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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
鎖定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是許昌市的國家權力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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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是許昌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文名
-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
- 外文名
- Xucha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 成立時間
- 1986年11月
- 機關屬性
- 國家權力機關
- 現任領導
- 王堃
- 機關地址
- 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大道1188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基本概況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由市屬六個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和駐許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選舉出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從1986年11月召開許昌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開始,目前是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現有人大代表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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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人員編制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40人,其構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書長1人,委員32人。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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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機構設置
分別是:1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8個工作機構: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工作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3個辦事機構:辦公室、調研室、信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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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職責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二)審查和批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選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五)選舉省長、副省長,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州長、副州長,縣長、副縣長,區長、副區長;
(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九)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一)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二)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三)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四)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現任領導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主任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副主任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秘書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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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三十 號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8-08-15]
- 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8-08-15]
- 3. 領導之窗 .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引用日期2018-08-15]
- 4. 人大簡介 .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引用日期2018-08-15]
- 5. 許昌市“兩會”選舉結果產生 .許昌廣播電視台[引用日期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