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政治委員

鎖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前蘇聯紅軍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單位負責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領導幹部。和同級軍事指揮員同為部隊首長,通常是同級黨的委員會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根據需要在獨立執行任務的營和相當於營的單位,也設立政治委員。 簡稱政委
政治委員隸屬於直屬上級部隊首長,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進行工作 。在政治工作上 ,服從上級政治委員、政治機關;在軍事工作上,服從上級軍事指揮員、政治委員和軍事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政治委員制度,對於保證中國共產黨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絕對領導,加強部隊政治工作,完成黨和國家賦予軍隊的各項任務,起着重要作用。
中文名
政治委員
外文名
Political commissar
設立國家
中國、越南
直    屬
上級部隊首長
始    於
1929年古田會議

目錄

  1. 1 制度
  2. 中國
  3. 越南

政治委員制度

政治委員中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委員制度始於1929年古田會議,正是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成功地對紅軍進行了深入的改革,建立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權,這是繼三灣改編支部建在連上的重大改革後的又一次突破,其標誌性成果就是在紅四軍建立了政治委員制度。例如紅一方面軍總司令朱德總政委毛澤東和129師劉伯承師長鄧小平政委就是軍事主官和政治主官的典範。解放軍培養政治工作幹部的最高學府是政治學院(已併入國防大學)。
紅軍政工制度的發展,就其主流而言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實行政治指導員制度,時間跨度為1927年8月南昌起義至1928年6月紅四軍成立。
紅軍政工制度發展的第二個時期實行黨代表制度,時間跨度為1928年6月紅四軍成立至1929年12月古田會議。
紅軍政工制度發展的第三個時期實行政治委員制度,時間跨度為1929年12月古田會議至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主力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 [1] 

政治委員越南

越南共產黨自1944年創建越南人民軍(越南語:Quân đội Nhân dân Việt Nam)以來,一直把黨對軍隊的領導作為軍隊建設的基本政治原則,十分強調“軍隊必須置於黨的絕對、直接、全面領導之下”。要求“一切有關軍隊和國防建設的重大問題均由中央政治局決定,指揮員必須服從上級首長和本級黨委的領導等”。
總政委 總政委
在1947年2月召開的全軍政工代表會議上,越共確定了軍隊政治工作制度和任務,並決定建立各級政治機關,設政治委員越南語Chính trị ủy viên)等政工系統。在1948年7月召開的軍隊建黨會議上,決定實行政委(越南語:Chính ủy)制,黨政工作系統合併,由政治委員一元化領導,政治委員有最後決定權。連隊政治指導員主要通過俱樂部組、生活改進組、訓練組、技術改進組、敵工組、民運組等開展工作。人民軍中黨政工作的初步建立,對部隊的作戰和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
越南戰爭結束後,1982年,越軍對整個軍隊的領導與指揮體制進行了全面改革,在軍隊中實行“一長制”。在各軍種、兵種、軍區、軍司令部及其下屬指揮機構中取消了政委編制,規定由軍事指揮官全權指揮所屬部隊。與此同時,在各級指揮機構中設立了政治副職、在兵種以上司令部(包括軍和軍區)設立軍事委員會,以確保軍隊思想、組織以及其他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1982年越南軍隊在實行軍隊領導與指揮體制改革時,曾取消了中央軍委和師以上黨委,一度將國防委員會作為越軍的最高統帥機構,用政治機關(隸屬於各級司令部)代替黨委領導軍隊中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這種做法削弱了黨對軍隊的領導,引起多方不滿。
1985年,越南對軍隊領導體制再次進行了調整,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內設立軍事和國防工作的常設機構,恢復中央軍委;在各級軍隊組織中恢復黨委制(但仍不設政委),實行黨委集體領導基礎上的“一長制”。
2005年,越南為仿效前蘇聯軍隊體制改革而廢止23年的政委制重新得以恢復。這是越共中央為強化黨對軍隊的領導、加強軍隊政治建設、適應軍隊現代化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軍戰鬥力而採取的重大改革措施。 [2] 
參考資料
  • 1.    工農紅軍政工制度的變遷  .人民網.2017-07-24[引用日期2019-05-09]
  • 2.    朱憲 .論越南人民軍政委制的發展及其對我軍建設的啓示:《東南亞之窗》雜誌社,2007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