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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奮劑檢測
鎖定
興奮劑檢測(Doping Control)是指賽前、賽後甚至平時,各級體育組織派專門的檢測人員對運動員進行檢測,以確定其是否使用了違禁物質或違禁方法。有尿樣檢查和血液檢查兩種取樣方式。
- 中文名
- 興奮劑檢測
- 外文名
- Doping Control
- 取樣方式
- 尿樣檢查和血液檢查
- 分 類
- 七類
- 檢測時間
- 24小時或72小時內
興奮劑檢測檢驗方法
迄今為止,尿檢仍是主要方式,而血檢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手段,用來對付那些在尿樣中難於檢測的違禁物質和違禁方法。例如1994年利勒哈默爾冬奧會實施的血檢,主要是針對異體輸血。
興奮劑檢測檢查程序
興奮劑檢測選定運動員
在體育競賽開始前,檢測機構應同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和競賽組委會進行磋商,確定接受檢查運動員的數量及挑選受檢運動員的方法。選定受檢運動員一般以比賽名次、是否破紀錄或抽籤結果作為取捨標準,也可根據特殊情況任意指運動員接受檢查。
通常採用以下辦法:
① 獲得各項目第一名或前幾名的運動員必須受檢;
② 獲得各項目第一名的必須受檢,第二至第八名抽查;
③ 從各項目的優勝者(如決賽前八名)中以抽籤方式決定抽查1至數人;
④ 從各項目的全體參賽者中,以抽籤方式決定抽查1至數人;
⑤ 在集體項目中,從各隊中以抽籤方式決定各抽查1至數人;
在平時,檢測機構還要選擇一些著名運動員進有賽外檢查。
興奮劑檢測採取檢樣
採取尿樣的程序規定得極為周密、嚴格, 最多可列出約30款細則。其主要步驟和過程大致如下:檢查人員將檢查通知單交給被選定接受檢查的運動員。運動員在通知單(一式兩份)上簽名確認後,必須在 1小時內攜帶身份證明到指定的興奮劑檢查中心報到。在此期間運動員由檢查人員陪同,不得排尿,候檢室裏應備有足夠的密封飲料供運動員飲用。運動員到達檢查站的時間及個人情況需要登記在記錄單上。運動員還需申報自己3夭來是否服用過任何藥物,並由興奮劑檢查官員登記在記錄單上。
運動員自己挑選一個乾淨的留尿杯,當着一名同性檢查官員的面,在進行尿常規檢查中留取至少90毫升的尿量,取尿時不得有其他人在場。運動員自己從幾套未使用過的、有號碼的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中挑選一套,先將留尿杯中的尿液倒入A瓶60毫升,再倒入B瓶30毫升。經檢查官員檢測留尿杯中殘留的尿,若尿比重低於1.005 ,則運動員必須留取另一份尿樣。運動員蓋緊並加封A瓶和B瓶後,將瓶子號碼和包裝運輸盒密封卡號碼記錄在興奮劑檢查正式記錄單上, 然後將A瓶和B瓶裝入包裝盒並在盒上插入防拆密封卡。運動員本人、興奮劑檢查官員和有關體育組織的醫務代表均需在興奮劑檢查正式記錄單上簽字,以證明上述留尿過程是按規定準確無誤地進行的。
裝有尿樣的包裝盒必須由指定的監護人運送,運送人和興奮劑檢查站的負責官員應在運送單上簽名。尿樣包裝盒送到實驗室後,必須由專門的負責人檢查有無破損和偷換、核對運送單與盒內尿樣的號碼,簽字驗收,然後才能送交檢測分析。
興奮劑檢測樣品分析
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必須立即書面報告有關當局。興奮劑檢查機構的官員在檢查核對後,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然後再按規定程序通知運動員及其代表團的官員,並儘快確定B瓶尿樣的檢測分析(複檢)在同一個實驗室進行,但由不同的人操作。反興奮劑機構、有關單項體育聯合會和運動員所屬代表團均可派人觀察檢測分析過程。
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興奮劑檢測相關新聞
加拿大温哥華舉行的第21屆冬奧會已於2月4日至18日期間進行了1,363例興奮劑檢測,其中1,040例為尿檢,323例血檢。所有檢測都在國際奧委會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迄今為止,接受檢查的運動員中無一人受到處罰,只有一人受到了一次警告。
賽前/賽後數字
上述興奮劑檢測分為賽前和賽後兩種,其中878例為賽前(632例尿檢、246例血檢),485例為賽後(408例尿檢、77例血檢)。檢測目標主要為各比賽項目中的前五名運動員及兩例隨機抽樣檢查。
計劃再進行2,000例檢測
本屆冬奧會的興奮劑檢測是冬奧會歷史上檢測範圍最大的一次。從2002年鹽湖城的700例到2006年都靈的1,200例,再到2010年温哥華的2,000例,檢測數量的大幅增加清楚地表明瞭國際奧委會確保運動員之間公平競爭的決心。
作為奧運會的最高領導組織,國際奧委會負責與賽事組委會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一起實施反興奮劑檢查。本屆冬奧會上,温哥華組委會負責各賽場的檢測,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則負責在加拿大境內以及世界各地國際奧委會管轄範圍內的檢測。檢測結果由國際奧委會獨家管理。
現場檢測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