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藍色壁壘

鎖定
藍色壁壘(Blue barriers)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藉口採取的貿易保護措施。藍色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
中文名
藍色壁壘
外文名
Blue barriers
定    義
勞動者為藉口採取的貿易保護措施
領    域
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

藍色壁壘產生背景

藍色壁壘產生是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國際市場上競爭關係失衡後的一種調整。
在這一背景下,歐美等發達國家把社會責任標準同其對發展中國家事實的普遍優惠制度掛鈎。同時,一些國家,一種以社會責任標準為主要內容的、新的貿易壁壘即以SA8000標準為核心的藍色壁壘逐漸建立起來。
隨着國際貿易的發展和貿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關税已經大幅度下降,一些傳統非關税堡壘也在逐步地被消除和規範。與此同時,一些發達國家正在利用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水平、教育文化和道德標準的差異,構築起一種新型的、更為隱蔽的國際貿易壁壘。
藍色貿易壁壘就是其中一種新型的國際貿易壁壘。藍色貿易壁壘又稱“勞動壁壘”,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藉口採取的貿易保護措施。藍色貿易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社會條款並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而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
藍色貿易壁壘最典型的代表是SA8000標準,它是由美國經濟優先權委員會(簡稱SAI)制定並實施。SAI由來自11個國家的20個大型商業機構、非政府組織、工會、人權及兒童組織、學術團體、會計師事務所及認證機構組成。SAI在紐約召開的第一次會議上就提出了標準草案,最初名為 SA2000,最終定名為SA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並在1997年10月公開發布。2001年12月12日,經過18個月的公開諮詢和深入研究, SAI發表了SA8000標準第一個修訂版。SA8000標準一經產生就得到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大力支持,成為最重要的認證標準之一,併成為藍色貿易壁壘的代名詞。SA8000標準在童工、強迫性勞動、組織工會的自由與集體談判的權利、歧視、懲戒性措施、工作時間、工資、健康與安全、管理系統等領域制定了最低要求。
藍色貿易壁壘主要有六種表現形式:對違反國際公認勞工標準的國家的產品徵收附加税;限制或禁止嚴重違反基本勞工標準的產品出口;以勞工標準為由實施貿易制裁;跨國公司的工廠審核(客户驗廠);社會責任工廠認證;社會責任產品標誌計劃。

藍色壁壘產生原因

藍色貿易壁壘的產生是社會、經濟、科技發展的產物,其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在關貿總協定多邊貿易談判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中,傳統的貿易壁壘措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對等報復,而藍色貿易壁壘比傳統的貿易壁壘措施更具有隱蔽性,同時出於其中所包含的道德因素使藍色貿易壁壘內容更能為大眾認同。這種具有複雜性、政治性、不確定性的勞工標準,一出現就成為發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政策的最佳選擇之一。
二是具有廉價勞動力優勢的發展中國家以大量廉價產品衝擊發達國家的國內市場,使發達國家國內的紡織品、服裝、玩具、鞋類等相關行業工人因此失業或工資水平下降,對此國內政府不得不引起高度關注。歐美等發達國家為了保護國內市場、減輕政治壓力,日益加重了對發展中國家勞工條件及勞工環境的批評指責。一些地區性行業乃至全國、全球性行業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紛紛參與制定相關規則,以求獲得貿易自我保護。
三是“血汗工廠”的案例大量湧現,引起了許多發達國家公眾的強烈不滿與關注,甚至出現了“不買運動”。他們在購買產品時不僅關注產品的質量與安全性,還開始更多地關注起產品是在哪裏,什麼人在什麼樣的勞動環境與勞動條件下生產出來的,以此決定是否購買。這種行為促使政府與企業在進口產品時加強了對勞工標準的審核。這是發達國家設置藍色貿易壁壘中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因素。
四是由於全球化的發展中,勞工問題全球化,它與反全球化運動相結合,使得國際組織與非政府組織對勞工待遇日益重視,都急於尋求一個趨同的國際勞工標準,以促進全球化的穩定發展。然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很難提出—個適用於全球約200個國際貿易參與國的工資、工時、職業安全和衞生、社會保障等標準,這為大多數發達國家提供了強行推廣其勞工標準規則的藉口,打着保護勞工利益和企業社會責任的幌子實施貿易保護行為。

