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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古

鎖定
許古(1157年—1230年),字道真,獻州交河人。金朝大臣。
明昌五年(1194年),許古考中詞賦科進士。在金宣宗朝,他自左拾遺監察御史,歷任尚書左司員外郎起居注右司諫,右司諫兼任侍御史左補闕。在金朝受到蒙古攻擊有亡國威脅的情況下,多次直言上諫,力主整頓朝政、整軍經武、抗擊蒙古,反對嚴刑峻法、搜刮百姓、對宋開戰。他論事準確,切中要理。興定三年(1219年),因對奧屯胡撒合的審判結果未能讓金宣宗滿意而遭免職。
金哀宗即位後,復任補闕,再遷右司諫,但敢言直諫方面稍不如前。後致仕,閒居伊陽,終日飲酒遊樂。正大七年(1230年),許古去世,享年七十四歲。 [18] 
本    名
許古
道真
所處時代
金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獻州交河
出生日期
1157年
逝世日期
1230年
主要作品
《行香子·秋入鳴皋》、《眼兒媚以上二首見中州樂府》
官    職
右司諫

許古人物生平

許古上奏進諫

明昌五年(1194年),許古考中詞賦科進士,後任左拾遺。 [1] 
貞祐元年(1213年),許古由左拾遺升任監察御史。當時金宣宗遷都汴京,信任丞相術虎高琪,沒有收復國家失地的謀劃,許古上奏力陳朝政、軍政、經濟、民事、吏治等多個方面的問題與建議。金宣宗下詔將他的奏章交付尚書省議處,其中一小部分建議得以施行。 [2] 

許古反對峻法

不久,許古升為尚書左司員外郎兼編纂起居注,隨後,又轉任右司諫。當時丞相術虎高琪立法偏於嚴峻,官員有犯罪的都立刻處罰。 [3]  許古和左司諫抹睰胡魯剌上奏説:“禮儀廉恥是用來約束君子的,嚴刑峻法是用以懲罰小人的,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近來朝廷急於整頓吏治,相關官員建議朝廷採用權宜變通的辦法修改法律:官員犯罪應當判處贖刑的多被判處杖刑。官爵和俸祿是用於駕馭權貴階層的,達官顯貴犯法尚且不能使用贖刑替代,更何況一般平民百姓呢?京城是皇帝車駕所在之地,不同於出征作戰的軍營,犯有小錯便軍法處置,不是太過分了嗎?陛下仁慈,這樣做決非出於您的本心,這只是相關官員一味追求嚴刑峻法,絲毫不採用平和的治理手段所所導致的。況且百官均由朝廷遴選產生,多因有文行、武功、資歷而給予任用的,卻和百姓等同處理,那麼享受爵位俸祿也不足為榮了。況且還有更讓人憂慮的事,那些在上位的人將會説,官員犯法尚且免不了受罰,民眾又有何可説?那麼苛政就會越來越大行其道。在下位的人也將會説,那些貴人也犯罪受責,我又有什麼覺得恥辱的,這樣違法之心就會更加放肆。其弊端何須多説?懇請朝廷依照貞祐元年(1213年)頌布的‘刑不上大夫’的條文,除去所有這方面的法令,如此幸甚。” [4]  金宣宗開始想要採納許古兩人的建議,但術虎高琪堅持不能更改,於是沒有實行。 [5] 

