一百九十六載曰:“《明詩紀事》曰:‘李維楨海內謁文者如市,洪裁綺制搖筆揮灑。’”明代太常寺卿龍膺的《白雲山房集序》首起便有“惟楚有材”(因其父親文才出眾,後“惟楚有材”冠以李淑)序中還有:“今幸雲杜李本寧太史,巋然為魯靈光,稱一代宗匠,亦甚以大業朂餘。”《明史﹒文苑傳》將他與唐寅、文徵明、徐渭、王世貞、董其昌等同列。隆慶二年中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修撰、陝西右參議、提學副使、布政使、南京太僕卿、南京禮部右侍郎、南京禮部尚書,晉爵太子太保,可謂官高位尊爵顯。但他“為人平易闊達”,喜交各界朋友,門庭“賓客雜進”。在不太計較士農工商四民序列的晚明社會,他也在觀念上淡化了官、儒、士與商賈的地位差異,對良商善賈並不歧視。他才高文雅,著有《大泌山房集》、《史通評釋》等傳世。史稱“豐碑典冊,照曜四裔,文章之柄,乃復歸館閣,其有功於館閣甚大”,“文章弘肆有才氣,海內請求者無虛日”。凡有求於他寫傳和書畫者,他都樂意為之。李維楨任職近三十年,七十八歲告老還鄉故里,1626年八十歲卒於家。

李維楨李維楨墓

李維楨去逝後葬在京山永興鎮,據(清光緒八年版)《京山縣誌》卷二十二《古蹟志·塋墓》記載:“李維楨墓,在縣東南四十里遊家山,諭葬。謹按:舊志公墓在韓家港,誤也。今墓碑已中斷,字多漫滅。在韓家港者,公父五華也。”因李維楨墓葬地面建築及標識早年就損毀,在歷次的文物普查中均未找到其墓址。建國後至今對荒地、山地開發利用過甚,遊家山周邊地區的古墓葬多被破壞,上世紀六十年代末在遊家山西南1000米名曰:“佈政山”北麓發現一座明代墓葬,墓葬結構為糯米、石灰砂子築成,墓中出土屍體、服飾保存完整。在遊家山西南麓還發現一座墓,出土有墓誌,當時有人見其為李維楨墓,但出土遺物不明(有待考證)。所幸的是在遊家山西南600米的永興鎮李家畈壪,現仍保留有一棟即將損毀消失的李氏宗祠古建築。該古建無史料記載,據當地老人介紹李氏祠堂建於明末清初,周邊村落李姓眾多實為當地一大家族,李氏宗祠也是李氏宗族活動中心。目前,已發現的兩座明代墓葬,一座地處李氏宗祠東北600米的遊家山西麓;另一座位於李氏宗祠東南380米的“佈政山”。因此,這兩座墓應該與李氏家族是有着緊密聯繫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