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律羽之
鎖定
耶律羽之(890年-941年),乳名兀裏,字寅底哂。契丹迭剌部人。遼朝宗室,大臣,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堂兄弟。
耶律羽之年少時即跟隨耶律阿保機征戰草原,契丹征服渤海國之後,設立附庸於大遼王朝的東丹國,耶律羽之出任東丹國中台省右次相,由於兼任東丹國國王的耶律倍在皇位爭奪中失敗,被迫出走,耶律羽之成為東丹國的實際統治者。耶律羽之主政東丹國時期,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有效地穩定了東丹國的政局,先後被加封為左相、太尉、太傅、上柱國、東平郡開國公。
會同四年(941年),耶律羽之入京朝見,於當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享年52 歲,諡號文惠。
- 全 名
- 耶律羽之
- 別 名
- 兀裏
- 字
- 寅底哂
- 諡 號
- 文惠
- 封 號
- 東平郡開國公
- 所處時代
- 遼朝
- 民族族羣
- 契丹族
- 出生日期
- 890年
- 逝世日期
- 941年
- 主要成就
- 治理東丹國
- 最高官職
- 左相、太尉等
- 本 名
- 耶律羽之
耶律羽之人物生平
耶律羽之追隨太祖
耶律羽之出身於契丹族迭剌部的貴族家庭,他的祖父耶律匣馬葛是耶律勻德寔(耶律阿保機的祖父,追封簡憲皇帝)的哥哥。耶律曷魯的父親耶律偶思在遙輦可汗時期擔任迭剌部的夷離堇(軍事首領),他的長兄耶律曷魯是耶律阿保機的至交好友。
[1]
耶律羽之少年時期就展現出豪放爽直,卓異不凡的優秀品質,成年後他酷愛讀書,儒釋莊老各學派都十分精通,書算射御各技藝也非常出色,險些之外,他還通曉諸部語言。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規劃統一草原的初期,耶律羽之是耶律阿保機的重要幕僚,經常參與軍事方面的謀劃。
[2-3]
耶律羽之執掌東丹
天贊四年(925年)底,遼太祖阿保機率領大軍進攻渤海國,耶律羽之隨軍出征。天顯元年(926年)二月,在遼軍的迅猛攻擊之下,渤海國末代國王大湮撰投降,耶律阿保機改渤海國為東丹國,任長子耶律倍為東丹國王。設左、右大相,左、右次相輔佐。左大相為阿保機的弟弟耶律迭剌,右大相為原渤海國老相,左次相為原渤海國司徒大素賢,耶律羽之為右次相(中台省右平章事)。
[4-5]
耶律羽之在東丹四相之中排名最末,原本只是東丹國第五號人物,但最後卻成了東丹國實際上的掌權人。原因有二:
就這樣,在國王被架空,左大相身亡的情況下,耶律羽之成為東丹國的實際管理者。耶律羽之執掌東丹國初期,東丹國便出現了動盪不安的局面。因為渤海國剛剛被契丹征服,人心未附,經常發生反抗契丹的軍事動亂。在這一階段,耶律羽之視事勤勉恭謹,一方面用軍事手段鎮壓,率軍迅速平息了渤海遺裔的反抗活動,一方面用政治手段安撫,對願意歸順的邊遠府州進行了妥善的招撫。恩威並施,逐漸平息了各地的反抗。
耶律羽之南遷遺民
天顯三年(928年)十二月,為了進一步控制原渤海國的百姓,耶律羽之上奏遼太宗耶律德光,他在奏摺中説:“大聖天皇(耶律阿保機)平定東土(渤海國)的時候,挑選賢明的輔相來安撫當地百姓,沒有因為我的愚昧不重用我,所以有關國家利害的事情,我一定要如實上奏朝廷。渤海國從前因為畏懼南邊的漢人王朝,而依險自衞,所以定都城於忽汗城。但現渤海國已經被契丹征服,而忽汗城離上京遙遠,既已不能加以利用,又不撤去防衞力量,白白浪費國家的資源,我們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11]
先帝(耶律阿保機)因為渤海國反叛,找準機會出兵,所以不戰而克。既是天授,也因人謀,只有當時有此時機。渤海國的後代漸漸地繁衍生息,居於遠離契丹的遙遠邊地,恐怕會成為契丹的後患。梁水一帶乃是他們的故鄉,土地廣袤而肥沃,又有出產木鐵鹽魚之便利。乘着他們衰弱的時候,把他們的百姓遷回原住地,這才是萬世長久安定之策。他們得以回到故鄉,又得木鐵鹽魚之豐饒,必定會安居樂業,不再有反叛之心。然後選派兵馬駐紮以為我國左翼,以突厥、党項、室韋之輔助為我國右翼,可以輕易地制服南方的漢人王朝,統一天下,成就聖祖未能完成的功業,留給子孫後代無邊之福祿。”
