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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優化相應機構和職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地震局牌子,其震災應急救援職責歸組建的市應急管理局。 [1] 
中文名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屬    性
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    址
蘇州市
職    能
建築節能管理職責
局    長
王曉東 [2]  [7]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領域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組織編制市級城市建設年度項目計劃,負責下達城市建設項目。負責收取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費,受理建設工程政策性減免費用的審核上報。組織開展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統計監測工作。
(三)承擔全市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推進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運營管理制度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區改造)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縣級市、區組織實施。
(四)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住宅產業化與性能認定、房地產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住宅裝飾裝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五)承擔設計行業發展和管理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導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申報工作。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指導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六)承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負責城鎮燃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燃氣行業發展的責任。擬訂全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燃氣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海綿城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無障礙設施等建設工作。組織人居環境獎初評申報工作。
(七)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管理的責任。負責城鎮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按職責承擔市屬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的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全市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工程、特色田園鄉村、重點中心鎮和特色小城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擬訂和發佈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並監督執行。擬訂和發佈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管理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
(十)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築業發展的責任。擬訂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和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改革。擬訂規範建築市場主體及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指導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促進建築企業對外開拓市場、參與國際工程承包。推動傳統建築營造技藝的保護和傳承。
(十一)擬訂全市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項目集中建設的日常指導和監管。
(十二)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指導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作。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或參與市政府組織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或參與市本級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質量、安全、施工現場監管和竣工驗收的管理工作。組織評審市級優質工程,審核推薦省級優質工程。
(十三)承擔推進科技進步、綠色建築發展、建築節能、城鎮建築減排的責任。擬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綠色建築、智慧建築和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建築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和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指導建築能效測評和綠色建築標識管理。
(十四)承擔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以及備案抽查管理的責任。
(十五)承擔全市地震監測和震災防禦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震災評估管理,及時提供震情、災情信息。
(十六)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人才培養、職業教育、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管理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政務信息、文書檔案、督查督辦、公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統籌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二)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協調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查、報批以及立法後評估工作;承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宣傳工作;牽頭重大決策項目的運行;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
(三)計劃和審計處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編制市級年度城市建設項目計劃,參與編制市級城建資金計劃;動態管理和綜合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重點工程、實事項目;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經濟運行和行業管理動態分析;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外經工作;負責城市建設年鑑彙編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管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參與有關工程項目和專項資金的審計。
(四)財務管理處
負責局系統的預決算審核和公開、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及實施政府採購項目的流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經費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核算;負責所屬單位經濟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和核審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核算;監督管理所屬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類徵收資金。
(五)設計處
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勘察設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改革發展;指導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對全市勘察設計市場、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有機更新、城市雙修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申報;承擔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方案會審工作;參與政府投資城市建設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查;指導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六)消防設計審驗處
擬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組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聯合驗收;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及備案抽查;查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監理、消防設施檢測等單位的違法行為;指導縣級市、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及備案抽查工作。
(七)住房保障處(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住房保障政策,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並指導實施;負責推進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運營管理制度的落實;承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本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推進棚户區(危舊房 )改造;會同相關部門辦理中央、省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對保障性安居進行的融資、審計和資金清算等方面工作。
(八)房地產監控處
構建房地產市場運行日常監測體系;擬訂房地產調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態化信息發佈和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承擔市房地產長效機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責任;擬訂房地產開發、住宅產業化與性能認定、房地產交易管理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對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本金和交付使用進行統一監管;對開發企業資質進行管理和初審;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的管理和實施;參與房地產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房產價格評估企業備案、房產中介企業備案和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責任。
(十) 物業管理處
擬訂物業行業管理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落實物業服務屬地管理,推動物業管理融入社區治理;加強物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前期物業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十一)公房管理處
擬訂全市公有住房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按職責承擔市屬直管公房的工作;督促指導全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十二)房屋使用監督處
