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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葡政府
鎖定
- 中文名
- 澳葡政府
- 外文名
- The Macao Portuguese government
- 別 名
- 澳門政府
- 成立時間
- 1887年
澳葡政府歷史沿革
1616年,葡萄牙開始委任澳門總督,卡拉斯科被任命為澳門總督,但並沒有到任。
1623年(大明天啓年間),葡萄牙與中國簽訂租借條約,從此澳門由葡萄牙統治,葡萄牙派遣總督管理澳門,稱澳門總督,簡稱“澳督”。第一任澳督馬士加路也。由於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官邸亦設於大炮台。
[1]
1887年12月1日,清政府與葡萄牙籤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或稱《中葡北京條約》)。中法戰爭後,清朝統治者為了徵收鴉片税,在英國誘使下,竟於1887年3月27日,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就澳門協同中國緝查走私問題舉行談判簽訂的議定書中,承認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據此,12月1日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奕劻等與葡萄牙全權代表羅紗在北京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即《中葡北京條約》,共54款。主要內容為:一、中國仍允葡萄牙永駐和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二、葡得派公使駐北京,並在通商口岸設領事;三、葡取得領事裁判權;四、葡人可以享受中國已給或將給其他國家的通商特權,在通商口岸有居住、租買土地、建造房屋、設立教堂等權利
[2]
。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
1955年,葡萄牙宣佈澳門為海外省。
1987年3月26日,中國與葡萄牙達成協議,並草簽了《中葡聯合聲明》,聲明“澳門地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 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1988年1月15日,《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正式恢復行使對澳門的主權,澳葡政府正式交還主權與管治權,澳葡政府結束了對澳門長達一個世紀的實際管治。
澳葡政府行政區劃
澳葡政府時期,澳門曾被分為:
澳門市(Concelho de Macau),又稱天主之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範圍為澳門半島;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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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上最勇敢的澳門農民,果斷殺死殘暴的澳門總督,事後被清廷處死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0-03-09]
- 2. 1887年12月1日 清政府與葡萄牙籤訂《北京條約》 .中國軍網[引用日期2020-03-09]
- 3. 1974年,澳葡政府就宣佈澳門為不設防城市,次年葡萄牙從澳門撤軍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