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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比森特·戈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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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英語:Juan Vicente Gómez Chacón,西班牙語:Juan Vicente Gómez Chacón)(1857年7月24日——1935年12月17日),委內瑞拉政治家、軍事家、獨裁者。戈麥斯1857年出生於塔奇拉州穆爾拉鎮一個地主家庭,早年並未接受教育,19世紀80年代從事畜牧業致富,1886年結識西普里亞諾·卡斯特羅·魯伊斯,後隨卡斯特羅流亡哥倫比亞,1899年共同卡斯特羅奪權委內瑞拉政權,1900年出任塔奇拉州州長,1905年任第一副總統,1908年發動政變推翻卡斯特羅奪權,開始了長達27年的獨裁統治。戈麥斯在他統治期間於1908年至1913年、1922年至1929年、1931年至1935年三度擔任委內瑞拉總統,即使離職期間他也依舊掌握實權。在他掌權期間委內瑞拉現代化建設迅速推進,經濟得到發展。1935年卒於阿拉瓜州
中文名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
外文名
Juan Vicente Gómez Chacón
別    名
鯰魚 安第斯山暴君 可讚的人
國    籍
委內瑞拉
民    族
克里奧爾人
出生日期
1857年7月24日
逝世日期
1935年12月17日
出生地
委內瑞拉 塔奇拉州 穆爾拉鎮
職    務
政治家、軍事家、總統
主要成就
三次擔任委內瑞拉總統,累計統治委內瑞拉27年
任內出現“石油繁榮”
委內瑞拉經濟得到發展
軍    銜
上將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人物生平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早年經歷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1899年)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1899年)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1857年7月24日出生於委內瑞拉塔奇拉州穆爾拉鎮的一個印歐混血人地主家庭,戈麥斯是家中12個孩子中的長子,他早年沒有受過正規教育,1875年時他的父親當選為塔奇拉州市政理事會主席,1883年父親去世,之後戈麥斯開始從事畜牧業並由此致富。 [1] 
戈麥斯1886年結識了西普里亞諾·卡斯特羅·魯伊斯,他日後成為卡斯特羅的夥伴和副手。卡斯特羅1888年成為塔奇拉州州長,期間授予戈麥斯上校軍銜,但卡斯特羅在1892年因為中央政府被推翻而辭去州長職務,隨後流亡哥倫比亞,戈麥斯跟隨卡斯特羅前往哥倫比亞,兩人一待就是7年,期間兩人共同籌備軍火和糧草,試圖組織強大的私人軍隊,卡斯特羅和戈麥斯1899年共同率軍反攻回委內瑞拉,剛開始時這支隊伍算上戈麥斯和卡斯特羅僅有60人,10月22日這支部隊成功進軍加拉加斯,而此時這支隊伍的人數已超過2000人。卡斯特羅在攻佔加拉加斯後成為總統,戈麥斯則被任命為聯邦區的臨時行政長官。 [1] 
戈麥斯1900年起擔任塔奇拉州州長,1901年前往加拉加斯參加制憲會議,當年當選為第二副總統,1902年委內瑞拉國內爆發自由主義者的起義,起義隊伍達16000人,並獲得紐約貝穆德斯公司的支持,此時戈麥斯被卡斯特羅總統任命為武裝部隊總司令,負責鎮壓自由主義者的起義,戈麥斯1902年7月從加拉加斯出發,1903年5月在巴基西梅託擊敗盤踞在西北部的叛軍,當年7月他在東部玻利瓦爾城徹底擊潰叛軍,結束了委內瑞拉內戰,之後戈麥斯被授予上將軍銜,1905年被任命為第一副總統。 [1]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政變奪權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站立者)和卡斯特羅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站立者)和卡斯特羅
隨着戈麥斯地位的不斷攀升,他和昔日盟友卡斯特羅的裂痕逐步加深,卡斯特羅在戈麥斯平叛勝利後,常常試探他有無奪權的野心,但戈麥斯在卡斯特羅掌權期間從未表現出他對權力的野心。 [2] 
