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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安部

鎖定
越南公安部(越南語:Bộ Công an Việt Nam)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門,是越南人民公安(越南語:Công an Nhan dan Việt Nam)力量的最高首腦機關。
中文名
越南公安部
外文名
Bộ Công an Việt Nam
公    安
21萬人
警    察
15萬人
現任部長
蘇林 [3] 
所屬國家
越南

越南公安部主要職責

擔負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打擊各類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

越南公安部領導分工

越南公安部黨務系統為中央公安黨委,設書記和副書記各1人;行政系統為公安部,設部長、常務副部長、副部長。

越南公安部內設機構

  • 辦公廳(V11):主任阮名共(Nguyễn Danh Cộng)少將
  • 安全總局(原對外安全總局,第一總局):總局長阮志成中將。設安全參謀一局(A62)、政治保衞二局(A63)、政治保衞三局(A64)、政治保衞四局(A65)、政治保衞五局(A66)、政治保衞六局(A67)、外線局(A69)、技術業務一局(A70)、技術業務二局(A71)、出入境管理局(A72)、政治安全一局(A73)、人權指導委員會常設辦公室 (A74)、後勤安全一局(A77)、安全參謀二局(A82)、對內政治安全局 (A83)、財政金融安全局 (A84)、綜合經濟安全局(A85)、農村農業安全局(A86)、通信信息安全局(A87)、社會安全局(A88)、西北安全局(A89)、西原安全局(A90)、西南部安全局(A91)、安全調查局(A92)、安全業務檔案局(A93)、政治安全二局(A94)、後勤安全二局(A95)。
  • 國內安全總局(第二總局,已併入第一總局):總局長範勇、副總局長程文統、副總局長阮德明(Nguyễn Đức Minh)中將。負責各行業單位的內部保衞。
  • 政治總局(原名力量建設總局,第三總局):總局長陳伯韶中將,副總局長黎玉南。設力量建設參謀局(X12)、幹部組織局 (X13)、培訓局 (X14)、政治工作局(X15)、黨的工作與羣眾工作局 (X16)、人民公安報社(X21)、人民公安雜誌社(X24)、人民公安歷史所(X25)、政策局(X33)、人民公安影視廣播中心 (X34),以及院校:
    • 人民公安政治科學院(T29)。
    • 人民安全科學院 (T31):副院長範玉賢大校
    • 人民警察科學院(T32)是越南最大的警察教育培訓機構,是培養越南警官的最高學府。成立於1968年5月15日,現有學生8000多人,教師和行政幹部近600人,其中專業授課教師約300人。主要教學系部有經濟犯罪偵查系、毒品犯罪偵查系、犯罪現場勘查系、治安系、交通管理系、獄政管理系等。學院開設有五年制的本科教育、三年制的碩士和四年制的博士教育。學院還提供在職警官的培訓。
    • 消防學院(T34)。
    • 後勤-技術學院(T36)
    • 人民安全學院(T47):副校長何越勇大校。位於胡志明市。
    • 人民警察學院(T48):位於胡志明市。
    • 人民安全第一高等專科學校 (T33):位於河內。
    • 人民安全第二高等專科學校 (T37):位於邊和
    • 人民警察第一高等專科學校 (T38):位於河內。
    • 人民警察第二高等專科學校 (T39):位於胡志明市。
    • 人民警察第三中等學校(T49):位於芹苴市
    • 人民警察第四中等學校(T51:位於興安省文江縣。
    • 交通警察中等學校(T52):位於廣南省昇平縣。
    • 武裝警察中等學校(T45):位於河內。
    • 公安部第一文化學校(T35)
    • 公安部第二文化學校(T42)
    • 公安部第三文化學校(T46)
  • 後勤-技術總局(原名後勤工程總局,第四總局):總局長Lê Văn Minh中將。全國共有4000餘人,總局機關有500人,下設參謀局(H42)、裝備與技術管理局(H44)、營房與基本建設局(H45)、環境與科學技術管理局(H46)、聯絡通信局(H47)、信息技術局(H49)、衞生局(H50)、管理局(H51)、運輸倉庫局(H52)、機要局、公產管理與財務會計室(H55)、業務機器與電子技術研究所(H56)、業務材料與化學生物技術研究所(H57)、19-8醫院、30-4醫院、199醫院、傳統醫學醫院、Gmobile移動通信公司、白藤公司、巴定公司、升龍公司、汽車技術公司等。各省公安廳設有後勤處,各縣公安局設有後勤大隊。