許古參議軍情

貞祐四年(1216年),以右司諫兼任侍御史。當時,蒙古大軍已越過潼關向東,金宣宗詔令尚書省聚集百官商議,許古上書奏道:“敵兵越過潼關而朝廷剛剛知道,這是眾將欺瞞朝廷之罪。雖然如此,敵軍停留在閿鄉(今河南省靈寶縣)境內幾天不動,是擔心大金在河南的軍隊攔截於前,陝西的軍隊謀攻其後,或者是先派人偵察適合進軍的道路,或則認為入侵到別國境內不合地利而自覺危險,所以觀望不敢速進。這時正應選擇和募集精鋭士卒奮力進擊,並且放開敵軍歸路,敵人既然疑惑不前,遇到襲擊必定退走,我軍在後追擊,必定能打敗他們。” [6]  金宣宗將奏書交給尚書省看,術虎高琪反對他的意見,因而不能實行。當月,設立了招賢所,命令許古等負責這件事。 [7] 
興定元年(1217年)七月,金宣宗聽説宋軍接連攻陷贛榆、漣水各縣,並且繳獲南宋發佈的檄文,言辭中多有詆譭指責之語,因而對宰臣們説:“宋人想製造禍端為時已久,我所以姑且容忍,是因為大家擔心一開戰事就會有勞我方民眾。如今屢次入侵,將怎樣處理,卿等和百官們共同商議。” [8]  於是召集百官在都堂商議。許古説:“宋人懦弱,一向十分害怕我國,況且知道北方蒙古兵正值強盛,準備依仗我方作為屏障,雖然有時挑釁,估計必定不敢深入,所寫的辱罵之辭,不過是市井中小人的作為,何足計較?只應命令有關方面移送文書,告諭宋人本朝屢有大的舉動,以及聖主兼愛生靈的本意。宋人若理解此意,重修舊好,則求之不得。對方如果作惡不改,發兵攻討,想也未晚。” [9]  當時參預商議的十多人,雖然意見小有差異而大體一致,接着丞相術虎高琪等上奏説:“百官商議時,都主張設置軍隊以逸待勞,這是上策。”金宣宗也贊同。 [10] 
當時朝廷因為各路主管軍官經常發生不和而不聽指揮,他們還相互訴訟。許古上奏説:“臣認為善者應當獎勵,惡者應受懲罰,這是國家的大法。如果善惡都不清,那麼上下就相互矇蔽,獎懲都難以施行了。”金宣宗表示讚賞並採納了他的建議。 [11] 

許古勸阻伐宋

許古因朝廷準備發兵討伐宋朝,上疏進諫説:“以前在大定初年,宋人入侵宿州,後來屢遭失敗,世宗預料他們不敢立即求和,便令元帥府派人前去議和,從那時起太平了近三十年。泰和年間,韓侂冑亂開邊境之禍端,章宗派駙馬僕散揆討伐。僕散揆擔心開戰以後費用很多不能支持很久,暗地派韓侂冑的族人帶着他祖父韓琦的畫像以及家譜,偽裝投降,見到了丘崇,因而得以繼續和好,全軍回師。以世宗、章宗時的興盛,府庫充實,天下富裕,尚且首先委屈求全以取得成功,告於祖廟,記入史冊,成為萬世的美談,如今能不這樣做嗎?大兵稍微止息,如果再南邊無事,那麼太平之日就不遠了。有人認為使用軍威可以使宋人屈服,這是假話,不能實用。就算一時得到小勝,也不足以多加慶賀。他方見我來勢盛大,必定堅守不出,我軍匆忙而無所得,必須回軍來取糧,對方乘機來襲擊,將使我方要戰不得,要退不能,那時休兵的日期就難以等到了。況且對方有江南積蓄的餘財,我方只有河南一路征斂的殘弊之力,實在令人寒心。願陛下暫且隱忍包容,速速行此良策。如果通和,那麼北方敵兵得知也將收斂不來,因為我方將沒有掣肘的緣故。河南得到休息,然後經營北方,那麼陛下享有中興之福,而天下人賴以涵養而大加慶賀了。願陛下放棄眼前之功,考慮後患,是大幸!” [12]  金宣宗同意了他的建議,立即讓許古草寫和議文書,寫成之後出示宰臣,宰臣們認為其中有哀求的語意,是自示衰弱,於是未加採用。 [13] 