1908年11月,卡斯特羅前往德國療養腎病。當年12月19日,戈麥斯抓住機會發動軍事政變,他經過幾個精心策劃的步驟和軍隊調動,成功推翻了卡斯特羅的統治,戈麥斯制定了名為“復興”的政策,其口號是“和平、團結與工作”。他向國際社會表態,聲明他的政府將踐行委內瑞拉所作的承諾,從而獲得了外交承認和國際支持。
美國、法國、荷蘭在戈麥斯奪權後表示承認戈麥斯政府,而在卡斯特羅試圖返回委內瑞拉討伐戈麥斯時,美國總統威廉·霍華德·塔夫脱命令一艘美國戰艦開赴委內瑞拉保護戈麥斯的安全。戈麥斯在上台初期,也踐行了他所作的部分承諾,如釋放政治犯、停止迫害自由主義者、實行言論自由等。 [2]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獨裁統治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總統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總統
1908年12月19日,戈麥斯正式擔任委內瑞拉總統,從此他開始實行長達27年的獨裁統治。戈麥斯的上台標誌着地方考迪羅時代的終結。1908年—1935年,戈麥斯把持着實質上的絕對權力,他擔任軍隊總司令並三次擔任總統(1908年~1913年,1922年~1929年,1931年~1935年),戈麥斯始終手握軍隊的總指揮權,即使在不擔任總統時期,他也以軍隊總司令名義控制政局。在這27年當中,戈麥斯任人唯親,他的親友和親信都身居要職。議會成為他的工具,經他授意先後在1908年1910年、1914年、1921年、1929年和1931年頒佈了6部憲法。司法部把他的意志強加於法院,法院形同虛設。戈麥斯打擊異己,消滅地方軍閥勢力和左翼勢力,禁止政黨和工會活動,鎮壓進步力量,1919年戈麥斯下令取消考迪羅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國家軍隊和個人的獨裁。他組建了一支組織嚴密、裝備精良的軍隊和秘密警察——聖堂警衞,憑藉手中的軍隊和秘密警察聖堂警衞,戈麥斯殘酷鎮壓反對派,把成千上萬的人投入監獄,大批人被處死和流放。 [3]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一戰期間

1914年7月28日,奧匈帝國塞爾維亞王國宣戰,宣戰經電報發出,開啓了史稱“大戰”(1939年後改稱“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火,交戰雙方是同盟國(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奧斯曼帝國保加利亞)和協約國(法國俄羅斯帝國英國意大利王國美國等)。在當時拉丁美洲20個共和國中,有8個最終向同盟國宣戰,5個與同盟國斷絕外交關係,還有7個宣佈中立。換言之,略過半數的拉美國家以某種官方形式表達了與美國和協約國團結一致的支持立場。在8個宣戰國家中,只有巴西古巴積極參與了這場全球大戰。 [4]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將軍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將軍
在整個一戰時期(1914~1918),委內瑞拉政府奉行的都是嚴格中立政策。這一外交政策主要基於兩點考量。首先,戈麥斯擔心委內瑞拉提供任何軍事支持都將削弱他在國內的統治力量,可能引發革命。其次,委內瑞拉害怕別國干涉。如果站在協約國一邊,德國就很有可能對委內瑞拉採取行動;另一方面,如果與德國聯手,不難想象協約國會推翻戈麥斯,以支持他們的政府來取而代之。 [4] 
所以,對委內瑞拉政府而言,在一條狹窄且時時危機四伏的中立道路上前行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大事。對委內瑞拉來説,中立顯然是民族必然的選擇,對戈麥斯而言,中立則是保住權力的正當手段。有鑑於此,委內瑞拉反覆重申其中立政策,清清楚楚地列明該國在這方面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委內瑞拉政府還曾提議組建一箇中立國代表大會,考慮中立國在現代戰爭中的權利和責任,隨後將大會的結論提交給一個由所有國家參與的協商會,把這些結論加入國際法,以作為未來和平的有效保障。 [4] 
戈麥斯在一戰期間承受着財政上的壓力,這種壓力可以從委內瑞拉和美國關係中得見端倪,尤其是美國與德國斷絕外交關係的時期。委內瑞拉境內的德國僑民——也包括某些本地人——對這一點的感受則更深刻,因為德國公民和其同情者無法參軍支持德國,那就必須採取措施防止協約國的支持為協約國作戰。為此,委內瑞拉頒佈一條法令,宣佈加入交戰國軍隊的委內瑞拉公民將自動放棄他們享有的外交保護,這條法令實質上是針對協約國的,因為他們握有制海權,任何委內瑞拉人都無法前往德國。 [4] 
