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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仲甫

鎖定
辛仲甫(公元927年-公元1000年),字之翰,汾州孝義(今山西孝義)人,五代至北宋初年文臣。自幼好學,後周時,為郭崇幕僚。入宋後歷官左補闕、知彭州,宋太祖稱其“膽辨宏博,縱橫可用”,任命為西川兵馬都監。後以太子少保銜退休。宋真宗即帝位,加太子太傅銜。鹹平三年(公元1000年),去世,終年七十四歲,追贈太子太保。
本    名
辛仲甫
之翰
所處時代
宋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汾州孝義
出生日期
927年
逝世日期
1000年
職    業
官員
職    位
太子太傅
追    贈
太子太保

辛仲甫人物生平

辛仲甫早年經歷

辛仲甫年少好學,年長後,能辦吏事,姿儀雄偉,氣質沉厚。 [1] 
後周廣順年間,郭崇掌管禁軍,兼任武定節制,署任辛仲甫為掌書記。顯德初年(公元954年),郭崇出京鎮守澶淵,仍署任他原職。郭崇親信的官吏任廂虞候,州民有人被劫殺,聲稱暗地認得賊首,就是捕盜吏,官府不敢追問。辛仲甫要求由自己來逮捕此人,審訊他,獄吏卻故意拖延案件處理,辛仲甫説:“百姓被寇賊傷害而讓他自己誣服自己,政治太敗壞了,哪裏用得上僚佐呢?”要求換個官吏為那人雪冤。郭崇醒悟,改人審訊,才得到實情。郭崇移任鎮守真定,改任他為深、趙、鎮觀察判官。 [2] 
宋太祖受命即位,任命郭崇為監軍,陳思誨密奏郭崇有陰謀,宋太祖又怒又疑,派中使騎馬前去驗看。中使還未到,郭崇憂慮得不知所措,對賓佐們説:“假使朝廷使者不察真情,怎麼辦呢?”賓佐們都愕然相視。辛仲甫説:“皇帝接受天運時,你最先效忠,軍政民政的處理,都遵循常例,怎麼能找到藉口加害你呢?只管遠遠偵察使者,率領僚屬舉行郊迎禮,聽任他觀察,時間長了會自然辨明的。”郭崇照此辦理。使者到後,看見郭崇並無他意,回朝上奏,宋太祖非常高興,歸罪於陳思誨。辛仲甫又跟隨郭崇任平盧軍節度判官。郭崇死後,改任鄆、齊觀察判官,多次為百姓雪洗冤屈。 [3] 

辛仲甫步入京官

乾德五年(公元967年),辛仲甫入朝任右補闕,出京任知光州。州里有條橫河與州城平行,正遇暴雨成災,洪水沖毀房舍。辛仲甫徵集數百艘船隻,軍隊資產、百姓儲備,都賴以救出。 [4] 
乾德六年(公元968年),改任知彭州。州卒引誘營兵及屯戍兵,陰謀在長春節宴集這天作亂。當時是初春,辛仲甫出城巡視,見壕中草深,料想可能有藏伏,命令燒掉了。兇黨懷疑陰謀泄露,有人出來自首。捉拿一百多人,全部殺掉。從前州中很少種樹,熱天沒有地方歇涼休息。辛仲甫督促百姓栽種柳樹為大路遮蔭,郡裏百姓感激他,取名為“補闕柳”,宋太祖詢問大臣中文武兼備者是誰,趙普回答是辛仲甫。改任辛仲甫為益州兵馬都監,換任回朝,選為三司户部判官。 [5] 

辛仲甫出使契丹

太平興國初年(公元976年),升任起居舍人,奉命出使契丹。遼景宗問他:“党進是怎樣的人?像党進這樣的有幾個?”辛仲甫説:“國家名將輩出,像党進只是鷹犬般的材料而已,何足道哉?”遼景宗想留住他,辛仲甫説:“守信用以完成使命,義不可留,只有死路而已。”遼景宗竟不能使他屈服。出使回來,以刑部郎中身份知成都府。到任後,上奏免去每年輸送銅錢,罷除沽酒的專賣制度,政事崇尚寬簡,蜀人得到安寧。 [6] 
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3年),加任右諫議大夫。當時彭州盜賊連結為害,詔令捕捉沒有捉到。辛仲甫誘令自首到官府的共一百多人,其餘的人散去。 [7] 

辛仲甫換任回朝

太平興國九年(公元984年),入京任知開封府,授任御史中丞。雍熙二年(公元985年),授任給事中、參知政事。端拱年間,進位户部侍郎。當時呂蒙正因長厚任宰相,王沔主持政事,辛仲甫在他們之間從容行事而已。 [8] 
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足病罷相任工部尚書,出京任知陳州。換任回朝,正遇蜀地有匪患,朝廷以辛仲甫歷來有恩信,令他坐車急去招撫,因為有病未去。不久,以太子少保銜退休。宋真宗即帝位,加太子太傅銜。鹹平三年(公元1000年),去世,終年七十四歲,追贈太子太保。 [9] 

