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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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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特幣 (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幣(BitCoin, BTC) 的啓發而推出的改進版數字貨幣,由一名曾任職於谷歌的程序員設計並編程實現 , 2011年11月9日發佈運行。萊特幣與比特幣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1] 
中文名
萊特幣
外文名
Litecoin
開發時間
2011-11-09
簡    寫
LTC
開發者
李啓威(Charlie Lee)
算    法
scrypt加密算法
流通平台
fullcoin

萊特幣簡介

萊特幣是一種基於“點對點”(peer-to-peer)技術的網絡貨幣,也是MIT/X11許可下的一個開源軟件項目。它可以幫助用户即時付款給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2]  。萊特幣由一名曾任職於谷歌的程序員(李啓威)設計並編程實現,2011年1月9日發佈運行。萊特幣是受比特幣的啓發而推出的改進版數字貨幣。萊特幣的技術原理與比特幣相同,也是採用去中心化的架構、無任何中心機構控制、新幣發行和交易支付轉讓都是基於開源的加密算法等等這些都是模仿比特幣的設計原理。但是,萊特幣儘量改進了比特幣之前已經表現出的缺點,如交易確認太慢、總量上限偏少、工作量證明機制導致大礦池的出現等等SHA256算法 [1] 
萊特幣旨在改進比特幣,與其相比,萊特幣具有三種顯著差異。第一,萊特幣網絡每2.5分鐘(而不是10分鐘)就可以處理一個塊,因此可以提供更快的交易確認。第二,萊特幣網絡預期產出8400萬個萊特幣,是比特幣網絡發行貨幣量的四倍之多。第三,萊特幣在其工作量證明算法中使用了由Colin Percival首次提出的scrypt加密算法,這使得相比於比特幣,在普通計算機上進行萊特幣挖掘更為容易。每一個萊特幣被分成100,000,000個更小的單位,通過八位小數來界定 [1] 

萊特幣設計目的

它基於比特幣(Bitcoin)協議,但不同於比特幣的地方在於,即使在現階段,通過消費級的硬件也可以高效地“挖礦”。Litecoin提供給您更快速的交易確認(平均2.5分鐘),它使用硬內存以及基於scrypt(一種加密算法)的挖礦工作量證明算法,面向大多數人使用的普通計算機及圖形處理器(GPU)。Litecoin網絡預期將生產8400萬個貨幣單位 [3] 
Litecoin的設計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挖掘算法,使它能夠在挖掘比特幣的機器上被同時運行。為挖掘比特幣而設計的專用集成電路(ASIC)逐漸興起的同時,Litecoin也緊跟着技術演變。但在Litecoin貨幣被廣泛應用之前,不太可能會出現專門為Litecoin設計的專用集成電路(ASIC) [3] 

萊特幣特點

萊特幣開發安全性高

貨幣安全方面,萊特幣的開發過程和支付過程都具有超過普通貨幣的安全性。在開發過程中,它不可能被偽造,萊特幣是一連串複雜的求解代碼,它通過挖礦來獲得貨幣而不是印刷,這從根本上杜絕了“假幣”的產生,這是它的優點之一。在支付過程中萊特幣使用地址和私鑰來交易,這好比密碼和鑰匙,這些地址和私匙的組合排列有上億種可能,很難破解,提高了安全性。不過即使是非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萊特幣系統仍然受到“51%Attack”的威脅,即使用全網的51%以上的算力進行運算構建一個區域鏈與全網賽跑,一旦成功將能掌控萊特幣,這將造成嚴重的後果。雖然“51%Attack”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對於一個公共虛擬貨幣系統來説,這樣的漏洞是不應該被容忍的 [4] 