  • 情報總局(第五總局):總局長鄧春鑾(Đặng Xuân Loan)中將、副總局長黎孟強。下設參謀局、後勤-技術局、情報科學院、B15局、B18局、B23局、B31局、B32局、B42局、B43局、B50局、B51局、B52局等。人民公安警察總局(原名預防和打擊犯罪總局,第六總局):總局長範文永中將、副總局長杜金線。設總局辦公室、總局監察室、總局黨委監察委員會、警察參謀局(C42)、政治局、後勤-業務局、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C44)、毒品犯罪打擊與預防局(C56)、社會秩序犯罪調查局(C45)、經濟管理秩序與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6)、毒品犯罪調查警察局(C47)、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8)、環保犯罪調查警察局 (C49)、預防打擊高技術犯罪警察局(C50)、罪犯追緝警察局(C52)、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64)、居住登記管理與人口數據警察局(C72)、警察業務檔案局(C53)、技術與外線警察局 (C51)、刑事科學研究院(C54)。該總局負責全國的警察工作,警察總局還直接管理幾所警察院校和公司及企業:警察大學、消防高等學校、第三警察中學、第四警察中學、青少年罪犯改造學校等警察院校。還有升龍公司、農業產品加工企業、消防器材生產企業等公司和企業。 [1] 
  • 社會秩序與安全管理總局(第七總局,已併入第六總局):副總局長杜挺毅 副局長陳文衞少將。
  • 執法與司法支援總局(第八總局):總局長Nguyễn Ngọc Bằng少將。下設:參謀局(C82)、刑事執行監督與司法支援局(C83)、看守所管理局(C84)、監獄管理局(C85)、教育改造與社區融入局(C86)、後勤-技術局(C87)、總局監察(C88)、政治局(C90)、業務教育與培訓中心、總局直屬監獄。
  • 警衞司令部(K10):司令Vũ Xuân Sinh中將。1989年1月13日設立該司令部。擔負黨和國家領導人、工作區域、重要會議與來賓的警衞工作。下設:綜合房、參謀房、幹部組織房、政治工作房、後勤房、黨和國家領導人警衞房、會議外賓警衞房、警衞技術房、黨中央與國會處所警衞房、黨的工作與羣眾工作房、180警衞房(位於胡志明市)、600團、375團、312團、建築項目管理辦、業務教育與訓練中心。
  • 機動警察司令部 (K20):司令阮文旺中將,政委Đỗ Đức Kính中將。2009年11月12日設立該司令部。下設:東北部機動警察團(E22)、西原機動警察團(E20)、中部機動警察團(E23)、西南部機動警察團(E21)、西北部機動警察團(E24)、東南部機動警察團(E25)、第1特任警察營(河內)、第2特任警察營(胡志明市)、第3特任警察營(峴港)、機動警察業務指導房、技術與機要信息房、建設項目與營房管理房、黨的工作與羣眾工作房、黨委監察委員會、業務教育與訓練中心、人民公安儀仗隊、藝術團、保衞警察局(C65)、動物訓練使用管理局(C69)。
  • 國際關係局(V12):局長陳家強(Trần Gia Cường)少將
  • 網絡安全局(A68):局長Hoàng Phước Thuận少將
  • 財務局(V22):局長Nguyễn Tiến Bền少將
  • 法制與行政手續改革司法局(V19):局長Nguyễn Ngọc Anh少將。越南實現2013-2020年階段行政手續、公民證件簡化和居民管理數據庫創建總體提案國家指委會(簡稱896號指委會)辦事機構設在該局。
  • 推動全民維護祖國安全運動局(V28):局長Nguyễn Văn Khảo少將
  • 監察局(V24):局長Nguyễn Văn Lưu少將
  • 公安部黨委監察委員會(V31):常務副書記Trần Công Viên少將
  • 消防與搜救局(C66):2014年8月26日從第七總局下屬局級單位升級為公安部下屬單位。局長Đoàn Việt Mạnh少將。 消防與搜救警察局下轄15個單位:參謀處(一處)、防火審查檢查與火災調查處(二處)、 防火審批處(三處)、滅火工作處(四處)、後勤處(五處)、促進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全民運動宣傳處(六處)、易燃易爆處理調查指導處(七處)、救護救難業務指導處(八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具管理處(九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科學研究諮詢與技術轉移中心、北部區域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作國家服務中心、幹部組織處、政治工作處、後勤處。在13個省、直轄市已設立消防公安廳(局),50個省公安局下屬消防與搜救警察處。2015年,將有20個省、直轄市消防公安廳(局)。
  • 規劃與投資局(H43):局長Đồng Văn Sơn少將
  • 交通警察局(C67):局長Trần Sơn Hà少將。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下設參謀處(一處,交通警察信息指揮中心)、政治處(二處)、後勤處(三處)、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普及宣傳處(四處)、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指導處(五處)、交通工具檢定登記指導處(六處)、駕照管理考試指導處(七處)、交通導引控制組織指導處(八處)、道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九處)、 高速公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處)、鐵路交通秩序安全組織指導處(十一處)、內河航運犯罪打擊預防工作處(十二處)、內河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三處)、第一艇隊、第二艇隊、第三艇隊、業務教育與學習駕駛訓練中心。
  • 公安科學研究院(V21):院長Trần Minh Thư 少將