許古兩次免職

監察御史粘割梭失彈劾榷貨司同提舉毛端卿有貪污不法的行為,許古認為奏文寫得文字雜亂,便替他刪削更定,中間頗有些罪行被脱漏,粘割梭失將這件事奏報給金宣宗,許古被削去一級官階,解除官職,以當年末等政績而予以罷免。 [14] 
興定三年(1219年)正月,尚書省因諫官缺人而上奏,請召用許古。金宣宗説:“我昨天晚上正在想許古的事,而你們剛好提及他,正合我意,可前去召來。”便又任命他為左補闕。同年八月,許古又被削去四級官階,解除官職。 [20]  原因是朝廷派近侍局直長温敦百家奴和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去遷移吉州的民眾,送往丹州以避兵災,州民捨不得遷移,便攔路控訴。百家奴告訴他們,這是天子怕百姓們遭受傷亡才這樣決定的,並且召來晉安的兵士準備護送老幼上路。百姓認為兵來以後肯定強迫遷移,便鼓譟着擁進州署,抓住百家奴把他打死了。胡撒合擔心惹出大禍,便假裝迎合眾人的情緒,和他們一起歡飲,歌舞作樂,整整搞了一整天,民眾前呼後擁,抬着他歡呼拜謝,然後散去。回京以後,金宣宗讓許古和監察御史紇石烈鐵論審訊他,並傳旨説:“百家奴的死都是胡撒合出賣的,你們審問清楚後上奏。” [15]  奧屯胡撒合被捕下獄之後,金宣宗皇帝極為惱怒,非常想要拿出證據來將胡撒合處以極刑。而許古他們以為應當從寬處理,最後胡撒合自縊而死,有關方面以許古故意放縱論罪,因而受到免職處罰。 [16] 

許古閒居去世

元光二年十二月(1224年1月),金宣宗駕崩,太子完顏守緒即位,第二年改年號為正大,即金哀宗。金哀宗剛即位,就將許古召回朝廷擔任補闕,不久又升任左司諫,但他進諫言事比以前稍差了一些。不久,許古辭去官職,居住在伊陽(今河南嵩縣),當地郡守給他建造了伊川亭。許古嗜好飲酒,年紀大了也未減少飲酒,他經常乘船到村落中去,被人留下飲酒,有時十多天不回家,當他沿河逆流而上時,老幼爭着替他牽拉船隻,幾十里路來人不斷。他就是這樣受得到當時人們的愛戴。 [17] 
正大七年(1230年),許古去世,享年七十四歲。 [18] 

許古主要影響

許古政治方面

許古所處的時代是金朝內憂外患,風雨飄搖,有亡國危險的時代。在這種背景下,許古多次直言上諫,在金宣宗貞祐南渡(1214年),以求偏安的時候,他上書奏事,力陳恢復國土的建議,在權臣術虎高琪使用嚴刑峻法的時候,他不畏權貴,挺身而出,極力反對。 [2]  [3] 
金朝在北方受到蒙古猛烈攻擊的情況,在南方與南宋的關係也急劇惡化,在討論金宋關係時,許古陳説國家財政負擔,力主避免對宋作戰,在金宣宗準備對宋開戰之後,他又極力主張和解,以免兩面受敵。 [8]  [9]  [10]  [12] 

許古文學方面

許古平生喜好作詩詞,他的詞《行香子·秋入鳴皋》,寓情於景,以景襯情,情景交融,且用詞精妙,凝練自然,如上片“夜山低”三句,下片“樂”“能”“也”三字,均是如此,看似信手拈來,實則頗多錘鍊,仔細體味,意境悠遠。 [19] 

許古主要作品

元好問中州集》錄其詩四首,《中州樂府》錄其詩兩首。 [21] 

許古歷史評價

《遺山集·卷四十·許汾陽詩跋》:司諫在貞佑、興定間,直言極諫,與陳公正叔齊名,時號“陳許”。父子名流,在中朝百餘年,少有似者。 [23] 
金史》:①古平生好為詩及書,然不為士大夫所重,時論但稱其直雲。②贊曰:宣宗即位,孜孜焉以繼述世宗為志,而其所為一切反之。大定講和,南北稱治,貞祐用兵,生民塗炭。石琚為相,君臣之間務行寬厚。高琪秉政,惡儒喜吏,上下苛察。完顏素蘭首攻琪惡,謂琪必亂紀綱。陳規力言刀筆吏殘虐,恐壞風俗。許古請與宋和,辭極忠愛。三人所言皆切中時病,有古諍臣之風焉。宣宗知其為直,而不用其言,如是而欲比隆世宗,難矣。 [24] 

