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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規劃局

鎖定
臨汾市規劃局,於2007年2月成立,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內設7個職能科室,機關現有在職人員54名,其中國家註冊規劃師7名。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規劃編制、審批、批後管理、規劃測繪及全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工作。2019年1月28日,臨汾市規劃局和臨汾市國土資源局等整合成立新的臨汾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中文名
臨汾市規劃局
成    立
2007年2月
建    制
正處級
局    長
胡一鋒

臨汾市規劃局機構職責

(一)宣傳、貫徹《城市規劃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城鎮規劃和勘測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城市勘測、城市空間景觀環境等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並組織檢查實施。
(三)負責組織編制、補充、修訂、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管線綜合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和各專項規劃;指導市屬縣 ( 市、區 ) 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
(四) 負責審核上報全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風景旅遊區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市屬縣 ( 市、區 ) 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審批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
(五) 參與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標、方案評審;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選址和佈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並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六) 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審核規劃方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户外廣告、外立面裝修等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工程的放、驗線和竣工規劃認可,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
(九) 負責監督檢查市屬各縣(市、區)執行城市規劃的情況,制止、糾正違反城市規劃、越權審批以及超越許可證規定施工等行為,並依法查處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各類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受理行政複議案件。
(十)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村鎮規劃管理;參與審定全市建制鎮總體規劃。
(十一)指導市屬各縣(市、區)城市勘測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勘測工作(基礎測繪除外);安排地區性城市勘測任務,審查城市勘測報告、成果,監督檢查勘測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推動城鄉規劃的科技進步、人才開發和技術交流;負責培訓市及市屬縣 ( 市、區 )規劃管理人員、建築報建特許人、城市規劃監督員。
(十三)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管理;負責城市規劃信息系統建設。
(十四)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

臨汾市規劃局領導班子

胡一鋒 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孫保有 黨組書記
負責局黨組工作。
李曉洪 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黨組書記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工會。
喬衞東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工程規劃科、政策法規科、市政管線管理科、規劃監察支隊。
梁國剛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總規劃師辦公室、建設規劃科、景觀環境管理科;負責規劃竣工許可、城中村改造工作和城鎮化工作。
李萬成 總規劃師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縣市規劃管理科、勘察測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