辛仲甫軼事典故

辛仲甫擅長射箭,他在郭崇麾下做幕僚時,郭崇教他射箭,結果最後青出於藍,郭崇反過來請教他射藝。後來宋太祖召見辛仲甫,考察其射藝,取武庫中烏漆新勁弓,令辛仲甫射箭,辛仲甫很輕鬆地挽弓射中,宋太祖又取堅鎧讓他挎上,他如同穿單衣一般,宋太祖因而對辛仲甫非常賞識。 [10] 

辛仲甫歷史評價

元·脱脱宋史》:仲甫少好學,及長,能吏事,偉姿儀,器局沉厚。論曰:仲甫以吏事為時用,未免苟容之誚,瑕瑜固不相掩也。 [11] 

辛仲甫家族成員

曾祖辛實,曾任石州推官。其祖父辛迪,曾任壽陽令。其父辛藩,曾任河南節度判官。 [12]  辛仲甫的兒子辛若衝、辛若虛、辛若蒙、辛若濟、辛若渝,都有任官的能力。他的孫子辛有孚、辛有鄰,都考中進士。 [13] 
參考資料
  • 1.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仲甫少好學,及長,能吏事,偉姿儀,器局沉厚。
  • 2.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周廣順中,郭崇掌親軍,領武定節制,置仲甫掌書記。顯德初,出鎮澶淵,仍署舊職。崇所親吏為廂虞候,部民有被劫殺者,訴陰識賊魁,即捕盜吏也,官不敢詰。仲甫請自捕逮,鞫之,吏故稽其獄,仲甫曰:
  • 3.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太祖受命,以崇為監軍。陳思誨密奏崇有奸狀,上怒且疑,遣中使馳往驗之。未至,崇憂懣失據,謂賓佐曰:
  • 4.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乾德五年,入拜右補闕,出知光州。州有橫河與城直,會霖潦暴疾,水溢潰廬舍。仲甫集船數百艘,軍資民儲,皆賴以濟。
  • 5.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六年,移知彭州。州卒誘營兵及諸屯戍,謀以長春節宴集日為亂。屬春初,仲甫出城巡視,見壕中草深,意可藏伏,命燒薙之。兇黨疑謀泄,有自首者。禽百餘人,盡斬之。先是州少種樹,暑無所休。仲甫課民栽柳蔭行路,郡人德之,名為"補闕柳"。太祖問羣臣文武兼資者為誰,趙普以仲甫對。徙益州兵馬都監,代還,選為三司户部判官。
  • 6.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太平興國初,遷起居舍人,奉使契丹。遼主問:"党進何如人?如進之比有幾?"仲甫曰:"國家名將輩出,如進鷹犬材耳,何足道哉!"遼主欲留之,仲甫曰:"信以成命,義不可留,有死而已。"遼主竟不能屈。使還,以刑部郎中知成都府。既至,奏免歲輸銅錢,罷榷酤,政尚寬簡,蜀人安之。
  • 7.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八年,加右諫議大夫。時彭州盜賊連結為害,詔捕未獲。仲甫誘令自縛詣吏者凡百餘人,餘因散去。
  • 8.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九年,入知開封府,拜御史中丞。雍熙二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端拱中,進户部侍郎。時呂蒙正以長厚居相位,王沔任事,仲甫從容其間而已。
  • 9.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淳化二年,以足疾罷為工部尚書,出知陳州。代歸,會蜀有寇,以仲甫素著恩信,將令輿疾招撫,以疾未行。無何,以太子少保致仕。真宗即位,加太子少傅。鹹平三年,卒,年七十四,贈太子太保。
  • 10.    文瑩:《玉壺野史》卷一:太祖問趙韓王:“儒臣中有武勇兼濟者何人?”趙以辛仲甫為對,曰:“仲甫才勇有文,頃從事於郭崇,教其射法,後崇反師之。贍辨宏博,縱橫可用。”遂召見。時太祖方以武臣戡定寰宇,更不暇他試,便令武庫以烏漆新勁弓令射。仲甫輕挽即圓,破的而中。又取堅鎧令擐之,若被單衣。太祖大稱愛。仲甫奏曰:“臣不幸本學先王之道,願致陛下於堯、舜之上,臣雖遇昌時,陛下止以武夫之藝試臣,一弧一矢,其誰不能?”上慰之曰:“果有奇節,用卿非晚。”後揚歷險易,雍熙三年參大政。
  • 11.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28]
  • 12.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曾祖實,石州推官。祖迪,壽陽令。父藩,河東節度判官。
  • 13.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子若衝、若虛、若蒙、若濟、若渝,皆能其官。孫有孚、有鄰,俱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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