負責監督指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工作;監督指導危舊房屋的排查、解危工作;參與住宅裝飾裝修和建築幕牆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城市建設處
擬訂全市市政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市道路、橋樑、照明、軌道交通、公共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參與編制全市城市建設年度計劃,負責建設項目的籌劃儲備、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督查考核;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市政類)行業管理工作;推進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無障礙設施建設等工作;參與國家、省在蘇重點項目和大中型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查、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市級優質工程(市政類)評審,承辦省級優質工程(市政類)、人居環境獎的初審和推薦工作。
(十四)燃氣管理辦公室
擬訂城鎮燃氣專項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燃氣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全市城鎮燃氣管理;負責城鎮燃氣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按照核准層級對非政府投資的城鎮燃氣設施項目進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信息備案管理工作;開展管道燃氣特許經營、中期評估工作;按權限負責燃氣經營許可;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燃氣應急救援、應急保供預案,參與燃氣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五)村鎮建設處
擬訂縣城以下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政策,協調村鎮建設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美麗城鎮建設及被撤併鎮整治提升工作;指導推進全市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工程、特色田園鄉村、重點中心鎮、特色小城鎮的建設;負責全市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村鎮建築設計與工程建設的技術指導;組織村鎮建設試點示範;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參與村鎮規劃的制訂和方案會審工作。
(十六)科技處
擬訂綠色建築、建築節能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建築節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項目;組織民用建築能耗審計和建築能效測評工作;指導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綠色施工”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建築行業科技項目研究;推進科技成果轉化。
(十七)建築業發展處
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推進全市建築產業現代化,推廣裝配式建築;開展建築業、工程監理行業統計管理和企業的資質動態核查、綜合考評;負責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等工程執業人員的註冊管理;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促進本市建築企業對外開拓市場、參與國際工程承包;推動傳統建築營造技藝、傳統工匠的保護和傳承;指導和承辦外地來蘇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的資質查驗和登記工作。
(十八)建築市場監管處
擬訂全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責任,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組織監管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監督指導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開展建設工程合同和工程風險等建築市場管理工作;指導建設工程造價和定額管理工作。
(十九)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處
擬訂全市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市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項目集中建設實施單位建立健全項目建設管理體系,協調和研究解決有關事項;指導政府投資工程實施方式的改革;對市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項目集中建設過程進行管理評估;承擔蘇州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業質量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建築業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推進建築施工技術革新,承擔市級工法的評審和國家、省級工法的推薦工作;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開展市級優質工程的評審、省級優質工程的推薦;組織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質量安全的監管;組織督查建築工地揚塵管控。
(二十一)信訪處
負責處理羣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工作,承辦上級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向所屬單位和縣級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
(二十二)地震監測處
擬訂全市地震監測台網建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地震監測台(站)的設置與撤銷;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地震前兆觀測和短臨跟蹤的措施,編制地震趨勢研究報告;承擔全市震情速報工作,組織實施地震現場的震情監視和跟蹤工作,提出震後趨勢判定意見;承擔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保護工作;承擔全市羣測羣防工作。
(二十二)震災防禦處
擬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管理地震烈度區劃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工作;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和建築物抗震性能鑑定相關工作;開展地震現場的震災評估;開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審定災區重建的抗震設防要求,參與制定重建規劃;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職業教育培訓處
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教育;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指導建設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建設工會工作。
(二十五)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住房和建設領域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執業資格考試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4]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員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9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6名(含紀委書記);正副處長(主任)58名,其中正處長(正主任)32名〔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離退休幹部處處長共4名〕,副處長(副主任)26名。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王曉東 [2]  [6]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陳實 [8]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單位

蘇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調研、起草我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
3、編制房屋徵收計劃,組織實施本市城區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4、組織對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用途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並公佈調查結果。
5、擬訂徵收補償方案、房屋徵收決定與補償決定,報請市政府論證、公佈或者作出決定。
6、負責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7、負責辦理因房屋徵收引起的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工作;負責辦理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工作。
8、負責組織房屋徵收評估工作,配合做好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培訓、監管工作。
9、負責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10、負責房屋徵收補償安置矛盾糾紛的調解,以及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的信訪與政策諮詢工作。
蘇州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
蘇州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與蘇州市房地產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職責如下:
1、承擔市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入網認證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市區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工作;承辦姑蘇區商品房預售許可和商品房現售前備案業務;承擔姑蘇區範圍內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職責;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商品房銷售管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現售前備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市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姑蘇區範圍內存量房買賣網上交易具體事務性工作;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3、受市住建局委託,開展市區(不含吳江區)房產行政執法和房地產市場監察,查處各類房產違法、違規行為(除房屋結構安全和室內裝修裝飾外);參與各類房地產集市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
4、開展姑蘇區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管理工作,承擔房源信息核驗、房屋面積核驗、政策性住房上市審核及房屋交易窗口服務等工作;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承辦姑蘇區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工作,負責姑蘇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6、協助市住建局參與對市區房屋面積的管理工作;承辦姑蘇區、相城區房產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
7、承辦姑蘇區非居住房屋租賃備案具體業務工作;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非居住房屋租賃備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8、負責姑蘇區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權有償轉讓鑑證工作。