儘管委內瑞拉保持中立,但戈麥斯發現德國政體的精神及實踐甚得其心,值得效仿。托馬斯·魯爾克在他所著的戈麥斯傳記中指出,戰爭爆發後,委內瑞拉獨裁者戈麥斯的制服都變得充滿德意志風格,且有照片為證:照片上的戈麥斯戴着德式的尖頂盔普魯士軍盔,佩着劍,蓄着類似德意志皇帝的前突鬍髭。雖然戈麥斯個人是很明顯的親德派,但其政府成員並不全都支持德國的立場,有很多官員還堅定地倡議支持美國、與美國交好。 [4]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政局動盪

戈麥斯和他的國防部長洛佩斯 戈麥斯和他的國防部長洛佩斯
戈麥斯從1908年上台起,一方面加強了軍事獨裁,另一方面削弱地方軍閥勢力,加強了中央集權,1919年結束了委內瑞拉長期存在的考迪羅主義。儘管戈麥斯能憑藉武力和威嚇維持國家內部安定,但他掌權27年間還是發生了20多起武裝叛亂,1923年他的弟弟克里索斯托莫·戈麥斯在總統府觀花宮內被殺害,隨後戈麥斯總統宣佈關閉觀花宮。此外,戈麥斯掌權時期還發生了多起學生抗議活動,其中1912年、1917年、1921年和1928年的抗議活動最為突出(1912年學生運動後戈麥斯宣佈關閉委內瑞拉中央大學達10年之久,1928年學生運動被視為委內瑞拉近現代史的分水嶺)。 [5]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學生運動

騎在馬上的胡安·比森特·戈麥斯 騎在馬上的胡安·比森特·戈麥斯
1928年2月,在1910年墨西哥革命和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等成功反抗極權主義的革命影響下,委內瑞拉中央大學學生舉行聲勢浩大的抗議活動,學生領袖們試圖通過一場運動推翻戈麥斯的統治。抗議事件起因是中央大學的3名學生因公開發表反對政府的言論而被逮捕。中央大學的學生們要求政府釋放被抓捕的3名學生,為了表示抗議,其他學校學生也加入了示威隊伍。戈麥斯命令警察部隊封鎖大學,包圍在校學生,用武力驅散示威隊伍,打死打傷多人,並逮捕200多名學生。一些愛國青年軍官和士兵同情和支持學生的抗議活動,與學生們一起衝入並佔領總統府。戈麥斯派軍隊嚴厲鎮壓起義,逮捕大批學生,並再次關閉中央大學。許多學生領袖死於獄中,一些人流亡國外,這些學生領袖們被稱為“1928一代”,流亡國外的學生領袖包括羅慕洛·埃內斯托·貝坦科爾特·貝略(委內瑞拉民主行動黨創始人之一,1945年~1948年任革命執政委員會主席,1959~1964年任委內瑞拉總統)、勞爾·萊昂尼·奧特羅(1964~1969年任委內瑞拉總統)、霍維託·比利亞爾瓦(民主共和聯盟創始人)、埃洛伊·安德烈斯·布蘭科(民主行動黨創始人之一)等。 [5]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晚年離世

1935年12月17日,戈麥斯在委內瑞拉阿拉瓜州馬拉凱離世,享年79歲。他逝世時大部分委內瑞拉人都不敢相信,直到報紙刊登了戈麥斯躺在靈柩中的遺照,興高采烈的委內瑞拉人才敢聚在一起高呼“鯰魚死了”。戈麥斯的逝世標誌着委內瑞拉長達百年的考迪羅統治時代的結束和現代化時期的開始。 [6]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為政舉措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石油繁榮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將軍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將軍
戈麥斯掌權期間,見證了委內瑞拉經濟的擴張。他執政伊始,咖啡出口猛增,為國家帶來了大量的財政收入,後來石油開採業開始隨着外國資本的滲入而興起,1909年和1910年,英國人傑·瓦加斯和美國瀝青公司分別在蘇利亞州和瓜諾科地區獲得石油開採權。1911年,英荷殼牌石油公司與委內瑞拉簽訂為期10年的石油開採合同。1914年2月,該公司在馬拉開波湖東南部發現了梅內格蘭德油田,開鑿了蘇馬克1號井,這是委內瑞拉的第一口油井。1917年,殼牌公司在馬拉開波地區鋪設了第一條輸油管,將梅內格蘭德油田同新建的聖隆索煉油廠相連接。當年,委內瑞拉石油日產量達332桶並開始出口。1919年英荷殼牌石油公司正式在委內瑞拉成立分公司——委內瑞拉殼牌石油公司。1922年,該公司在馬拉開波湖岸的拉羅薩油田洛斯巴羅索斯第二號油井發生井噴,10天內,日噴原油10萬多桶。從此,外國資本大量湧入委內瑞拉。由於委內瑞拉政府允許將油田租讓,外國公司取得大片租讓地,在委內瑞拉的外國石油公司多達73家,承租土地3000萬公頃,美英兩國壟斷了委內瑞拉大部分石油租讓地。美國公司佔據馬拉開波湖東部油田,英荷殼牌石油公司經營西部油田。後來,美國勢力擴大,在委內瑞拉的石油租讓地中,美國擁有80%,英荷殼牌公司只擁有20%;在委內瑞拉的外國資本迅速增加,美國資本從1912年的300萬美元增加到1.615億美元,英荷資本從1912年的4135萬美元增加到1929年的9214萬美元。 [7]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的雕像(位於馬拉凱)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的雕像(位於馬拉凱)