藍色壁壘主要特徵

1997年,美國的經濟優先權委員會(2001年更名為“社會責任國際”組織,即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聯合歐美跨國公司和其他國際組織,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聯合國兒童福利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的要求制定了全球第一種可用於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從當前國際貿易的實踐來看,SA8000已成為發達國家“藍色壁壘”的主要形式。
近十幾年來,隨着關税和一般非關税貿易壁壘不斷削弱,“藍色壁壘”越來越多地被貿易保護主義者所利用,成為限制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密集型產品出口的有利工具,其在運用中有以下特點。
(1)名義上合法。“藍色壁壘”及其核心表現——“SA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名義上都以改善工人工作條件和環境為目的,主要依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聯合國兒童福利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的一些要求,具有合理的成分,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者正是利用了這一特點,主張在國際投資與貿易協定中忽略各國在社會經濟發展上的差異,制定統一的藍色條款,從而為發達國家建立貿易壁壘創造了條件。
(2)形式上隱蔽。“藍色壁壘”在應用中,發達國家往往憑藉一系列國際公約對進口商施加壓力,對違背SA8000標準的企業及其產品採取徵收附加税、限制或禁止進口等強制性貿易措施,在執行中,往往利用民間力量、公眾輿論,以反“社會傾銷”為藉口,強制推行,因此具有形式上的隱蔽性。
(3)實質上具有歧視性。發達國家一直主張各國應該採用相同標準的藍色條款,來保障各國工人的權利,實現國際貿易的“公平競爭”,表面上看起來一視同仁,但由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產業結構明顯不同,兩者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也相差懸殊,實際上受“藍色條款”影響的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業
(4)波及範圍更廣泛。“藍色壁壘”主要影響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業,這是發展中國家運用其勞動力成本的比較優勢加入國際經濟循環的主要領域,因此波及的範圍比傳統非關税壁壘更廣泛,將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就業、國際收支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更久遠。發達國家實施“藍色壁壘”,往往藉口反“社會傾銷”,因此受制裁的企業或國家不僅產品出口受影響,同時,還會被塑造成忽視勞工權益、缺乏社會責任的形象,其品牌和國際聲望都會受到誤導,其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消費者心目中造成消極的影響。
理論上講,SA8000等“藍色條款”反映了人類社會對企業發展的社會期待,它超越了“企業以獲取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觀念,強調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人文關懷,具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從當前國際貿易的實踐來看,發達國家極力推廣“藍色條款”通常是從其自身利益出發,達到貿易保護主義者限制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出口以保護其國內市場的目的。