[12]
天顯五年(930年),在耶律德光的逼迫之下,耶律倍出逃後唐。耶律倍出逃之後,耶律羽之安撫東丹國民一切如故,並沒有因這位名義上的國王出逃而造成混亂。
[14]
耶律羽之入朝病亡
會同四年(941年),因為朝廷舉行冊禮(冊立、冊封的禮儀),耶律羽之被召入京到宮中朝見,加特進。耶律羽之利用朝見的機會,上表彈劾東丹國左次相渤海耶律蘇貪污犯法之事,但還沒等朝廷表態徹查,耶律羽之就於當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了,享年52 歲,諡號文惠。
[16-17]
耶律羽之歷史評價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身為家宰,手執國鈞,於輔政之餘,養民之暇,留心佛法,耽味儒書,入簫寺則滌盪六塵,退廟堂則討論五典。而又為政尚於激濁, 舉士不濫掄材。朝推正人,國頰良相。”
[18]
耶律羽之家族成員
高祖父:耶律耨裏思
曾祖父:耶律薩剌德(勤德)
[19]
哥哥:耶律曷魯
弟弟:耶律覿烈(又名汗裏整、即兀裏較、汗裏較)、耶律涅剌神子、耶律護之(早夭)、耶律術寶(早夭)
兒子:夫人生子10人、諸妾生子4人。
耶律佛奴(長子早夭)
耶律闕(次子)
耶律和裏(曾任東京留守)
[20]
耶律甘露(耶律迪列)
孫子:耶律元寧(耶律甘露之子)、耶律延寧(耶律甘露之子)
曾孫:耶律道清((耶律延寧之子)
耶律羽之史籍記載
耶律羽之官職考證
關於耶律羽之的官職,《遼史》上的記載與1992年出土的《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上的記載有一些矛盾之處。
據《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記載,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於天顯元年(926年)建立東丹國時,“乃授公(指耶律羽之)中台右平章事。”比《遼史》早成書100多年的《契丹國志》也明確記載東丹國設有左、右平章事之職。而遼聖宗耶律隆緒即位後,雖然廢置中台省而以東京宰相府代之,但是其官吏也仍然沿用了左、右相和左、右平章事的舊稱謂。由此可見,當時耶律羽之所任官職的確為中颱省右平章事,墓誌的記載是符合史實的。
[22]
而《遼史·太祖本紀》中關於“渤海司徒大素賢為左次相,耶律羽之為右次相”的記載是不確切的。另外,左平章事是原渤海國宣詔省(相當於唐朝門下省)的副職,右平章事是原渤海國中台省(相當於唐朝中書省)的副職,而左、右次相則不是渤海國原有的官職。所以,設置左、右平章事之職應該更為符合契丹政權對東丹國所實行的“一用漢法”(即沿用渤海舊制)的政策。
[22]
按唐宋官制的規定,以品級較低的小官兼代品級較高的大官之事才稱之為“守某官”,而耶律羽之在加封太傅之前就已加封過太尉了,此官的級別與太傅(遼代三師之一)相當,並不是以小官兼代大官之事.所以,當時耶律羽之被加封的官職應該是“太傅”,而不是“守太傅”。
[22]
耶律羽之墓址
耶律羽之墓出土文物(13張)
墓地東西長約15公里,南北寬5公里,總面積約75平方公里,內分佈18座遼墓。古墓由墓道、墓門、甬道、東西耳室、主室幾部分組成,全長30餘米。出土一方墓誌,史料豐富,特別是有關契丹與鮮卑關係的記載殊為珍貴。墓誌銘中“其先宗分佶首,派出石槐”的記載將契丹族源之爭一舉定論。
耶律羽之墓的發現,真實地再現了遼朝當時在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等方面所取得的高超成就。1992年被評為92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1996年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公佈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5]
- 參考資料