從1917年起,石油開始給委內瑞拉政府創造出這個南美國家前所未聞的大量財富,當年國會通過《證券交易法》,戈麥斯開始鼓勵外國投資﹐他改善與鄰國和西方國家的關係,擴大對外貿易,並極力維護本國的利益﹐使石油工業得到迅速發展。石油出口不斷增加,按每桶石油135公斤計算,1920~1921年度,委內瑞拉出口石油約75萬桶(約10.1萬噸),價值500萬玻利瓦爾;1925年,委內瑞拉石油出口值超過咖啡,1926年石油出口3700萬桶(約500萬噸),1928年出口約1億桶石油(約1350萬噸),1929~1930年度,出口石油升至約1.5億桶(約2011.2萬噸),價值6.199億玻利瓦爾,委內瑞拉石油產量與日劇增,石油業逐漸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1928年委內瑞拉成為世界第一大石油出口國和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石油生產國。由於石油工業的發展,以及咖啡增產和價格提高,國家收入顯著增加。隨着經濟的繁榮,戈麥斯開始實施公共工程建設計劃,並開始償還外債,1930年他償清了委內瑞拉政府全部的外債。城市中產階級隊伍得到壯大,同時戈麥斯利用石油所帶來的收入整頓委內瑞拉軍隊,將其轉為一支由塔奇拉人為主導的武裝力量。由此一來,軍隊成為戈麥斯把持權力的工具。 [7] 
1930年開始使用的委內瑞拉國旗 1930年開始使用的委內瑞拉國旗
戈麥斯這一時期的部分舉措使國家得到一些發展,但他的統治時期為高壓政體,而該政體又積極利用新發現的石油資源,因此戈麥斯掌權時期也被稱為“石油獨裁”。戈麥斯政府授予石油開採企業無限制的優惠政策,而石油和咖啡生產繁榮的受益者是戈麥斯、軍隊和大土地所有者。他們把國家資源當作私產一般享用,戈麥斯個人的財富不斷增加,成為南美洲最大的富翁之一,過着極其奢華的生活。而對於大部分委內瑞拉人來説,資本密集型的石油工業的發展,意味着就業機會的減少,石油工業的發展沒有給人們帶來更高收入和更高的生活水平,食品價格的上升造成農業衰退、進口增加、通貨膨脹和實際工資下降。戈麥斯政府沒有把石油收入投入到勞動密集型的農業,也未用於促進小型工業的發展,這一時期教育和醫療獲得的改善也十分有限,戈麥斯的所作所為,日益引起委內瑞拉人民的不滿。 [8]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經濟變化

晚年的戈麥斯總統 晚年的戈麥斯總統
戈麥斯掌權伊始,委內瑞拉是一個以出口初級農產品為主的農業國,主要的出口產品是咖啡,1908年~1914年,委內瑞拉每年收穫咖啡超過100萬袋,是除巴西之外收穫咖啡最多的國家,至1920年代初,咖啡種植面積和出口量始終在不斷擴大,採礦業也成為委內瑞拉的重要經濟部門,1920~1921年,由於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咖啡和可可價格大幅下降,委內瑞拉農產品出口受到嚴重影響,1920~1921年度農業出口值與1918~1919年度相比下降46.7%。同期,咖啡出口量從1014408袋(60公斤裝)降至622464袋,出口總值從11510萬玻利瓦爾驟降至4540萬玻利瓦爾。在農業衰落的同時,委內瑞拉石油工業逐漸發展起來。1926年,石油出口總值已超過農業出口值,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部門。石油產量從1920~1921年度的10.1萬噸增加到1929~1930年度的2011.2萬噸,出口值從500萬玻利瓦爾猛增到6.199億玻利瓦爾。1929~1933年,資本主義發展史上空前嚴重的世界經濟危機爆發,資本主義世界遭受價值2500億美元的損失。這次危機對委內瑞拉的經濟也造成了嚴重破壞,出口總值從1929~1930年度的7.428億玻利瓦爾降至1932~1933年度的5.849億玻利瓦爾。石油出口值從1929~1930年度的6.199億玻利瓦爾降至1932~1933年度的5.047億玻利瓦爾。農業出口值從1929~1930年度的1.229億玻利瓦爾降至1934~1935年度的5560萬玻利瓦爾。世界經濟危機過後,委內瑞拉經濟逐漸復甦,並開始了工業化進程。 [9]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社會建設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