許古人際關係

父親
許安仁,曾任金朝汾陽軍節度使,後致仕。 [1] 
妻子
劉氏,定海軍節度使劉仲洙的女兒。貞祐元年(1213年),元兵圍蒲州,與二女皆自縊而死。諡貞潔,入《金史·列女傳》。 [22] 
女兒
長女,許氏,貞祐元年(1213年),元兵圍蒲州,自縊而死,諡定姜。
次女,許氏,貞祐元年(1213年),元兵圍蒲州,自縊而死,諡肅姜。 [22] 
侄子
許彥清,金末為太醫院丞 [22] 

許古史料索引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 [24] 
參考資料
  • 1.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登明昌五年詞賦進士第。
  • 2.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貞祐初,自左拾遺拜監察御史。時宣宗遷汴,信任丞相高琪,無恢復之謀,古上章曰……詔付尚書省,略施行焉。
  • 3.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尋遷尚書左司員外郎,兼起居注,無何,轉右司諫。時丞相高琪立法,職官有犯皆的決。
  • 4.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古及左司諫抹捻胡魯剌上言曰:“禮義廉恥以治君子,刑罰威獄以治小人,此萬世不易論也。近者朝廷急於求治,有司奏請從權立法:職官有犯應贖者亦多的決。夫爵祿所以馭貴也,貴不免辱,則卑賤者又何加焉。車駕所駐非同徵行,而凡科徵小過皆以軍期罪之,不已甚乎。陛下仁恕,決非本心,殆有司不思寬靜可以措安,而專事督責故耳。且百官皆朝廷遴選,多由文行、武功、閥閲而進,乃與凡庶等,則享爵祿者亦不足為榮矣。抑又有大可慮者,為上者將曰官猶不免,民復何辭,則苛暴之政日行。為下者將曰彼既亦然,吾復何恥,則陵犯之心益肆。其弊豈勝言哉。伏願依元年赦恩‘刑不上大夫’之文,削此一切之法,幸甚。”
  • 5.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上初欲行之,而高琪固執以為不可,遂寢。
  • 6.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四年,以右司諫兼侍御史。時大兵越潼關而東,詔尚書省集百官議,古上言曰:“兵逾關而朝廷甫知,此蓋諸將欺蔽罪也。雖然,大兵駐閿鄉境,數日不動,意者恐吾河南之軍逆諸前,陝西之眾議其後,或欲先令覘者伺趨向之便,或以深入人境非其地利而自危,所以觀望未遽進也。此時正宜選募鋭卒併力擊之,且開其歸路,彼既疑惑,遇敵必走,我眾從而襲之,其破必矣。”
  • 7.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上以示尚書省,高琪沮其議,遂不行。是月,始置招賢所,令古等領其事。
  • 8.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興定元年七月,上聞宋兵連陷贛榆、漣水諸縣,且獲偽檄,辭多詆斥,因諭宰臣曰:“宋人構禍久矣,朕姑含容者,眾慮開兵端以勞吾民耳。今數見侵,將何以處,卿等其與百官議。”
  • 9.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於是集眾議于都堂,古曰:“宋人孱弱,畏我素深,且知北兵方強,將恃我為屏蔽,雖時跳梁,計必不敢深入,其侮嫚之語,特市井屠沽兒所為,烏足較之。止當命有司移文,諭以本朝累有大造,及聖主兼愛生靈意。彼若有知,復尋舊好,則又何求。其或怙惡不悛,舉眾討之,顧亦未晚也。”
  • 10.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時預議者十餘人,雖或小異而大略則一,既而丞相高琪等奏:“百官之議,鹹請嚴兵設備以逸待勞,此上策也。”上然之。
  • 11.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時朝廷以諸路把軍官時有不和不聽,更相訴訟,古上言曰:“臣以為善者有勸,惡者有懲,國之大法也。苟善惡不聞,則上下相蒙,懲勸無所施矣。”上嘉納之。