9、負責全市(不含崑山市)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備案、信用評定、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管理等業務;承辦市區房地產經紀機構入網認證工作;具體實施姑蘇區經紀機構及其人員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市住建局對全市經紀機構及其人員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0、對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姑蘇區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市區商品房銷售、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操作系統建設和維護工作。
11、 參與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查研究工作,統計、分析全市房地產市場的有關數據資料,編報房地產市場有關信息。
12、完成市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蘇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規範建築市場,擬定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規範性文件。
2、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標投管理、監督、指導,並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3、負責建築工程直接發包及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和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的管理。
4、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管理和承發包合同備案管理。
5、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工程造價管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省建設工程造價法律、法規,編制、管理各類建設工程定額,測算髮布材料價格,仲裁造價糾紛。
2、負責編審專業人員培訓、考試和施工企業取費標準核定,造價諮詢單位資質管理。
3、指導協調全市造價管理工作。
4、負責市級行政區域內工程發承包計價工作的管理。
5、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城建監察支隊
1、宣傳貫徹國家關於城市建設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
2、依據有關條例和法規,統一行使城市建設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對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區成立的城建監察支隊實施綜合協調和指導,對未報建、未招投標和未決算審計的工程實施監察和稽查。
3、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市政建設管理處
1、受市住建局委託,負責蘇州市區市政建設的動遷、徵地、施工管理、質量監理管理工作。
2、會同行政主管部門對進入市區市政施工隊伍進行行業管理。
3、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標準;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行業管理,具體實施城區建設工程質量及施工階段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根據有關法規規章規定,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實施具體行政執法;
4、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參與建築施工安全資格審查及建築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全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備案管理;
7、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蘇州市建築安裝管理處
1、負責建築業企業信用檔案管理,發放《江蘇省建築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並做好年檢工作。
2、負責市區建築業企業綜合考評(信用評價);參與《單位工程業績考評手冊》的現場考核。
3、負責外地進蘇州建築業企業資質核驗及外來隊伍日常管理,辦理本市建築業企業出省出市施工手續。
4、負責建築施工項目備案管理,配合做好市區建築安裝業統一發票的管理。
5、協助做好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調處農民工上訪事件,處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
6、承辦建築業統計和建築業外經統計工作,為建築業對外勞務輸出、國際工程承發包項目、企業的管理提供服務。
7、管理蘇州市建築業進滬施工企業及外地建築業企業駐蘇州辦事處;指導各縣級市、區建管處(站)工作。
8、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1、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對全市(包括縣級市、區)的建設檔案工作業務指導、檢查、監督。
3、接收、收集、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市建設檔案和資料,併科學地管理和有效地提供利用。
4、圍繞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重大活動進行踴躍服務拍攝、記錄城建聲像資料及古城歷史風貌,蒐集變遷資料,製作檔案資料專題片。
5、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檔案的登記、驗收、接收和認可工作。
6、制定、實施城建檔案工作的具體業務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並指導城建檔案工作的理論研究和科研工作,負責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7、編輯《建設信息》、《蘇州城建檔案》等內部信息,開發城建檔案信息資源。
8、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抗震辦公室
1、負責全市工程建設中抗震防災管理工作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
2、對新建建設工程進行抗震設防設計審查及全面監督管理。
3、組織對原有建築抗震加固的鑑定設計、下達有關加固計劃並監督實施,對加層、改造項目進行審核。
4、總結推廣抗震防災經驗技術,組織有關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
5、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蘇州市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中心
對各類新建、改建、擴建、遷建、恢復建設的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圖進行結構安全強制性標準及規範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審查。
蘇州市防震中心
為防震減災提供監測管理,地震監測、觀測信息,數字地震台網、台站的建設、管理,地震科學研究,地震監測環境保護和科普宣傳,負責全市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
蘇州市白蟻防治管理處
蘇州市白蟻防治管理處成立於20世紀50年代,是蘇州地區唯一具有國家一級白蟻防治資質的專業從事白蟻防治及管理工作的機構。
本處有二十年以上治蟻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專業科研人員十餘名,科技力量雄厚,治蟻經驗豐富,對白蟻及各類建築蟲害的防治有較深的造詣。在古建築、民用建築、高層建築、古樹名木、傢俱什物等白蟻的滅治與預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防治白蟻,安居樂業是利國利民的千秋大業,我處在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與助攜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防治白蟻的法律法規,堅持以質量為本,積極探索,不斷進取,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良的服務,為我市白蟻防治工作及城市建設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蘇州市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安全鑑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標準;
2、參與擬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規章及其他相關文件;
3、負責全市各類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4、負責全市房屋結構改造方案審定工作;
5、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糾紛的司法鑑定工作;
6、承辦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蘇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蘇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為正科級建制,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為更好地組織實施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經市政府批准組建的蘇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從即日起正式對外辦公。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中心城區住房保障工作的具體實施和日常業務管理機構。主要職能是:按照市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確定的年度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組織實施具體保障工作,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負責建設、收購、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負責對保障性住房實施維護、修繕和管理;負責住房保障計算機網絡的建立、維護;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後續管理工作。
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信息中心
1、貫徹落實省、市信息化工作政策,負責草擬全市住建系統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信息化建設技術標準;
2、推進信息化網絡資源整合,建立統一的市住建系統數據中心、網絡中心和應用中心;
3、負責全市住建行業企業和執業人員信用系統的建設開發工作;
4、負責住建行業各類信息資源的採集、存儲和開發利用;
5、負責市住建局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和政務網站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6、承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蘇州市物業管理中心
1、受市住建局委託,協助做好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相關主體和行為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2、負責建立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考核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工作;建設並維護全市物業服務行業信息化系統工作;定期開展物業服務項目專項檢查,統籌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及有關問題。
3、負責市區物業管理招投標平台建設和日常工作;負責促進服務行業技術進步的具體組織工作。
4、負責市區專項維修資金政策宣傳、業務培訓、信息公開等工作,受理相關投訴;協助做好市區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應用等工作。
5、參與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性文件、行業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等;參與物業管理優秀(示範)項目考評等工作。
6、完成市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理位置

地址:錦帆路239號廣場酒店商務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