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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

(法律術語)

鎖定
見義勇為是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為。
中文名
見義勇為
外文名
ready to help others for a just cause
法律出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3條 [8] 
典型案例
潘登峯見義勇為行為;趙宇見義勇為案 [1] 

見義勇為構成特徵

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的法律特徵主要有:
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
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做鬥爭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3、見義勇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為或者自然災害進行鬥爭的行為。

見義勇為形成條件

一是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三是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這三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才構成見義勇為行為。

見義勇為特別實例

潘登峯見義勇為行為
相關情況
發生在湖南長沙一起見義勇為糾紛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對呼喊抓賊者要不要賠償、受益人劉先生是不是應該賠償,許多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理由,爭論的焦點是對被害人潘登峯見義勇為行為的性質和處理本案法律依據。本文試對各種觀點進行評析,以探求潘登峯義勇為行為的性質和本案的正確處理。
相關過程
2002年3月6日法制日報第六版報道了這麼一起發生在湖南省的真實案件:一天凌晨,住在長沙市星沙鎮長瀏飯店的劉先生髮現有人行竊,便大喊“抓賊嘍!”睡在劉先生隔壁的該飯店老闆薛定基聞聲後,立即跑到劉先生房間,問明情況後,便跑到樓下去,大喊“抓賊”。這一喊,立即引起周圍許多人的注意。在星沙鎮二區夜宵一條街上的攤主、來自瀏陽市杜港鎮的潘紹峯、潘登峯兩兄弟驚醒後,也一起跑了出來。 薛定基和潘登峯跑在前面,他們在後門口發現一提着長刀的青年人,薛大喊一聲:“誰,幹什麼的?”那青年人一愣,拔腿便跑。在追的過程中,追上來的潘登峯不幸被刺中胸部,在送到醫院時死亡。 兇手最終被眾人擒獲。後來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賠償死者父母60850元。
然而,死者父母卻將薛定基告上法庭,理由是雖然法院判決賠償,但被告薛定一直未支付賠償金。另外,案發時,薛定基親自喊潘紹峯兩兄弟去抓賊,兒子的死與薛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薛定基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又是第一個受傷者,自己也沒有得到任何經濟賠償。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見義勇為相關組織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以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宗旨;以表彰獎勵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宣傳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蹟,研討見義勇為理論問題,推動見義勇為立法等為主要任務。
截至2012年8月,基金會與中宣部、中央綜治委、公安部聯合召開了十一 [2]  次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和先進分子表彰大會,共表彰獎勵見義勇為先進人物2000餘名,發放獎勵撫卹慰問金2500餘萬元。與“中國石油”聯合開展了兩屆全國十大見義勇為好司機的評選活動。自2000年以來,基金會還對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犧牲及傷殘人員困難家庭及其子女實施了“扶困助學”工程,為數百位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家庭發放了困難補助金,資助見義勇為英烈子女近200人就學。
基金會又制定了針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及時表彰獎勵辦法等為見義勇為人員服務的長效機制;設立了“愛心賬户”,主要用於對見義勇為人員和犧牲者家庭經濟困難的定向幫扶,按月發放200至500元不等的補助金;在春節、元旦等節日期間,基金會還撥出專款,聯合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對全國見義勇為人員進行慰問,瞭解見義勇為人員的現狀,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讓見義勇為人員感受來自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愛。
2013年5月24日至6月16日,基金會還聯合中宣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共青團中央共同舉辦了“唱響正氣歌,做時代驕子”———見義勇為英雄事蹟大學巡迴報告活動,報告團在七省19所大學作事蹟報告,共四萬餘名大學生聆聽了報告,在社會上、在校園裏引起了強烈反響。作為指向性最強的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 部、中央綜治委、民政部、團中央等部委聯合發起成立。至2013年成立九年以來,該會同有關省市組織了大量表彰活動,募集見義勇為基金7000多萬元,發放獎勵撫卹、 補助慰問和助學金2000餘萬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 跡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 ,看夠不夠標準、夠哪一級標準,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 再對外發錢。
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千個市、縣設有見 義勇為事業組織管理機構,從事見義勇為工作的人員近萬人。至2013年近十年來,各級見義勇為管理組織已募集基金十幾億元。

見義勇為相關法規

國家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8] 
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9] 