-
- 1. 《遼史·耶律曷魯傳》耶律曷魯,字控温,一字洪隱,迭剌部人。祖匣馬葛,簡憲皇帝兄。父偶思,遙輦時為本部夷離堇,曷魯其長子也。
- 2. 《遼史·耶律羽之傳》幼豪爽不羣,長嗜學,通諸部語。太祖經營之初,多預軍謀。
- 3.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幼勤事業,長負才能。儒釋莊老之文,盡窮旨趣;書算射御之藝,無不該通。
- 4. 《遼史·太祖本紀》改渤海國為東丹,忽汗城為天福。冊皇太子倍為人皇王以主之。以皇弟迭剌為左大相,渤海老相為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賢為左次相,耶律羽之為右次相。
- 5. 《遼史·耶律羽之傳》天顯元年,渤海平,立皇太子為東丹王,以羽之為中颱省右次相。時人心未安,左大相迭剌不逾月薨。
- 6. 《遼史·太祖本紀》庚午,東丹國左大相迭剌卒。
- 7.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比及大聖大明昇天皇帝收伏渤海,革號東丹,冊皇太子為人皇王,乃授愛中台右平章事。雖居四輔之末班,獨承一人之顧命。
- 8. 《遼史·耶律羽之傳》羽之蒞事勤恪,威信並行。
- 9.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尋授鉞專討,克致大功,旋加太傅,招撫邊城。比至班師倒載,又加太傅、判鹽鐵、封東平郡開國公、食邑一千户。
- 10.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天顯二年,丁亥歲,遷升左相。及總統百撰,庶績鹹熙”。
- 11. 《遼史·耶律羽之傳》太宗即位,上表曰:“我大聖天皇始有東土,擇賢輔以撫斯民,不以臣愚而任之,國家利害,敢不以聞。渤海昔畏南朝,阻險自衞,居忽汗城。今去上京遼邈,既不為用,又不罷戍,果何為哉?
- 12. 《遼史·耶律羽之傳》先帝因彼離心,乘釁而動,故不戰而克。天授人與,彼一時也。遺種浸以蕃息,今居遠境,恐為後患。梁水之地,乃其故鄉,地衍土活,有木鐵鹽魚之利。乘其微弱,徙還其民,萬世長策也。彼得故鄉,又獲木鐵鹽魚之饒,必安居樂業。然後選徒以翼吾左,突厥、党項、室韋夾輔吾右,可以坐制南邦,混一天下,成聖祖未集之功,貽後世無疆之福。”
- 13. 《遼史·耶律羽之傳》表奏,帝嘉納之。是歲,詔徙東丹國民於梁水,時稱其善。
- 14. 《遼史·耶律羽之傳》人皇王奔唐,羽之鎮撫國人,一切如故。
- 15.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天顯十三年戊戌歲,嗣聖皇帝受大晉之冊禮也,即表公通敏博達,啓運功臣。加特進階、上柱國、食邑二千五百户。
- 16. 《遼史·耶律羽之傳》會同初,以冊禮赴闕,加特進。表奏左次相渤海蘇貪墨不法事,卒。
- 17. 《大契丹國東京太傅相公墓誌銘並序》以會同四年,歲次辛丑,八月十一日戊戌亮於官,春秋五十有二。
- 18. 《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5月第34卷第3期
- 19. 遼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8-09]
- 20. 《遼史·耶律羽之傳》子和裏,終東京留守。
- 21. 遼史 .古籍網[引用日期2014-08-09]
- 22. 《遼代即律羽之“墓誌”所記東丹國史事考》楊雨舒
- 23. 耶律羽之墓 .內蒙古日報[引用日期2014-08-09]
- 24. 契丹王族耶律羽之墓藏驚世再現 .網易[引用日期2014-08-09]
- 25. 耶律羽之家族墓羣 .罕蘇木蘇木網站[引用日期2014-08-09]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9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洛伽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