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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核自繳
鎖定
自核自繳是指
納税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
税法的規定自行計算
應納税額,自行填開税款繳納書,自己直接到税務機關指定的銀行繳納税款的一種徵收方式。這種方式只限於經縣、市税務機關批准的會財務計制度健全,帳冊齊全準確,依法
納税意識較強的大中型企業和部分事業單位。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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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核自繳
-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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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税法的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自行填開税款繳納書,自己直接到税務機關指定的銀行繳納税款的一種徵收方式
自核自繳的程序
1、納税人、
扣繳義務人自行計算
應納税額、填寫
納税申報表,自行填開繳款書向其開户銀行解繳税款,並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税務機關辦税服務廳申報納税窗口報送納税申報表及其他納税資料。
2、申報納税窗口在受理時,必須向納税人查閲由國庫經收處已蓋章收訖的繳款書收據聯,並收取繳款書存根聯,屬預繳税款的,需同時填制《税務事項通知書》。
3、税務機關收到國庫(經收處)蓋章後轉來的報查聯、回執聯轉
税收會計作銷號處理,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徵管信息系統,同時將有關信息、資料轉納税評估、
税收會計管理、
税收統計管理和徵管檔案管理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