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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淑

鎖定
趙元淑(?―613年),博陵人,隋朝將領、官員。趙元淑生性疏闊荒誕,不治家產。其父趙世模在討伐陳朝戰役中陣亡,朝廷便讓趙元淑繼承其官職。數年後擔任驃騎將軍
隋煬帝后,漢王楊諒造反,趙元淑隨楊素平定叛亂,因功升任柱國,授任德州刺史,不久轉任潁川太守。後任司農卿,負責收繳天下租谷,很得隋煬帝的喜愛。在第一次東征高麗戰役中,趙元淑兼任將軍,負責宿衞,加授光祿大夫,封葛公。
大業九年(613年),第二次東征高麗戰役,趙元淑鎮守臨渝。同年六月,楊玄感造反,楊玄感之弟楊玄縱從隋煬帝處逃回,路經臨渝。趙元淑讓妾魏氏會見楊玄縱,飲酒歡娛。因此與楊玄縱合謀,並給楊玄縱很多財物。不久楊玄感失敗,有人告趙元淑參與楊玄感謀反之事,被隋煬帝下令處死。
中文名
趙元淑
國    籍
隋朝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博陵
逝世日期
613年
職    業
將領、官員
官    職
將軍、光祿大夫
爵    位
葛公

趙元淑人物生平

趙元淑家世背景

趙元淑的父親趙世模,最初在北齊營州刺史高寶寧手下任職,後來率部歸順北周,被授任為上開府,寄居在京兆的雲陽。開皇元年(581年),隋文帝楊堅建立隋朝後,趙世模一直執掌宿衞 [1] 
後來,趙世模跟隨晉王楊廣討伐陳朝,充當大軍先鋒,在與陳朝軍隊交戰中,力戰而死。朝廷因他為國捐軀,便讓趙元淑繼承趙世模的官職,賜縑彩二千段。 [2] 

趙元淑成為富人

趙元淑生性疏闊荒誕,不治家產,家徒四壁。幾年後,被朝廷授任為驃騎將軍。要去赴任,卻拿不出路費來。當時長安富民宗連,家裏積有千金,曾任北周的三原縣令。他有個小女兒,聰慧貌美,宗連以此女為奇,常常要為她找好丈夫。他聽説趙元淑如此,請求與之相見。宗連風度翩翩,善於談笑,趙元淑也很驚異。到宗連家裏,見他奇服異玩居室都可與將相相比。飲酒至酣,奏女樂,趙元淑從未見過。趙元淑告辭離開時,宗連説:“公子有空可再來玩。”幾天後,趙元淑再訪,飲酒作樂更奢侈。如此這般好幾次,宗連因此對趙元淑説:“我知公子一向貧寒,老夫應當幫助你。”因此問趙元淑要些什麼,全都買給他。臨別時,趙元淑再次拜謝。宗連也下拜説:“鄙人我不自量,敬慕公子。我有一女,願意高攀相嫁,公子意下如何?”趙元淑感愧,於是聘娶為妻。宗連又送給他奴婢二十人,良馬十幾匹,加上縑帛、綿綺及金寶、珍玩,趙元淑於是成為富人。 [3] 

趙元淑煬帝喜愛

仁壽四年(604年),隋文帝去世,其子隋煬帝楊廣繼位。隋煬帝的五弟漢王楊諒因不滿隋煬帝繼位,於是起兵造反。趙元淑跟隨楊素平定楊諒的叛亂,因功升任柱國,授任德州刺史,不久轉任潁川太守,都有恩威之名。趙元淑後因入朝時,剛好碰上司農不能按時交納各郡的租谷之事。趙元淑上奏隋煬帝。隋煬帝對元淑説:“按你的意思,這事幾天可以了結?”趙元淑説:“如按我的考慮,不過十天,就可辦好。”隋煬帝當天授任他為司農卿,負責收繳天下的租谷,趙元淑如言了結,隋煬帝非常喜愛他。禮部尚書楊玄感心裏有反叛之意,認為趙元淑可與他一起造反,於是與他結交,送他很多金寶。隋煬帝第一次東征高麗時,趙元淑兼任將軍,負責宿衞,加授光祿大夫,封為葛公。 [4] 

