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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屬澳門
鎖定
葡屬澳門,是澳葡政府(1887年—1999年12月19日)是中國澳門在葡萄牙殖民時期的代稱,不是官方用語。明朝時期,澳門始終在中國政府的管轄之下,是葡萄牙人租用的,所以明朝仍舊對澳門有主權,此時的澳門並不屬於殖民地。
- 中文名
- 葡屬澳門
- 外文名
- Macau (Portugal)
- 別 名
- 澳門葡治時期,葡澳時期
- 行政區類別
- 殖民地
- 所屬地區
- 中國 華南地區
- 地理位置
- 亞洲
- 面 積
- 10.28 km²(19世紀)
- 下轄地區
- 澳門半島,氹仔島,路環島,路氹城
- 政府駐地
- 澳門半島-澳門市
- 郵政編碼
- 999078
- 氣候條件
- 亞熱帶季風氣候
葡屬澳門象徵
葡屬澳門發展歷史
葡萄牙人於屯門海戰侵略屯門軍鎮(今香港西部)失敗後,轉移居留中國澳門一帶,於1583年(明朝萬曆十一年)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自治管理,葡萄牙人每年付500兩白銀予明朝政府為地租銀。此時明朝政府依舊對澳門擁有主權。
到1616年,卡拉斯科被任命為澳督,但並沒有到任。直至1623年,下一任澳督馬斯卡雷尼亞斯正式到澳門到任就職。
在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1845年,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1851年和1864年分別侵佔了氹仔和路環兩島。
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籤訂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中國澳門。自此中國澳門被正式通過不平等條約成為了葡萄牙殖民地。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1928年4月《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期滿後,國民政府於同年12月與葡萄牙重籤《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澳葡政府仍維持對澳門的佔領和管理。
1955年,葡萄牙宣佈澳門為海外省;1974年宣佈放棄所有海外殖民地,同時宣認澳門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直至1987年3月26日,中國與葡萄牙達成協議,並草簽了《中葡聯合聲明》,聲明“澳門地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1988年1月15日,《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1999年12月20日,澳葡政府把管理權交還給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