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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病毒肺炎

鎖定
腺病毒除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外,還可引致小兒肺炎,多見於6個月至2歲的嬰幼兒腺病毒肺炎最為危重,尤以北方各省多見,病情嚴重者也較南方為多。
腺病毒一般通過呼吸道傳染。在集體兒童機構中往往同時發生腺病毒上呼吸道感染及肺炎。人羣血清學研究説明,生後最初數月常存留從母體傳遞的腺病毒特異抗體,此後一直到2歲抗體缺乏,2歲以後才逐漸增加。這與腺病毒肺炎80%發生在7~24月嬰幼兒的臨牀觀察完全符合。
外文名
adenovirus pneumonia
就診科室
呼吸內科
多發羣體
6個月至2歲的嬰幼兒
常見發病部位
常見病因
腺病毒感染引起
常見症狀
發熱,咳嗽,咽部充血,呼吸困難及發紺,嗜睡,萎靡,面色蒼白等
中文名
腺病毒肺炎

腺病毒肺炎病因

已知腺病毒有41個血清型別,其中很多與人類上、下呼吸道感染密切有關。3型和7型腺病毒為腺病毒肺炎的主要病原。
腺病毒是DNA病毒,主要在細胞核內繁殖,耐温、耐酸、耐脂溶劑的能力較強,除了咽、結合膜及淋巴組織外,還在腸道繁殖。可根據其對特殊動物紅細胞的凝集能力分為3組,容易引起嬰幼兒肺炎的3、7、11、14、21這一組,均能凝集猴紅細胞。

腺病毒肺炎臨牀表現

  1. 起病:潛伏期3~8天。一般急驟發熱,往往自第1~2日起即發生39℃以上的高熱,至第3~4日多呈稽留或不規則的高熱;3/5以上的病例最高體温超過40℃。
  2. 呼吸系統症狀:大多數病兒自起病時即有咳嗽,往往表現為頻咳或輕度陣咳,同時可見咽部充血。呼吸困難及發紺多數開始於第3~6日;重症病例出現鼻翼扇動、三凹徵、喘憋及口唇指甲青紫。重症病兒可有胸膜反應或胸腔積液
  3. 神經系統症狀:一般於發病3~4天以後出現嗜睡、萎靡等,有時煩躁與萎靡相交替。在嚴重病例中晚期出現半昏迷及驚厥。部分病兒頭向後仰,頸部強直。除中毒性腦病外,尚有一部腺病毒所致的腦炎,故有時需作腰穿鑑別。
  4. 循環系統症狀:面色蒼白較為常見,重者面色發灰。心率增快,輕症一般不超過每分鐘160次,重症多在160~180次/分鐘,有時達200次/分鐘以上。重症病例發病第6~14日出現心力衰竭。肝臟逐漸腫大,少數也有脾腫大。
  5. 消化系統症狀:半數以上有輕度腹瀉、嘔吐,嚴重者常有腹脹。腹瀉可能與腺病毒在腸道內繁殖有關,但在一部分病例也可能由於病情重、高熱而影響了消化功能。
  6. 其他症狀:可有卡他性結膜炎、紅色丘疹、斑丘疹、猩紅熱樣皮疹。

腺病毒肺炎檢查

  1. 實驗室檢查:白細胞總數在早期(第1~5日)大都減少或正常,惟有繼發細菌感染時才升高。血塗片檢查,中性粒細胞鹼性磷酸酶,一般較正常小兒或細菌性肺炎患兒為低。部分病兒血清冷凝集試驗可為陽性。發熱期間部分病例尿檢查有少量蛋白。腦脊液檢查一般正常。
  2. X線檢查:X線攝片檢查,肺紋理增厚、模糊為腺病毒肺炎的早期表現。肺部實變多在發病第3~5天開始出現,可有大小不等的片狀病灶或融合性病灶,以兩肺下野及右上肺多見。發病後6~11天,其病灶密度隨病情發展而增高,病變也增多,分佈較廣,互相融合。病變吸收大多數在第8~14天以後。肺氣腫頗為多見,為雙側瀰漫性肺氣腫,可有胸膜改變,多在極期出現胸膜反應,或有積液。

腺病毒肺炎併發症

可併發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肺炎球菌、肺炎桿菌、綠膿桿菌等感染,以致病勢更為嚴重。
少數病例可併發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尤其易發生在有繼發細菌感染時,在DIC發生前均有微循環功能障礙,最初多僅限於呼吸道及胃腸道小量出血;以後可有肺、胃腸及皮膚廣泛出血。

腺病毒肺炎治療

  1. 抗病毒藥物:以三氮唑核苷治療腺病毒肺炎,滴鼻效果不明顯;改用靜脈和/或肌注,在早期病例較對照組為優,晚期病例則效果不明顯;霧化吸入治療的研究有待進行。
  2. 繼發細菌感染的防治:如初步斷定有繼發感染即應積極治療,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用新型青黴素、先鋒黴素等;大腸桿菌用氨基苄青黴素等治療。
  3. 氯丙嗪、異丙嗪等鎮靜、解痙、止喘。
  4. 洋地黃劑控制心力衰竭。
  5. 輸血、輸血漿或應用丙種球蛋白:可能起到支持作用。
  6. 正確輸氧及輸液:如處理恰當,能幫助病兒渡過極期。
  7. 腎上腺皮質激素:遇明顯呼吸道梗阻、嚴重中毒症狀則宜靜脈應用暫短的激素療法。

腺病毒肺炎預防

3、4、7型腺病毒口服減毒活疫苗經國外小規模應用已證明有預防效果,但尚未大規模生產和應用。流行期間,特別在病房,應儘量隔離,以預防交叉感染;做好地段和托幼機構的預防工作,減少傳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