趙元淑處死抄家

大業九年(613年)春天,隋煬帝發動第二次東征高麗戰役,讓趙元淑鎮守臨渝。同年六月,楊玄感造反,楊玄感的弟弟楊玄縱從隋煬帝處逃回,路經臨渝。趙元淑讓小老婆魏氏出來會見楊玄縱,相對飲酒,極盡歡娛。因此與楊玄縱合謀,並給楊玄縱很多東西錢財。八月,楊玄感失敗後,有人告發趙元淑參與楊玄感謀反之事。隋煬帝把他交給有關官吏處理。趙元淑説他與楊玄感家通婚,所得的金寶只是娉金,實無其他緣故。但他的小老婆魏氏又説並未接受金寶。隋煬帝親自問她,趙元淑始終這麼説。隋煬帝大怒,對侍臣們説:“這就是反狀,何必反覆問!”於是下令在涿郡處死趙元淑和魏氏,並沒收趙元淑的家產。 [5] 

趙元淑歷史評價

魏徵等《隋書》:“元淑性疏誕,不治產業” [6] 

趙元淑史書記載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 [6] 

趙元淑家庭成員

趙元淑父親

趙世模,初仕北齊,齊亡投降北周任上開府,隋朝時擔任宿衞之職,在討伐陳朝戰役中陣亡。

趙元淑妻妾

宗氏,長安富民宗連之女。
魏氏,與趙元淑一同處死。
參考資料
  • 1.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博陵趙元淑,父世模,初事高寶寧,後以眾歸周,授上開府,寓居京兆之雲陽。高祖踐阼,恆典宿衞。
  • 2.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後從晉王伐陳,先鋒遇賊,力戰而死。朝廷以其身死王事,以元淑襲父本官,賜物二千段。
  • 3.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元淑性疏誕,不治產業,家徒壁立。後數歲,授驃騎將軍。將之官,無以自給。時長安富人宗連,家累千金,仕周為三原令。有季女,慧而有色,連獨奇之,每求賢夫,聞元淑如是,請與相見。連有風儀,美談笑,元淑亦異之。及至其家,服玩居處擬於將相。酒酣,奏女樂,元淑所未見也。元淑辭出,連曰:“公子有暇,可復來也。”後數日,復造之,宴樂更侈。如此者再三,因謂元淑曰:“知公子素貧,老夫當相濟。”因問元淑所須,盡買與之。臨別,元淑再拜致謝,連復拜曰:“鄙人竊不自量,敬慕公子。今有一女,願為箕帚妾,公子意何如?”元淑感愧,遂娉為妻。連復送奴婢二十口、良馬十餘匹,加以縑帛錦綺及金寶珍玩。元淑遂為富人。
  • 4.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及煬帝嗣位,漢王諒作亂,元淑從楊素擊平之。以功進位柱國,拜德州刺史,尋轉潁川太守,並有威惠。因入朝,會司農不時納諸郡租谷,元淑奏之。帝謂元淑曰:“如卿意者,幾日當了?”元淑曰:“如臣意不過十日。”帝即日拜元淑為司農卿,納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悦焉。禮部尚書楊玄感潛有異志,以元淑可與共亂,遂與結交,多遺金寶。遼東之役,領將軍典宿衞,加授光祿大夫,封葛公。
  • 5.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明年,帝復徵高麗,以元淑鎮臨渝。及玄感作亂,其弟玄縱自帝所逃歸,路經臨渝。元淑出其小妻魏氏見玄縱,對宴極歡,因與通謀,並授玄縱賂遺。及玄感敗,人有告其事者,帝以屬吏。元淑言與玄感結婚,所得金寶則為財娉,實無他故。魏氏復言初不受金。帝親臨問,卒無異辭。帝大怒,謂侍臣曰:“此則反狀,何勞重問!”元淑及魏氏俱斬於涿郡,籍沒其家。
  • 6.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