藍色壁壘應對方法

藍色壁壘儘管在理念上體現了人類社會文明的發展與進步,但目前在現實應用中更多的是表現出貿易保護的弊端,因此,有關部門和企業應對其進行積極研究,積極應對“藍色壁壘”可能造成的挑戰與威脅,引領中國企業走向世界
(一)企業層面
1.積極實施SA8000認證。當今時代,經過SA8000認證的產品,將被認為擁有嚴格的社會責任方面的人性化、道義化標準,貼上這個認證標籤就可以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獲得SA8000認證還可以促進企業建立起國際公信力,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我國出口企業要高度警覺和重視,積極申請SA8000認證,獲得進入世界市場的通行證。
2.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突破藍色壁壘的根本途徑在於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為此,一要提高技術水平。加大研發投入,吸引創新人才,完善創新機制,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不斷調整產品結構,努力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實現產品更新換代;二是強化基礎管理。針對我國企業勞工保護起步晚、標準低的現狀,企業要把SA8000標準看作對症下藥,努力改進勞工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改變“勞工標準低,勞工權益保護不充分”的不良國際形象。
(二)商會層面
完善我國藍色壁壘體系,充分發揮商會的服務職能,為企業提供信息,培養人才。
建立藍色壁壘的預警機制。國際標準化機構(下轉第40頁)(上接第17頁)和各國政府及其標準化機構經常對其技術法規和標準進行修訂,如果企業信息不暢,不能按照已經變化了的法規和標準要求生產產品,在出口時就會遭遇壁壘。
(三)政府層面
1.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地合作,利用WTO機制參與國際多邊談判。應對SA8000這種新貿易壁壘的當務之急是在WTO的協商機制下,發揮WTO最大的發展中成員和世界貿易大國的作用,與其他成員國一起明確並細化其使用規則,強調其不能夠濫用,不能有國別歧視。其次要堅持不同的國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勞工標準是可以理解的,人為地制定一些標準來消除差異,勢必使發展中國家面臨更為不利的國際貿易環境。再次,跨國企業從中國加工廠拿走了90%的利潤,但對中國社會的回饋微乎其微,一味要求靠賺取微薄加工費的中國工廠來承擔所有的社會責任是不人道的,發達國家在資金、技術等方面應該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援助。最後,SA8000還在掌握更多的主動權。
2.完善國內相關法律,改革相關制度,加強監督力度。政府要不斷完善《公司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切實保障勞工的合法權益。要對照SA8000標準修改有些條款,例如對每週工作時間和允許加班時間的規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比SA8000標準更加嚴格,很難被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執行。同時對於集體談判、集體合同、禁止懲戒性措施等內容我國的《勞動法》中未明確規定,應予補充完善。同時在制度方面,要突出工會在企業內部維護勞工權益,監督社會責任管理活動的作用。企業能否真正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長期結合發展,監督是關鍵,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力度,對於使用童工、違反工資和工時規定,存在嚴重職業安全等等的企業要處以重罰,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1] 