萊特幣工作量證明機制創新

萊特幣除了在三個方面做了改進(工作量證明機制算法、總量上限、區塊生成速度),其他方面都與比特幣的特性相同。萊特幣工作量證明機制算法採用了scrypt算法,使運算能力難以集中,難以形成像比特幣那樣的大型礦池,挖礦的礦工比比特幣更分散,這也就更有利於防止51%攻擊。如果某個山寨幣的算法跟比特幣相同,那麼礦工就可以直接將為比特幣定製的芯片礦機拿來挖這些山寨幣,或者實施51%攻擊;這就會讓這些與比特幣算法相同的山寨幣迅速失去價值。所以,正是因為萊特幣的scrypt算法跟比特幣的算法不同,比特幣芯片礦機無法拿來挖萊特幣,這就讓萊特幣免於攻擊,保持了正常發展 [1] 

萊特幣與比特幣的共同點

萊特幣同為虛擬貨幣

萊特幣和比特幣一樣,都是虛擬貨幣,沒有實體形態 [1] 

萊特幣去中心化架構

萊特幣和比特幣一樣,都是去中心化的架構,無任何中心機構控制,新幣發行和交易支付、轉讓不需要中央銀行、也不需要商業銀行 [1] 

萊特幣區塊鏈技術

比特幣與萊特幣都採用了區塊鏈技術,且都有51%攻擊的問題。它們採用區塊鏈技術,所有歷史記錄按照時間先後順序,打包成一個個單獨的區塊,再把這些單獨的區塊鏈接在一起形成一個總賬 [5]  。這些區塊內除了包含交易記錄外,還包含新發行的萊特幣和交易的手續費,這兩筆錢支付給挖礦的礦工作為酬勞。無論誰挖到該區塊,那麼該區塊內含有的新發行的萊特幣和交易的手續費這兩筆錢都歸挖到者,以鼓勵礦工積極參與結算。區塊鏈技術容易產生51%攻擊的問題:無論任何組織甚至個人,只要掌控某一種基於區塊鏈原理的虛擬貨幣的全部運算能力的51%,這個人或組織就能夠任意操縱該虛擬貨幣的所有交易。如果區塊鏈只認運算能力最大者,誰的運算能力最大,誰就能搶到下一個區塊,如果某個個人或組織掌控了全部運算能力的51%,那就意味着沒人比他運算能力更強,故而他就可以隨意操縱。所以,對於基於區塊鏈原理的虛擬貨幣,參與挖礦的越多就越健壯,運算能力越分散就越健壯;挖坑者越少越脆弱,運算能力越集中就越脆弱,礦池越集中也就越脆弱 [1] 

萊特幣分散匿名發行

“挖礦”競賽、公平競爭。萊特幣和比特幣一樣,都是基於區塊鏈原理的虛擬貨幣,新幣發行也是分散的,以獎勵給礦工的形式出現。參與“挖礦”的礦工進行運算能力競賽,誰的運算能力更強,誰就能搶到下一個區塊,公平競爭。而且它們都是賬户匿名。賬户與主人的身份信息無任何對應關係 [1] 

萊特幣與比特幣的不同點

萊特幣工作量證明機制

萊特幣工作量證明機制採用scrypt算法,比特幣工作量證明機制是SHA256。scrypt算法計算所需要的時間更長,並且需要佔用的內存也更多,該算法使運算能力難以集中,挖礦的礦工比比特幣更分散,這有利於防止51%攻擊。正是因為萊特幣的scrypt算法跟比特幣的算法不同,比特幣芯片礦機無法拿來挖萊特幣,這就讓萊特幣免於攻擊,保持了正常發展 [1] 

萊特幣區塊處理速度

萊特幣是2.5分鐘,比特幣是10分鐘。比特幣的一個缺點就是交易的確認比較慢,區塊打包需要10分鐘,打包之後還要全網節點驗證,驗證的時間更長,兩個時間加起來總共需要大約40至50分鐘左右。萊特幣的區塊打包速度是比特幣的四倍,加上交易確認的時間,總共大約20分鐘之內即可完成 [1] 

萊特幣總量上限

萊特幣總量上限是8400萬個,比特幣總量上限是2100萬個,萊特幣總量上限是比特幣的四倍 [1] 