見義勇為各地政策

見義勇為南京規定

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
根據江蘇省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出台的《關於做好見義勇為受表彰人員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見義勇為受傷者可享工傷保險待遇。
《意見》還規定,外地市民在本市見義勇為,或本市居民在外地見義勇為,受到表彰,並獲得相關獎勵證書或榮譽證書的人員,也可享受優惠政策。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將簡化工作程序,為見義勇為人員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待遇支付提供一站式服務。
《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工傷認定、醫療保障、養老待遇等方面作出新規定。其中,見義勇為人員經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向用人單位追回。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後,其見義勇為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參保人員處理。
根據《意見》,見義勇為人員與本市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而醫療費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其中,見義勇為人員已參加工傷保險、經認定為工傷的,在治療和搶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支付;不在工傷保險支付範圍的見義勇為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等之一的,在治療和搶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相應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同時見義勇為人員可就近就便就醫,不受醫療機構定點資質限制。
《意見》還規定,見義勇為人員犧牲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額支付給遺屬。同時,如果是在領失業保險金的見義勇為人員,其未領取的剩餘月數失業保險金,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遺屬;參加了失業保險未享受過失業保險待遇的見義勇為人員失業的,其失業保險待遇按其參保年限長短和繳費水平予以核定,失業保險金可逐月或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遺屬。同時,見義勇為人員及其配偶可以按照生育保險政策享受生育津貼、營養費和生育醫療費。

見義勇為河南政策

我省出台文件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均有優待 [3] 
1.見義勇為犧牲補助金至少50萬
2013年11月27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七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尤其是明確了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撫卹補助政策。
我省曾在1998年出台《河南省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保護獎勵辦法》,雖然規定了見義勇為人員的優撫待遇,但標準偏低,不能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此次規定統一明確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撫卹及補助標準是最大亮點。
《意見》規定,見義勇為死亡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不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屬於因公犧牲情形的,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撫卹;屬於視同工傷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於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屬特別補助金。不屬於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金。
2.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税
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卹金、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見義勇為人員所得獎金或獎品按照現行税收政策的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税。
3.負傷人員先救治後收費
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醫療機構要建立綠色通道“先救治、後收費”。對急危重症的,要優先救治。見義勇為負傷、致殘、死亡人員的醫療費、誤工費、喪葬費等,由加害人或責任人依法承擔;無加害人或責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責任人逃逸或無力承擔的,根據規定,由工傷保險或醫療保險解決;不能解決的可通過見義勇為專項基金或見義勇為發生地縣(市、區)財政予以解決。
4.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
見義勇為負傷、致殘人員不適合在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要為其調換適合的工作崗位。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税務、質監等部門要優先辦理證照,有關費用依法給予減免。
5.高考中招享受加分政策
見義勇為人員以及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在高考、中考時,可以享受優待加分政策。
6.優先享受保障房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3] 
7.條例通過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通過《河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將對見義勇為事蹟突出者予以5萬元以上獎勵,犧牲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100萬元特別獎金。 [4] 

見義勇為北京政策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乘車卡2014年11月29日正式啓用。北京市近千名見義勇為人員憑這張卡可以免費坐公交和地鐵。 [5]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免費為符合條件的980名見義勇為人員辦理了乘車卡。並承諾定期為新確認的見義勇為人員辦理乘車卡,使見義勇為人員在最短時間內享受本市免費乘車政策。
根據新規,持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乘車卡乘坐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時,傷殘見義勇為人員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可免費攜帶。該乘車卡每年由區縣民政部門統一收取,交市民政部門審核驗證,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進行激活後,才能在下一年度使用。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乘車卡具備刷卡計次功能。由於現階段條件尚不完備,本市見義勇為人員乘坐城市公共汽電車時,在上車時需要主動向駕駛員、乘務員出示乘車卡,驗證合格後可以免費乘車。乘坐城市軌道交通時,需要在人工售票窗口驗證換票後免費乘坐。等全市相關一卡通系統開通後,就可以直接刷卡乘車。 [5] 

見義勇為最高法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台防衞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衞,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6] 

見義勇為相關輿論

廣東輿論
小悦悦事件”帶給社會的道德衝擊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2011年10月23日,廣東省總工會在佛山舉行全省職工“倡導見義勇為 弘揚傳統美德”論壇暨承諾行動啓動儀式。廣東省總工會提出,將為見義勇為職工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活動上,廣東省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陳宗文説,“小悦悦事件”提醒我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既使命光榮,又任重道遠。工會作為一個樞紐型社會組織,同樣要在樹立社會正氣,加強社會公德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中發揮工人階級的主力軍作用。
在論壇上,與會的代表還紛紛建言獻策,就如何重構社會道德體系,如何挽救社會信任危機等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佛山市科技學院教授安文江認為,這起悲劇事件的發生也反應出整個社會處於誠信缺失的狀態,這直接導致各人自私心理的膨脹,從而使整個社會缺乏應有的温暖和真情。同時社會引導、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對人們的心理也有極大影響。
佛山市律師協會理事鄧敏姿表示,弘揚見義勇為精神,除加強宣傳外,更重要的是解決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保障問題。有時候大家覺得,當英雄強出頭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大家都不敢也不願意伸出援助之手。”
廣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張振飈表示,只要見義勇為職工的權利受到損害,工會將無條件免費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保證他們的權益不受侵犯。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