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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邑制
鎖定
- 中文名
- 采邑制
- 外文名
- beneficium
- 別 名
- 西歐采邑制
- 所屬時期
- 中世紀
- 所屬地區
- 西歐
采邑制性質
采邑原指西歐中世紀早期國王封賞給臣屬終身享有的土地。以前墨洛温王朝時土地都是無條件分贈的,而采邑制則將土地及其上面的農民一起作為采邑分封給有功勞的人,以服騎兵役為條件,供其終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襲。
采邑制發展過程
采邑制背景
英國則從威廉一世開始也實行采邑制,規定每個騎士采邑供養一名騎士,為國王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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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國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下屬,而這些下屬又把自己的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自己的下屬,從而形成了一個以土地為紐帶的領主與下屬之間的關係,這樣領主既要負起保護下屬土地的責任,而下屬也有義務效勞,為領主作戰。
采邑制發展
加洛林王朝(751-911)時采邑制大為發展,不但國王封賜采邑,許多大封建主也分賜采邑給自己的封臣。作為采邑封賞的主要是土地,但往往也包括伯爵等國家官職和教會職務。
同時,逐漸形成了采邑制的一些慣例:
1、受領采邑者必須服軍役,如果封臣不履行軍役義務,則采邑應該收回;
2、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時為限,雙方任何一方死亡 ,采邑都應交回。
但得到采邑的封臣都力圖把采邑變成自己世襲佔有的土地。後來隨着加洛林王朝的衰落,采邑世襲已成為不可阻遏的趨勢。
采邑制衰落
9世紀以後,采邑逐漸變成了世襲領地,到了11世紀采邑制基本上已經廢弛了。
采邑制法律
采邑制作用意義
采邑制這種形式對於提高國家的戰鬥力很有幫助,而且通過采邑制逐漸形成了一種封建等級制度:國王、公爵、侯爵、 伯爵、子爵、男爵、 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