萊特幣安全性

2013年5月,比特幣的全網算力是全球排名前500名超級計算機的總和的8倍,達158 THash/s。而萊特幣因cPu挖礦的性能限制,全網算力僅為15 GHas/s。萊特幣每2.5 min處理一個區塊,比特幣是10min,對區塊鏈發起一次雙重支付攻擊的進度服從泊松分佈,其攻擊成功的概率隨區塊數的增長而呈指數級下降。當區塊數大於6個時,攻擊成功的概率將下降到忽略不計的程度,這也正是比特幣建議6個確認數方可保障交易安全的依據。當區塊的處理速度提高至比特幣的4倍時,攻擊者製造出一個假節點的成功概率也急劇上升,通過計算泊松分佈概率密度,避免雙重支付攻擊所需要的節點確認數也將上升至比特幣的4倍,即菜特幣需要24個節點確認才能達到比特幣6個節點確認的安全性 [6] 

萊特幣前景分析

從各國的法律層面上來討論,萊特幣是合法的,但它不是任何國家的法定貨幣,還遊離於貨幣與虛擬商品之間,無法作出準確定義,各國對虛擬貨幣大多持觀望態度。但就其根本的屬性來研究,萊特幣尚不具備成為法定貨幣的條件:
1.對於萊特幣的性質定義學術界仍未達成統一的共識,它到底是不是貨幣也有很多爭論。而萊特幣只是虛擬的抽象化的一串電子地址,無論對實體經濟還是虛擬經濟都毫無作用,它僅僅是一個價值符號,各國的紙幣能夠作為有效的價值符號充當貨幣是因為它有一國政府的最高信用承諾做支撐,並且有大量的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物品做儲備,如最常見的黃金儲備。而萊特幣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同時沒有任何的等價物儲備,可見把萊特幣作為貨幣是極不理性的 [4] 
2.當前萊特幣對真實貨幣兑換率過高,已撐起巨大的泡沫。2014年萊特幣對人民幣兑換率曾升至1:138而比特幣更是高達1:3400且走勢仍然堅挺,這已經遠遠超過了其本身價值,導致萊特幣過高價的因素有二個:一個是散户盲目地跟風投資,二是實力較高的套利者故意斥資炒高。一旦萊特幣漲到了一定的高度,套利者擇機賣空回籠資金,萊特幣市場將面臨“黑色星期五”的跳水式崩盤。當前的各種虛擬貨幣市場包括比特幣、萊特幣等普遍存在價格泡沫,並且隨着虛資金市場資金規模的加大,萊特幣有牽連實體金融市場的風險 [4] 
3.萊特市場的監管盲區易滋生犯罪活動。現在許多國家還沒有出台相關法規對萊特幣進行監管,完全匿名化的支付方式使它成為了犯罪者的首選,他們可以利用萊特幣為掩護進行洗錢活動併購買非法物品,這一副作用已經初步顯現,泰國俄羅斯已對虛擬貨幣採取警示態度。而即使有國家制定法律對萊特幣實施監管也很難奏效,因為它的去中心化、匿名支付和公密匙特點將讓政府監管也無從下手,這很明顯是萊特幣法制化道路上一個難以克服的障礙 [4] 
參考資料
  • 1.    何洪亮.萊特幣與Scrypt算法[J].經貿實踐,2016(11):86.
  • 2.    吳輝. 數字貨幣泡沫[J]. 理財:市場版, 2018.
  • 3.    石頭. 生命不息,挖礦不止[J]. 個人電腦, 2014(5):110-112.
  • 4.    劉益成.論當代虛擬電子貨幣的前景--以”萊特幣”為例[J].中國經貿,2015,(6):113-114. DOI:10.3969/j.issn.1009-9972.2015.06.068.
  • 5.    聞駿, 梁彬.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國家治理創新研究[J]. 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7(06):38-42.
  • 6.    葉佳. 比特幣的優勢——基於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的對比[J]. 圖書情報導刊, 2014, 24(12):15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