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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

(美國第四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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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生於美國弗吉尼亞州,美國開國元勳,1809年—1817年任美國第四任總統。
詹姆斯·麥迪遜是一名共濟會成員。曾擔任州眾議員(1776年)、州參議員(1784年—1786年)、大陸會議代表(1780年—1783年)、聯邦眾議員(1789年—1797年)和國務卿(1801年—1809年在傑斐遜總統下)。他還是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 [1]  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是美國制憲會議代表及《美利堅合眾國憲法》起草和簽署人之一,亦被一些人視為“美國憲法之父”。
中文名
詹姆斯·麥迪遜
外文名
James Madison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751年3月16日
逝世日期
1836年6月28日
畢業院校
普林斯頓大學
職    業
律師、政治家、思想家
主要成就
第二次美英戰爭
保衞了美國的共和制度
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出生地
弗吉尼亞州康維港
信    仰
聖公會
代表作品
《美國憲法》《聯邦黨人文集
所屬政黨
民主共和黨

詹姆斯·麥迪遜人物生平

詹姆斯·麥迪遜早年經歷

詹姆斯·麥迪遜
詹姆斯·麥迪遜(3張)
1751年3月16日,詹姆斯·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康威港附近的貝爾格羅夫種植園(Belle Grove Plantation)。他是家裏十二個孩子中最大的一個。他的父親老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 Sr.,1723—1801年)是一位煙草種植園主,擁有5000英畝土地,是奧蘭治縣最大的地主和主要公民。他的母親奈莉·康威·麥迪遜(Nelly Conway Madison, 1731—1829)出生於弗吉尼亞州的康威港,是一位著名的種植園主和煙草商人的女兒。
麥迪遜出身於南方大種植園主家庭。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16歲的麥迪遜在國王和王后縣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蘇格蘭牧師唐納德·羅伯遜執教的5年學業後,他的父親將他帶回了奧蘭治縣,讓他在那裏待了兩年。麥迪遜的家庭教師托馬斯·馬丁,剛從普林斯頓畢業不久,他推薦麥迪遜去自己的母校完成學業。由於麥迪遜在家裏接受的教育,他在兩年之內就完成了普林斯頓大學的常規課程。之後,麥迪遜又在那裏多留了一年,私下跟隨威斯布恩繼續學習。威斯布恩後來讓麥迪遜帶着雄心勃勃的讀書計劃,回到弗吉尼亞。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麥迪遜進入閉門讀書的時期,這延遲了他的事業選擇,直到革命的爆發,才將他從書齋當中拉了出來。 [2] 

詹姆斯·麥迪遜從政生涯

詹姆斯·麥迪遜 詹姆斯·麥迪遜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並且在大陸會議服務。曾參加弗吉尼亞革命代表會議,起草關於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後出席大陸會議和1787年的美國製憲會議。在制憲會議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亞方案”,並使之成為制定聯邦憲法的基本框架和指導原則。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由約翰·拉特里奇(綽號“獨裁者約翰”)領導的細節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Detail)負責起草。1787年8月6日至9月10日,細節委員會的報告被大會逐條進行了討論。9月10日,討論階段結束後,大會任命風格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Style)來“潤色文件”。威廉·塞繆爾·約翰遜領導該委員會,其他成員包括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古弗尼爾·莫里斯、詹姆斯·麥迪遜和魯弗斯·金 [3]  1787年9月17日,詹姆斯·麥迪遜作為39個制憲會議代表簽署人之一簽署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4] 
1789年,麥迪遜成為新眾議院的領袖,起草了許多基本法律。在他最著名的角色之一,他起草了憲法的前十條修正案,因此被稱為“權利法案之父”。麥迪遜與總統喬治·華盛頓密切合作,組織新的聯邦政府。麥迪遜和托馬斯·傑斐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決裂,漢密爾頓於1791年成立了聯邦黨。他們組織了他們所謂的共和黨(後來被歷史學家稱為民主共和黨),反對聯邦黨的主要政策,尤其是國家銀行和《傑伊條約》。他與托馬斯·傑斐遜共同起草了《1798年肯塔基和弗吉尼亞決議》(Kentucky and Virginia Resolution in 1798),以抗議《外國人和煽動叛亂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 [5] 

