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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保值增值率
鎖定
資產保值增值率定義
資產保值增值率計算公式
其計算公式為:
資本積累率=(本年所有者權益增長額÷年初所有者權益)x100%
淨資產收益率=(淨利潤÷平均淨資產)x100%
資產保值增值率增值反映
2.本期接受外來捐贈、資產評估增值導致資本公積增加。在本期既無投資者追加投入,又無接受捐贈和資產評估事項的情形下,上述公式仍然需要推敲。因為本期資本的增值不僅表現為期末帳面結存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增加,還應包括本期企業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而分配了的利潤不再包括在期末所有者權益中。所以不能簡單地將期末所有者權益的增長理解為資本增值,期末所有者權益未減少理解為資本保值。
資本保值增值率=(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利潤)/期初所有者權益*100%
資本保值增值率若為100%,説明企業不盈不虧,保本經營,資本保值;若大於100%,説明企業有經濟效益,資本在原有基礎上實現了增值。
資產保值增值率舉例説明
例:某企業期初所有者權益5000萬元,本期實現淨利潤1800萬元,期末所有者權益7000萬元。
資本保值增值率=(5000+1800)/5000×100%=136%
結果顯示該企業通過本期經營,不但實現了資本保值,還使資本增值了36%,至於期末所有者權益比期初增長了40%,除了資本增值外,還可能是投資者追加投資或其他什麼原因所致。資本保值是增值的基礎,保值的含義在物價上漲形勢下應是實際價值的保全,而非名義價值的保全。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對資本保全的影響,只有在當期淨利潤不低於期初所有者權益與一般物價指數上升率的乘積時,才能實現真正的資本保值增值。
所以在物價上漲形勢下,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應為:
[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利潤-期初所有者權益*一般物價指數)]/期初所有者權益*100%
=(期初所有者權益+本期利潤)/期初所有者權益×100%一一般物價指數上升率
上例中若本期一般物價指數上升10%,則:
資本保值增值率=[5000+(1800-5000*10%)]/50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