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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業務

鎖定
根據《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第二條的規定,“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2] 
中文名
資產管理業務
外文名
Asset management business
定    義
證券經營機構新型業務
分    類
證券金融

資產管理業務業務簡介

資產管理業務是證券經營機構在傳統業務基礎上發展的新型業務。國外較為成熟的證券市場中,投資者大都願意委託專業人士管理自己的財產,以取得穩定的收益。證券經營機構通過建立附屬機構來管理投資者委託的資產。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交給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避免了因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不足而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風險,對整個證券市場發展也有一定的穩定作用

資產管理業務含義種類

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與客户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户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户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行為。
資產管理業務的種類:
1,為單一客户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2,為多個客户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3,為客户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方法

資產管理業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資產管理業務的運作管理
證券公司辦理資產管理業務的一般規定
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的基本規範
(三)資產管理業務資格(重點掌握,對有關數值應重點記憶
(四)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與批准程序
(五)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説明書
(六)資產管理合同
(七)資產管理業務的禁止行為(重點掌握,重要知識點與考點,請同學們加強理解和記憶)
(八)客户資產託管
(九)資產管理業務中證券公司及客户的權利與義務

資產管理業務風險

(一)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
(二)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的控制

資產管理業務規定

第一,證券公司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接受單個客户的資產淨值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證券公司可以在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基礎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託資產淨值的最低限額。
第二,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只能接收貨幣資金形式的資產。證券公司設立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接受單個客户的資金數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設立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接受單個客户的資金數額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
第三,證券公司應當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設定為均等份額。客户按其所擁有的份額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中所佔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擔風險。但是按照以下規定第五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户不得轉讓其所擁有的份額,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證券公司可以自由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授權程序的批准。在該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證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資金。以自由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證券公司,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合同中,對其所投入的資金數額和承擔的責任等作出約定。
第六,證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廣資產管理計劃,也可以委託證券公司的客户資金存管銀行代理推廣。客户在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之前,應當已經是證券公司自身或者代理推廣機構的客户。
第七,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應當自中國證監會出具無異議意見或者作出批准決定之日6個月內啓動推廣工作,並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設立工作並開始投資運作。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設立完成前,客户的參與資金只能存入資產託管機構,不得動用。
第八,證券公司進行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運作,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應當通過專用交易單元進行,集合計劃賬户、專用交易單元應當報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中的證券,不得用於回購。
第九,證券公司將其所管理的客户資產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發行總量的10%。一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淨值的10%。
第十,證券公司將其管理的客户投資於本公司、資產託管機構及與本公司或資產託管機構有關聯方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應當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時候告知資產託管機構和客户,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單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前述證券的資金,不得超過該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淨值的3%。

資產管理業務進程意義

資管業務的開閘將是期貨公司擺脱單一“通道”模式的真正開始。期貨行業將在2010年、2011年股指期貨上市、期貨公司增資潮、併購潮所走出的道路上,發生更加深刻的變革。 [1] 
以試點中充分的投資範圍來看,期貨公司將來會大有可為,運用其專業性和針對性把自己的產品做的更紮實,做的更細緻,更有效用,客觀上還將徹底打通期貨、股市、現貨市場的通道,在期貨公司的產品設計上形成一個整體,來滿足不同層次投資者的投機、避險等需求。
而期貨公司的未來將大大偏向程序化交易策略,由此形成成熟的人才團隊來更好地服務客户,將會使期貨公司獲得永續發展,拓寬業務利潤獲取的範圍和深度。
其實從去年開始,整個期貨業發展的背景已經“更新”為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等創新業務加速推出,不少期貨公司早已開始未雨綢繆,通過多方面途徑,篩選實戰經驗型以及受過良好專業培訓的人才,在CTA(商品交易顧問)和期貨基金經理方面進行積極的儲備。
此前不少期貨公司就與其大股東公司形成配合,通過母公司現有的週轉流通投資平台,間接地開展資管類的業務。而期貨公司的股東公司也會作出相關配合,提前開發一些培養計劃,充分體現人才“孵化園”的功能,一旦各項創新業務開閘,其“培養成果”很快就能轉變成為真正的期貨基金經理。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未來有着巨大的發展空間。以CTA為主要模式的期貨資管業務,是一種適應金融市場發展和投資者多樣化需求的先進金融投資方式,其中存在着經濟和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需求。相信在監管層規範管理的前提下發展,期貨資管業務必將極大促進我國期貨業的健康發展,也會給我們中國期貨投資者帶來轉嫁風險、獲得穩定收益的途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