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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春縣教育局

鎖定
蘄春縣教育局是蘄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蘄春縣漕河鎮漕河四路274號。 [1] 
中文名
蘄春縣教育局
外文名
Qichun County Education Bureau
辦公地址
蘄春縣漕河鎮漕河四路274號 [2]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蘄春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二)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和方案;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評價;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全縣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縣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縣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的達標落實情況。
(四)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安全、綜合治理、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校車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統籌管理和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勞動教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七)指導全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實施校長(園長)、教師聘任制;負責統籌管理全縣中小學教師招聘、調配、崗位設置、聘用交流、績效分配、考核獎懲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中小學(含幼兒園)校(園)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課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統籌管理全縣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各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指導中專學校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十)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合併、撤銷的組織論證和申報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初中及以下階段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非學歷文化教育)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審批工作,依法受理教育行政許可事項;統籌教育系統“互聯網+放管服”改革。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科技開發、科研成果轉化和教育興農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申報、審查工作,負責蘄春教育品牌的推廣及規範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保障、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學生實踐教育、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佈;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開展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蘄春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政務、事務管理事項,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專題會及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信訪、保密、文書檔案、安全保衞和後勤等工作;受理羣眾來信,接待羣眾來訪,承辦上級和本級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指導全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負責統籌管理教育人才引進、教師招聘、調配、崗位設置、聘用交流、績效分配、考核獎懲、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與統計信息的管理、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經費預決算計劃的編制、實施、審核、監督和資源開發、配置工作;負責學校佈局調整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土地、國有資產的管理;擬定教育經費使用計劃、籌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計並監測教育系統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行政和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的監督、檢查和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負責規劃、管理和監督全縣各中小學項目工程建設;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縣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體衞藝股)。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含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指導教育教學管理、改革;監督管理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程度,負責全縣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實施基礎教育的辦學行為、教學計劃、課程設置、課程改革、學籍管理、用書管理等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以及課外活動的開展;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學校有關體育、衞生、藝術及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文件,負責全縣並組團參加省市學生體育、藝術比賽和交流活動;組織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的調查研究和動態分析;指導全縣學校衞生防疫管理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控;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的軍事訓練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管理全縣成人文化大中專學歷教育;指導協調全縣成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和城鎮社區開展成人教育活動;負責各類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審批;負責對全縣民辦教育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負責向社會公示有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對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年檢並公示年檢結果;負責對民辦教育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實行事後備案管理;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教師管理股(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普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職業中學文化課教師及中小學長的培訓和小學、幼兒園新師資的培養工作;參與研究並指導師資培訓中心的建設、改革、發展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定期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負責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市級以上名師、骨幹教師推薦工作;負責縣級教壇新秀、骨幹教師、名師評審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審計股。組織全縣學校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制訂有關學校財務審計的制度及規定,指導學校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審計並監督本級和各級各類學校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教育收費情況;負責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和監督;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受理教育行政許可事項;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執法過錯及失職行為責任的調查工作;依法受理師生申訴案件,調解學校矛盾糾紛;推進依法治校工作進程;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及師生的法制教育;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保衞股。負責安全法律、法規和基本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貫徹和落實;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執行集體活動申請審批制度,確保各項活動的安全;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重特大險情和災情;查處涉及學校安全的案件並實施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縣教育督導辦公室。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導體系;督導檢查全縣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縣“兩基”鞏固提高以及推進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督導檢查全縣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承擔教育執法相關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2] 

蘄春縣教育局工作指南

蘄春縣教育局辦公地址

地址:蘄春縣漕河鎮漕河四路274號。 [2] 

蘄春縣教育局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