越南公安部簡介

越南公安部(越南語:Bộ Công an Việt Nam)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門,是越南人民公安(越南語:Công an Nhan dan Việt Nam)力量的最高首腦機關,擔負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打擊各類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
越南全國共有公安力量21萬人,其中警察15萬人。警察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並實行將、校、尉軍銜制。

越南公安部發展歷史

1945年8月9日為越南公安力量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簽署命令,在內務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長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繼任局長Lê Giản。1952年8月,繼任局長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簽署命令,設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勞動黨中央委員陳國環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長。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決定把公安副部升格為公安部,部長陳國環。1959年邊防部隊改稱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隸屬於公安部。1960年9月勞動黨三大選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陳國環任政治局候補委員。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開始實行警銜制。 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屆國會三次會議決定把內務部與公安部合併為新的內務部。1979年下半年,由於國境線上的軍事戰鬥衝突,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邊防部隊,並由內務部轉隸國防部;1988年由國防部轉隸內務部;1995年底再次轉隸國防部。
1980年副總理範雄兼任內務部長。1998年內務部更名為公安部。2002年,組建了新的內務部,其職權類似於中國的民政部。
2013年12月9日,越共總書記簽發命令,在公安部機動警察司令部實行政治委員制。201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發佈了修改、補充公安部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機構第77/2009/NĐ-CP號議定的第21/2014/NĐ-CP號議定。2014年11月17日,越南總理簽署命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安部內設機構,8個總局合併為6個,其中力量建設總局更名為政治總局。
經費管理體制
越南公安力量所需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供給,每年全國公安經費支出總額佔國家財政支出總額的5%。經費實行中央垂直管理,越南公安部統一管理全國的公安經費,每年公安部彙總編制全國公安經費預算,報財政部。越南國會審議通過政府總預算後,財政部將全國公安預算下達給公安部,公安部提出全國公安經費預算分配方案報部領導審批後,下達給公安部所屬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再將預算分配下達給所屬各局和各縣公安局。公安部按月或按季度通過銀行將預算經費劃撥給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按月或按季通過銀行將預算經費劃撥給各局和各縣公安局,二級預算單位和三級預算單位在銀行開設的是經費限額賬户。各單位預算執行要受銀行監督,按國家決算制度每季每年報決算,預算按項目執行。 [2] 

越南公安部警察教育培訓

越南青年18歲入伍,在越南人民軍服役期3年,服役期滿後,優秀人才被選派到警校培訓,轉為警察。公安部直屬的6所院校有:安寧大學、警察大學、邊防大學、公安科學院、刑事科學院、民族醫學院,各省設有中級和初級警察學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