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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魏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文〔2019〕7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外文名
Xuchang Weidu District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辦公地址
許昌市天寶路666號區政府大樓6樓 [2]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領導機構
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河南省許昌市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地方性意見。
(二)提出全區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意見建議,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意見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全區財政、土地等有關意見建議工作。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方案措施。組織實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任務,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銜接申請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的實施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完善公共資源交易有關制度並監督落實。
(七)推進落實國家、省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意見。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發展意見建議。統籌推進產業集聚區和服務業載體平台建設。
(九)推動實施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有關意見建議,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意見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全區涉及經濟安全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參與全區經濟、生態、資源、科技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按照分工,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職責。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意見建議,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建議,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魏都區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能源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政策。
(十六)研究提出區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區級戰略和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規劃、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分工

1、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意見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核准、審核的範圍標準和程序。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審核魏都區政府直接投資或資本金注入的項目及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項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魏都區)》規定由魏都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魏都區)》規定由區級層面管理的其他項目。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項目須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
(3)涉及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意見,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平衡,其中需要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項目,投資計劃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
2、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的地方性法規,制定統一的制度、規範和程序。
(2)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對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3、與區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外商投資安全生產機制有關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商務局牽頭,承擔全區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全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4、與區衞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我區人口發展意見建議,擬訂本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意見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意見建議。
區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區級生育意見建議,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意見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5、與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研究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發展意見。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產業專項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工業項目謀劃實施、工業投資管理、民營經濟發展工作。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單位監測研判全區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煤電油氣運等要素保障工作。
6、與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意見措施、推進機制和評價工作。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優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與便民服務建設工作。
7、與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編制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1]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部門預決算及其他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國民經濟發展綜合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區宏觀經濟形勢;研究全區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意見建議;研究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佈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規劃、經濟結構有關意見建議和重大生產力佈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區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等工作。研判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貫徹國防要求,協調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推進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指導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工作,統籌推動全區區域協調發展;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關意見;組織編制全區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配合相關部門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組織提出全區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省級政府投資、安排區級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編制下達區本級政府投資計劃,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有關意見;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牽頭負責我區重大項目謀劃和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審定等事宜,協調擬訂建設工程造價有關計價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負責改革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服務等相關工作;管理全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完善公共資源交易有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及有關意見建議,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提出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備選項目;協調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指導協調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按照規定權限對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初審上報;承擔外商直接投資和國外貸款項目採購設備減免税確認工作;監測研判區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意見建議;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提出全區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意見建議,協調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規劃和有關意見建議。參與全區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
負責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意見,協調推進轉型發展攻堅;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佈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全區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實施全區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意見。起草重要文件,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全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擬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實施意見並推進落實,協調建立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機制;組織擬訂全區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建議,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提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建議,指導“雙創”基地建設;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技術經濟安全意見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開展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統籌推進全區數字經濟發展和制度建設,擬訂和推動落實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有關意見;統籌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導數字經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措施,培育發展數字經濟產業。
負責綜合提出全區社會發展規劃、意見和年度計劃並協調實施;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規劃和意見;提出全區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意見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意見措施。組織編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提出全區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規劃及有關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區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建議,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統籌全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產業意見建議、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核意見;提出全區重大基礎設施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權限,辦理相關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負責承擔區政府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工作,牽頭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制定、目標設定、任務分解、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全區民生實事工作謀劃、目標分解等工作。
負責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實施意見和年度指導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全區能源產業規範,擬定相關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推進能源優化配置;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成套設備引進消化創新。負責組織研究提出新能源開發的意見建議。擬訂區綠色發展規劃和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意見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區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按權限分工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1]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編制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9名。暫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經濟師1名;股級職數2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1]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指南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許昌市天寶路666號區政府大樓6樓。 [2]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時間

(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2] 

許昌市魏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許昌市魏都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中共許昌市魏都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魏都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