詹姆斯·麥迪遜晚年去世

麥迪遜曾連任兩屆總統,時間是從1809年3月4日至1816年3月4日。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衞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1819他年參與創立弗吉尼亞大學,曾任該校校長。1836年6月28日於弗吉尼亞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 Virginia)的莊園中去世。 [2] 

詹姆斯·麥迪遜為政舉措

詹姆斯·麥迪遜政治

  • 政治思想
詹姆斯·麥迪遜紀念硬幣 詹姆斯·麥迪遜紀念硬幣
詹姆斯·麥迪遜是美國“國父羣”中的一位,他主張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並且全盤修改邦聯條款,是一位聯邦主義者。憲法公佈後為了克服反對勢力、使部分反對的州批准憲法,麥迪遜等聯邦主義者以普布利烏斯為筆名,撰寫了一系列文章並將其結集為《聯邦黨人文集》。該論文集主要談論外部制約限制的民主、權利的分立、對宗教的控制,其中均充滿洛克、孟德斯鳩的自由學説,體現並深刻影響了美國的政治思想和憲政思想。
麥迪遜相當重視社會利益和團體的多樣性,認為民主社會應能使每個團體均有發言的管道,以求其社會之穩定性和利益均衡,主要的方式有權力分立、兩院制和聯邦體制等。
  • 參與制憲
詹姆斯·麥迪遜雕像 詹姆斯·麥迪遜雕像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他還是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是制憲會議的著名人物、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眾議院議員、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約翰·傑伊在憲法誕生後,一起寫了一系列的文章,為憲法的批准做出了重大的貢獻。麥迪遜是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是美國憲法的奠基人,他與約翰·傑伊及阿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説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著的部分加在辯論內。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為"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
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將過於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財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儘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舉為總統。他廢除了《禁運法案》(Embargo Act)。 [1] 

詹姆斯·麥迪遜外交

1812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意圖吞併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一般稱之為1812年戰爭,又稱第二次獨立戰爭。此戰爭最知名的事件,就是1814年8月24日英軍攻佔華盛頓特區,並焚燒美國首都所在地白宮。這場戰爭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美國首都被外國軍隊攻陷並佔領。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將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拿破崙假裝答應。在1810年後期,麥迪遜與英國宣佈非交往。在國會包括亨利·克萊和約翰·卡爾霍恩的年輕的一組,"好戰分子",為一個更好鬥的政策敦促總統。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
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這八年是令人灰心和充滿困難的八年,美國在許多事情上都很不順利。這時,英美關係惡化,1812年美國對英宣戰,但由於美國沒有做好準備,戰況不佳。最後由於安德魯·傑克遜將軍在新奧爾良取得的巨大勝利,才確保了美國人在這次戰爭中獲得勝利。

詹姆斯·麥迪遜歷史評價

[美]小阿瑟·施萊辛格:他沒有獨立宣言上簽字,也未能在革命戰爭中衝鋒陷陣,然而他在為締造美利堅合眾國所做的貢獻上,無人可及。美國憲法—這份在詹姆斯·麥迪遜影響下制定的不同凡響的文件,不僅確立了成功效力於美國兩個多世紀的政體,而且確保了美國公民基本權力的實現。正如麥迪遜一再聲明的那樣,該文件的訂立是眾人合作努力的結果。儘管這樣,由於他的貢獻如此之大,這個少言寡語、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亞人被人尊為“憲法之父”。本書剖析了詹姆斯·麥迪遜的童年時代和少年時光,還向讀者揭示了影響,他後來思想形成的人物以及他們的思想連同重大事件,這位思想敏鋭、高瞻遠矚的美國第四任總統,在創建美國民主制度的歷程中,功不可沒。

詹姆斯·麥迪遜人際關係

妻子:多莉·派恩·託德·麥迪遜,1768年5月20日生於北卡羅來納,1849年7月12日在華盛頓特區逝世。兩人於1794年9月15日在弗吉尼亞州結婚,婚後無子女。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