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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察思忠
鎖定
- 本 名
- 蒲察思忠
- 所處時代
- 金代
- 民族族羣
- 女真
- 出生地
- 隆安路合懶合兀主猛安
- 主要成就
- 議定廟配,朝議選將
- 女真名
- 蒲察畏也
蒲察思忠人物生平
蒲察思忠早年經歷
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蒲察思忠考中進士,先後擔任文德縣(治今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漷陰縣(治所在今北京市通縣東南漷縣鎮)主簿,國子助教,應奉翰林文字,太學博士,逐漸升遷至涿州刺史、吏部郎中。
[1]
後來,蒲察思忠任金世宗之子潞王完顏永德(原名完顏允德)的師傅。
[2]
蒲察思忠議定廟配
朝廷下令由他和翰林侍讀學士張行簡一起討論武成王廟中祭祀人員的等第排列次序,蒲察思忠上奏説:“依我所見,武成王廟中配祭的諸將,不按世代先後為序。我後來查閲了唐代的祀典,李靖、李勣的地位都在吳起、樂毅之上。聖朝太祖皇帝(完顏阿骨打)以二千人馬,擊敗了遼國百萬軍隊,太宗皇帝(完顏吳乞買)擊敗宋國,以成此帝業,秦王完顏宗翰、宋王完顏宗望、完顏婁室、完顏希尹和前代的各個將領,各以他們的功德大小加以排列次序就行了。”
[3]
此後,蒲察思忠升遷擔任大理寺卿、兼左諫司、同修國史。
[4]
蒲察思忠朝議選將
泰和六年(1206年),金章宗發下詔令,集合百官在尚書省商議,以做好戰爭準備,確定防禦攻守的方針政策。滿朝文武在對防禦攻守的問題上有許多不同看法,蒲察思忠説:“宋軍在圍攻城邑的時候,一出動就是幾千人,不是普通的小股敵軍人。對宋作戰最重要的一點在於選擇賢能的將領,如果領軍將領既能攻又能守,能臨時隨機應變,就沒有什麼問題了。”金章宗認為他説的很有有理。不久,蒲察思忠升遷擔任翰林侍講學士兼左諫議大夫,仍然兼任大理寺卿、同修國史的差事。過了一個月,又兼知審官院正職,在金代,此前從來沒有一個人兼任四種職務,這種情況就是從蒲察思忠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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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六年(1206年)春,宋金開戰,宋軍紛紛出擊,但因金軍方面早有準備,除鎮江副都統制畢再遇連戰皆捷,各路宋軍進攻皆以失敗告終,金軍乘勝分路南下,南宋只好向金朝求和,朝廷賞賜有功人員,賜給蒲察思忠銀子五十兩,彩帛十端。後來他為母親服喪,服終被任命為侍講學士,兼左諫議大夫、同修國史、知審官院,後來又轉任侍讀,兼兵部侍郎。
[7]
蒲察思忠黨附國賊
貞祐元年(1213年),胡沙虎止奏金宣宗,請求皇帝下詔將完顏永濟廢黜為庶人,蒲察思忠和奧屯忠孝都附和胡沙虎的意見,並説:“偷人錢財,尚且被稱為盜賊,何況為一己之私利而偷盜皇帝的位置呢。”但金宣宗不肯聽從,否決了這個提議。不久,蒲察思忠改任太子太保兼侍讀、修國史。
[8]
貞祐二年(1214年)春天,祭祀太廟時,蒲察思忠擔任代理太尉職務,他喝醉了酒並毆打禮部值班的官員,因此受到御史台彈劾,降為秘書監兼同修國史。不久,又遷任翰林學士同修國史,死於任上。
[9]
蒲察思忠主要成就
蒲察思忠是進士出身,很有才華,對典章禮制都有自己的獨到看法,朝廷在討論武成王廟中祭祀人員的等第排列次序的時候,蒲察思忠提出,在武成王廟中配祭的名將,不要按世代先後為序排列,而是以他們的戰功大小加以排列次序。解決了一個重大的禮制問題。
[3]
泰和年間,南宋北伐中原,金國準備應戰事宜,在朝議討論時,在如何攻守問題上,大臣們意見不一,蒲察思忠首先分析了宋軍的作戰特點,隨後,針對宋軍的特點,指出對宋作戰的重點在於選將,只要選好一名能攻善守,隨機應變的將領,就一定能打敗宋軍。為對宋作戰取得勝利奠定了理論指導。戰爭勝利也受到皇帝的賞賜。
[6]
蒲察思忠人物評價
《金史》:“至張行信論奧屯忠孝事,曰:嗟乎,宣宗之不足與有為也如此!夫進退宰執,豈無其道也哉!語其親知,諷之求去,豈禮邪?是故奧屯忠孝、蒲察思忠之黨比,紇石烈胡失門之疲眾,完顏宇之輕信誤國,斡勒合打之詆訟上官,於是曾不之罪,失政刑矣,豈小懲大誡之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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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察思忠親屬成員
蒲察思忠史籍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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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史·蒲察思忠傳》: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文德、漷陰主簿,國子助教,應奉翰林文字,太學博士,累遷涿州刺史,吏部郎中。
- 2. 《金史·蒲察思忠傳》:遷潞王傅。
- 3. 《金史·蒲察思忠傳》:被詔與翰林侍讀學士張行簡討論武成王廟配等列,思忠奏曰:“伏見武成王廟配享諸將,不以世代為先。後按唐祀典,李靖、李勣居吳起、樂毅上。聖朝太祖以二千之眾,破百萬之師,太宗克宋,成此帝業,秦王宗翰、宋王宗望、婁室、穀神與前代之將,各以功德間列可也。”
- 4. 《金史·蒲察思忠傳》:遷大理卿,兼左司諫,同修國史。
- 5. 《金史·蒲察思忠傳》:泰和六年,平章政事僕散揆宣撫河南
- 6. 《金史·蒲察思忠傳》:詔以備禦攻守之法,集百官議於尚書省。廷臣尚多異議,思忠曰:“宋人攻圍城邑,動至數千,不得為小寇。但當選擇賢將,宜攻宜守,臨時制變,無不可者。”上以為然。頃之,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左諫議大夫,大理卿、同修國史如故。再閲月,兼知審官院正職,外兼四職自思忠始。
- 7. 《金史·蒲察思忠傳》:宋人請和。賜銀五十兩、重彩十端。丁母憂,起復侍講學士,兼諫議、修史、知審官院,轉侍讀,兼兵部侍郎。
- 8. 《金史·蒲察思忠傳》:貞祐初,胡沙虎請廢衞紹王為庶人,思忠與奧屯忠孝阿附胡沙虎,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偷天位以私己乎!”宣宗不從。頃之,遷太子太保兼侍讀、修國史。
- 9. 《金史·蒲察思忠傳》:二年春,享於太廟,思忠攝太尉,醉毆禮直官,御史台劾奏,降秘書監兼同修國史。頃之,遷翰林學士同修國史,卒。
- 10. 金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7-21]
- 11. 《從官職透視新發現的金代進士》,7年11月 江蘇教育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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