戈麥斯掌權時期,利用石油和咖啡所帶來的豐厚收入進行了廣泛的社會建設,1909年規定美麗黃鐘花樹為國樹,並宣佈每年的5月15日是國樹日,1910年委內瑞拉軍事學院正式運轉,並請來外國教官任教,同年7月29日,在聖弗朗西斯科街角上建成新的國家圖書館,1911年成立了國家衞生局,1920年12月10日,在法國farman公司參與、合作下,戴維·洛佩斯·恩裏克上校在馬拉凱創建了委內瑞拉空軍軍事學院。委內瑞拉請來了法國的教官和技術人員,並從法國購買軍用航空物資。當年,首批使用的飛機是caudronG—3單發動飛機。1922年改用雙發動水上飛機。委內瑞拉政府在陸軍中設立了陸軍航空兵,後來陸軍航空兵成為委內瑞拉空軍的前身。1930年建立委內瑞拉國家電話公司。當年7月15日修改委內瑞拉國旗,將國旗上的7顆星改為呈弧形排列(之前的國旗是7顆星圍成的圓形)。 [5]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人物影響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查孔(8張)
戈麥斯是委內瑞拉歷史上著名的考迪羅,他的支持者們稱他是“可讚的人”,他們認為戈麥斯在掌權期間利用石油和咖啡帶來的收入大力推進着自己的發展和現代化計劃,在這27年間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得以大量推進,委內瑞拉的許多城市擁有了飛機場(塔奇拉州就有以戈麥斯名字命名的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國際機場),像首都加拉加斯這樣的大城市還有了公交線路,一些城市有了花園城市的美稱。支持者們還認為戈麥斯結束了國內長期的分裂局面,為國家帶來獨立100多年以來少有的“黃金時代”,並給日後委內瑞拉留下了一支具有戰鬥力的軍隊。 [6] 
戈麥斯的反對者們認為戈麥斯如同暴君一般統治着整個國家,雖然他的國內政策名為“復興”,但卻是掛立憲之名,行獨裁之實。反對者們稱戈麥斯為“安第斯山暴君”,並給他起了“鯰魚”這個外號。 [6]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家庭情況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摟着兩個孩子 胡安·比森特·戈麥斯摟着兩個孩子
雖然戈麥斯從未結婚,但他卻是多達六十四個孩子的父親,擁有多名情婦。其中正式確定關係情人關係的有兩位:第一位是Dionysian Gómez Bello,戈麥斯和她共有7個子女,第二位是Dolores Amelia Núñez de Cáceres,兩人有9個子女。此外戈麥斯還有多名不知名的地下情人,戈麥斯至少有64個子女(一説84個),他任人唯親,許多親信和親友(包括他的子女)都身居國家要職。戈麥斯的有名可查的子女包括:何塞·比森特、何塞法·比森特、阿里·比森特、弗洛爾·德·瑪莉亞·比森特、格雷希拉·比森特、西佛莉亞·比森特、岡薩羅·比森特、弗洛倫西奧·比森特、羅莎·阿梅莉·比森特、漢默妮基拉·比森特、克里斯蒂娜·比森特、貝倫·比森特、貝爾塔·比森特、曼努埃爾·安東尼奧·比森特、胡安·克里索斯托莫·戈麥斯·比森特。 [1] 
參考資料
  • 1.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174-175
  • 2.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88
  • 3.    焦震衡.新版《列國志·委內瑞拉》: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75
  • 4.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90-91
  • 5.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90
  • 6.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91
  • 7.    焦震衡.新版《列國志·委內瑞拉》: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158
  • 8.    邁克爾·塔弗 朱麗亞·弗雷德裏克.《委內瑞拉史》:中國出版集團,2010:89
  • 9.    焦震衡.新版《列國志·委內瑞拉》: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