藍色壁壘價值意義

藍色壁壘產生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激烈爭論,並形成了以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兩大不同的陣營。發達國家普遍認為藍色貿易壁壘不是貿易壁壘,而是一種有利於各國人權建設、有利於企業員工待遇提高的藍色貿易制度,應該在世界各國普及統一。相反,發展中國家對此持有截然相反的觀點,它們普遍認為以勞工待遇的改善來確定外貿訂單是一種貿易保護措施,有礙於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並大大降低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優勢,不支持藍色條款進入貿易合同或任何多邊或雙邊貿易協定與條約當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爭論在WTO成立後更加激烈,但這種爭論並沒有影響藍色貿易壁壘的繼續發展。相反,藍色貿易壁壘出現了“民間壁壘”與“政府壁壘”相融合的狀態。畢竟藍色貿易壁壘中所提到的勞工待遇問題已經伴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向全世界蔓延,不容迴避。應該看到,藍色貿易壁壘具有雙重效應,既有負面影響,也有正面影響。藍色貿易壁壘特有的社會性使我們也不能像對待其他壁壘一樣,對之全盤否定,因此我們要以更全面的視角與積極的態度來認識藍色貿易壁壘的雙重效應。
(一)藍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負面影響
1、對我國產品出口訂單的影響
發達國家以大型跨國公司為主體參與國際競爭,我國參與國際貿易的主體是眾多中小企業,且貿易方式加工貿易為主。根據海關統計,2005年,我國實現外貿出口額為7620億美元,其中加工貿易額為4164.8億美元,佔全部出口貿易的54.85%。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社會責任運動的重要目標。 20世紀90年代,在我國出口企業連續發生嚴重侵害勞工權益的事件後,國際工人聯合會警告:如果再不改善勞工環境,就要聯合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皮革、玩具、紡織品的出口實行限制。接着,美、法、意等傳統中國輕工業產品進口貿易組織又討論通過一項協議,要求中國所有的紡織品、玩具、鞋類等出口產品的企業必須事先通過SAS000標準,否則就聯合抵制進口。事實上,該認證已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跨國公司訂單的附加條件中。跨國公司要求企業必須符合認證條件,否則就取消訂單,如廣東一家台資鞋廠發生女工中毒事件,國外客户聞訊後全部撤單。
2、對我國出口企業成本增加的影響
企業成本的影響大致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用於獲得認證的管理費用,這可以稱為“認證成本”。按照常規,SAS000標準認證一般需要1年時間,證書有效期為3年,每6個月複查一次。一個2000人的工廠需要的認證費用是9萬元。與ISO系列相比費用略高。二是為了迎接認證必須完成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在提高員工福利、加強環保設施和節省能源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如果這些措施在認證之前是空白或承擔較少的話,一次投入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這部分內容可以稱為“整頓成本”。我國出口企業成本增加,勢必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3、對我國吸引外資的影響
我國加入WTO後,外商進一步加大了來華投資力度。除了潛在的經濟發展速度和市場需求強勁之外,廉價的勞動力也是外商投資的動力之一。如果將勞動標準提高到SAS000規定的水平,對外商的吸引力將降低,跨國公司也會擔心其分包商品不能達標而不願來華投資。
其實,上述藍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負面影響遠遠不及正面影響大,而且這些負面影響基本上是短期的、相對的、動態的,是可以設法補償和控制的。
(二)藍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正面影響
1、有利於我國改善勞資關係
儘管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對勞工權益的保護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但由於管理滯後、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失衡等多方面原因,一些企業違反《勞動法》而侵害職工權益的行為時有發生。如一些企業非法僱傭童工、收取職工押金、侵犯工人人身權利、超時加班加點、拖欠職工工資等;一些地區工傷事故不斷,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沒有保障。社會責任標準是社會良知對資本權力的制約,我國企業實施SA8000標準,就要求企業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從而改善我國比較緊張的勞資關係。SA8000標準把人本管理、商業道德和精神文明等指標化,使關心人、理解人、尊重人、保護人有了可操作的量化標準。它的推行實施正是藉助外力推動改善企業勞動條件,促進生產經營改革、創新的良機。應該看到,SA8000標準的推廣應用不僅是推進保護勞動者權益,更重要的是促使工人在經濟生活中的角色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員工的勞動熱情和創新精神的激發和釋放,不但會使企業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而且能為社會創造出巨大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2、有利於我國勞動法規的建設
藍色貿易壁壘盛行之時,我們可以在綜合考慮藍色貿易壁壘各項內容的前提下,結合我國勞動法規的不足與中國國情,反省本國法規與國際立法趨勢之間的差距,找出有效的解決辦法解決勞工權益保障問題的根本癥結。我國勞動法規在實體內容中缺乏基本原則的規定,使現有法規在面對新的問題時缺乏足夠的靈活變通性,一些具體內容如就業歧視、結社、強迫性勞動、聘用童工等規定也不完善。在程序上缺乏執行的便捷性與時效性,勞工權益受損時難以尋求到快捷有效的解決方式。藍色貿易壁壘的出現,可促使我國積極完善本國法規,從制度上根本解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的種種問題。此外,壁壘中一些具體規定也為我們制定法規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和豐富的理論依據,我們如能以正確的態度實施“拿來主義”,將有利於我國勞動法規的不斷完善。
3、有利於我國企業可持續發展
目前,許多跨國公司都把推行社會責任標準作為推動企業發展的槓桿。國內外的實踐都已經表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經濟績效呈正相關關係。企業進行良好的社會責任管理,不僅可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而且可以獲得長遠的商業利益。如沃爾瑪堅持用社會責任標準審核其供應商,企業發展不斷興旺發達。因此,從長遠來看,推行社會責任標準必將促進我國企業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它所帶來的長期效益和潛在效益不但足以補償負面影響的損失,而且能為企業創造多方面的價值。比如: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和商業信譽;取得通往歐美市場的又一張通行證;增進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穩定企業與客户的貿易與合作;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忠誠度;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乃至整體素質的提高,等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