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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印花税

鎖定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從普通印花税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税。中國税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對於中國證券市場,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個手段。
中文名
股票交易印花税
外文名
stamp tax on stock trading/stamp tax on securities trading
形    成
從普通印花税發展而來的
性    質
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税
包    含
有限保險公司與有限銀行公司
作    用
佔財政收入比重達到3.57%
起    源
荷蘭

股票交易印花税發展歷程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税人,主要包含有限保險公司與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價值作為計税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所以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要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照實際發行價格計税。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了比例税率,一般税負都比較輕。
股票交易印花税對於中國證券市場來説,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個手段。1993年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22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0.51%,2000年此項收入達478億元,佔財政收入比重更達到3.57%。
印花税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這使它自然而然地成為政府調控市場的工具。深圳市政府在開徵股票交易印花税後半年不到的時間內,由單向徵收改為買賣雙向徵收6‰的交易印花税,以平抑暴漲的股價。1991年10月,由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税税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1997年5月9日,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股票交易印花税由3‰上調至5‰;1998年6月12日,為了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税率由5‰下調為4‰,1999年6月1日,為了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税税率由4‰下降為3‰。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對繼承、買賣、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税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税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徵税。税率仍保持1‰。
股票交易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
從世界主要的股票市場發展經驗看,取消股票印花税,是大勢所趨。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税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税與交易税。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税
當前,我國的證券市場正逐漸與世界市場銜接,特別是QFII的出台,讓境外投資機構不斷湧入,推行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印花税税率將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股票交易印花税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個手段。以日交易量4000億計算,政府印花税收入為4000*2*0.003=24億。相當可觀。對中國股市而言,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變化,則在於表達了政府對於股市走勢的傾向性看法。提高印花税率,通常表示政府準備遏制股市泡沫;反之,則表示政府期望股市走高。
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種,起源於荷蘭
1624年,荷蘭政府面臨經濟危機,統治者摩里斯打算增税扶危解困,但又怕招致民怨沸騰。有人想出高招:生活中人們常使用契約等單據,如果對此徵税,税源廣大。而且,人們有這樣的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有政府蓋的印,才是合法憑證。荷蘭政府在試探了民意後,確立了這項税收。由於繳税時是在憑證上用滾筒推出“印花”戳記以示完税,因此被稱“印花税”。
此税一出,歐美各國競相效法,印花税被歐美經濟學家譽為税負輕微、税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從普通印花税發展而來的,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税。
印花税作為一種古老税種,但對其存在的合理性卻一直爭執不休。該税的支持者認為,對證券交易徵印花税可減少投機資金,因為理論上每次交易都要被徵税。這種税收成本足可讓頻繁炒賣的人望而卻步。

股票交易印花税趨勢

從世界主要股票市場發展經驗看,取消股票印花税是大勢所趨。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税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税和交易税。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税。
當前,中國的證券市場正逐漸與世界市場銜接,特別是QFII的出台讓境外投資機構不斷湧入,推行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印花税税率將是一種必然的趨勢。中國廣大股民強烈要求取消印花税,增強股票流動性,與世界接軌.

股票交易印花税目的

股票交易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
一般而言,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目的有兩個:
一是作為普通印花税的一個税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徵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税,難於徵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税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税的替代税種。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能夠長期持有股票,國外常常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税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税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税率或者免徵。中國對股票實行賣方單邊税率。

股票交易印花税特點介紹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税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税。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負都比較輕。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計算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税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對受讓方不再徵税,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計算舉例:
如果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不需繳納印花税
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要繳納印花税:
(1000*10)*0.001=10元

股票交易印花税調整

中國印花税調整 中國印花税調整
中國最早於1990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徵股票交易印花税,其税率規定為對買賣雙方各徵千分之六,此後不久又因市場的變化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於1991年開徵了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定為千分之三。
此後經歷過的有針對性的調整有:
1991年10月,鑑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税税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税率由5‰下調為4‰;
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税税率由4‰下降為3‰;
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税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税,執行千分之一税率。
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税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税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税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讓方不再徵收。
2023年8月28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税實施減半徵收。 [1] 

股票交易印花税意義

股票交易印花税調整 股票交易印花税調整
一般而言,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目的有三個,一是作為普通印花税的一個税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徵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税難於徵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税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税的替代税種。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國外一般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税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税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税率或者免徵。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税,是投資者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交納的一筆費用,通常也被當作宏觀調控股市的一項直接政策工具。財政部對此評價説,此舉是為了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