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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崗位

鎖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公益性崗位是一種就業援助形式; [6] 
中文名
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可安置對象

依據《關於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以及我市户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户人員和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殘疾人、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退役軍人等。鼓勵用人單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户人員; [1]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印發的《山東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社〔2011〕55號)規定,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補貼(不含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
靈活就業人員,按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僅限於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個人實際繳費的2/3。除從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除對自初次享受崗位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是街道(社區)或其他經批准的勞務派遣組織安排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並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工資、統一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由當地財政對用人單位給予補貼。
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是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政府從當地財政再就業資金中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

公益性崗位崗位種類

公益性崗位全日制崗位

公益性崗位招聘會 公益性崗位招聘會
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是指採取標準工時制的崗位; [2] 

公益性崗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

非全日制工作崗位是指平均每天不超過四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天的公益性崗位; [3] 

公益性崗位開發程序

不同地區的公益性崗位開發程度略有不同,以淮南市人民政府為例:

公益性崗位開發原則

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統籌開發、屬地負責、單位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按需設崗、勞動者自主選崗、單位以崗定人的方式進行,建立崗位救助、實名服務、動態監管長效機制 [4] 

公益性崗位調研摸底

根據省市下達計劃和省市撥款、本縣區財政情況、調研情況(困難程度、產業程度、就業失業人口數量等)統籌制定分配製度、數量等; [4] 

公益性崗位報送批准

第五條第二階段:制定方案。擬定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方案,報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4] 

公益性崗位徵集崗位

第五條第三階段:開發崗位。通過網站、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公益性崗位凡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有公益性崗位需求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相關企業均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設立公益性崗位的申請。 [4] 

公益性崗位公開崗位

第四階段:下達計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各用人單位申報的公益性崗位進行彙總,會同財政部門合理核定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的種類、數量,向社會公開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公佈崗位名稱、崗位數量、工作內容、招用條件、薪酬待遇等; [4] 

公益性崗位考察錄用

第五階段:考察錄用。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公益性崗位就業意向申請表》、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通過組織供需見面會或為用人單位推薦人選,搭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直接對接平台。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性質、申請人數,可以通過面談、走訪等形式對申請人進行考察,確定錄用人選。 [4] 

公益性崗位培訓上崗

第六階段:培訓上崗。用人單位對所錄用人員進行崗前業務培訓後上崗,一個月內應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4] 

公益性崗位公示公開

依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條:
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名單(含隱藏部分位數的身份證號碼)、補貼標準及具體金額等。其中,公益性崗位補貼還應公開公益性崗位名稱、設立單位、安置人員名單、享受補貼時間等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規制度,既保證資金使用公開透明,又避免個人敏感信息泄露。 [7] 

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第一章第(四)項 [5] 
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覆印件、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不再提供,調整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內部核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户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户。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