  • 12.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古以朝廷欲舉兵伐宋,上疏諫曰:“昔大定初,宋人犯宿州,已而屢敗,世宗料其不敢遽乞和,乃敕元帥府遣人議之,自是太平幾三十年。泰和中,韓侂冑妄開邊釁,章宗遣駙馬僕撒揆討之。揆慮兵興費重不能久支,陰遣侂胄族人齎乃祖琦畫像及家牒,偽為歸附,以見丘崇,因之繼好,振旅而還。夫以世宗、章宗之隆,府庫充實,天下富庶,猶先俯屈以即成功,告之祖廟,書之史冊,為萬世美談,今其可不務乎?今大兵少息,若復南邊無事,則太平不遠矣。或謂專用威武可使宋人屈服,此殆虛言,不究實用。借令時獲小捷,亦不足多賀。彼見吾勢大,必堅守不出,我軍倉猝無得,須還以就糧,彼復乘而襲之,使我欲戰不得、欲退不能,則休兵之期殆未見也。況彼有江南蓄積之餘,我止河南一路征斂之弊,可為寒心。願陛下隱忍包容,速行此策,果通知,則大兵聞之,亦將斂跡,以吾無掣肘故也。河南既得息肩,然後經略朔方,則陛下享中興之福,天下賴涵養之慶矣。惟陛下略近功、慮後患,不勝幸甚。”
  • 13.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上是其言,即命古草議和牒文。既成,以示宰臣,宰臣言其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遂不用。
  • 14.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監察御史粘割梭失劾榷貨司同提舉毛端卿貪污不法,古以詞理繁雜,輒為刪定,頗有脱漏,梭失以聞,削官一階,解職,特免殿年。
  • 15.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初,朝廷遣近侍局直長温敦百家奴暨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徙吉州之民于丹以避兵鋒,州民重遷,遮道控訴,百家奴諭以天子恐傷百姓之意,且令召晉安兵將護老幼以行。眾意兵至則必見強也,乃噪入州署,索百家奴殺之。胡撒合畏禍,矯徇眾情,與之會飲歌樂盡日,眾肩舁導擁,歡呼拜謝而去。既還,詔古與監察御史紇石烈鐵論鞫之,諭旨曰:“百家奴之死,皆胡撒合所賣也,其閲實以聞。”
  • 16.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奧屯胡撒合既下獄,上怒甚,亟欲得其情以正典刑,而古等頗寬縱之。胡撒合自縊死,有司以故出論罪,遂有是罰。
  • 17.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哀宗初即位,召為補闕,俄遷左司諫,言事稍不及昔時。未幾,致仕,居伊陽,郡守為起伊川亭。古性嗜酒,老而未衰,每乘舟出村落間,留飲或十數日不歸,及溯流而上,老稚爭為挽舟,數十里不絕,其為時人愛慕如此。
  • 18.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正大七年卒,年七十四。
  • 19.    馬松茂. 凝練自然 意境悠遠 —— 許古《行香子·秋入鳴皋》賞析[J]. 課外語文, 2018, (29):74-75.
  • 20.    《金史·卷一百九·列傳第四十七》:三年正月,尚書省奏諫官闕員,因以古為請,上曰:“朕昨暮方思古,而卿等及之,正合朕意,其趨召之。”復拜左補闕。八月,削官四階,解職。
  • 21.    王筱雲等主編.中國古典文學名著分類集成 16 詞曲卷 2.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4.12:第35頁
  • 22.    王慶生著.金代文學家年譜 上.南京:鳳凰出版社,2005.03:第418-419頁
  • 23.    (金)元好問.傳世藏書·集成·別集 7 元好問集.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年:第240-241頁
  • 24.    卷一百九 列傳第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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