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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
(漢語文字)
鎖定
罰(拼音:fá)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1]
。此字始見於西周金文。許慎《説文解字》認為此字從刀、從詈(lì),表示沒有用刀對人進行傷害,只是拿着刀罵人,就應該受到處罰。一説罰由代表法網的“網”和表示判決的“言”一級象徵刑罰的“刀”組成,表示依法懲辦。罰的基本義為罪行,又指刑罰以及動詞性的懲罰、處罰。
[2]
- 中文名
- 罰
- 拼 音
- fá
- 繁 體
- 罰
- 部 首
- 罒
- 五 筆
- LYJJ
- 倉 頡
- WLIVN
- 鄭 碼
- LKSK
- 筆 順
- 豎、橫折、豎、豎、橫、點、橫折提、豎、豎鈎
- 字 級
- 一級(編號:1519)
- 平水韻
- 入聲六月 [5]
- 四角碼
- 6072₀
- 總筆畫
- 5+4
- 統一碼
- 7F5A
- 注音字母
- ㄈㄚˊ
- 造字法
- 會意字
- 字形結構
- 合體字,上下結構
- 異體字
- *罸、𠟟、𠟑、𦋬
罰文字源流
“罰”始見於西周金文。“罰”的結構從現代漢字的構字要素來看,由“罒”(網)、“訁”(言)和“刂”(刀)組合而成,金文寫作圖1-3,小篆寫作圖5。“罰”字在小篆以前,右旁從“刀”,左旁從“罒”(網)和“訁”(言),多為左右結構。隸變後,刀旁(漢代刀旁或訛為寸旁)移至網(後世位於字形上部者,多寫為“罒”)下,字形遂變為上下結構,而為楷書所本。銀雀山漢簡文字或省去“網”而作從言從刀。現代漢字簡化時則將“言”簡化為“訁”,簡作“罰”。許慎《説文解字》這樣説解“罪”字:罰是輕微的犯法行為。由刀、由詈會意。沒有用刀對人有所傷害,只拿着刀罵人,就應該處罰。許慎認為“罰”由“刀”和表示罵的“詈”會意,意思是小的罪。
[6]
現代學者一般認為“罰”這個字由“罒”(網)、“訁”(言)和“刂”(刀)三個要素組成,三個要素組合在一起,將嚴肅的“懲罰”詞義具象地表達於字形之中。“網”本是生活中捕魚或者捕鳥常用的工具。用在這裏表達的含義在於“網羅”,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意圖。“言”表示言語,“刀”表示手段,一個人有行為違法之處,必被網羅,遭受言辭的責罵和相應的懲戒。在《周禮·地官·司徒》中,有“凡民之有袤惡者,三讓而罰。”這裏“罰”是作動詞用的。不難看出,“罰”是對人的錯誤行為發生後的一種懲戒手段,或者是對人在約定的規則內沒有做到時,進行的一種責罰。“罰”這個字的造字要素中,包含了對犯法行為的全方位蒐羅信息,也包括了對“懲戒”採取的形式和強度。“網”意味着提醒人們對所有犯法和犯錯都是要承擔後果的,沒有疏漏之僥倖;“言”表示言辭,言辭是有威力的,言辭是可以起到批評和懲戒作用的。語言使用是一門藝術,用得不當,語言也可以成為一種暴力,當然,如果語言暴力出現了,也該受到“罰”;“刀”則是更重的處“罰”形式了,表示用身體罰的形式來懲戒犯罪。總而言之,“罰”這個字的造字是體現了古人對其意義的充分認識的,漢字字形承載的思維信息是能夠追根溯源的。
[6]
罰詳細釋義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名詞 | 過錯;罪過。 | penalty;punishment | 《左傳‧成公二年》:“貪色為淫,淫為大罰。” 《國語‧周語上》:“國之不臧,則惟餘一人是有逸罰。” | |
刑罰。 | 《尚書‧康誥》:“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 《荀子‧強國》:“故賞不用而民勸,罰不用而威行。” | |||
動詞 | 處分;懲戒(犯錯誤或犯罪的人)。 | penalize;punish | 《尚書‧無逸》:“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於厥身。” 《墨子‧天志下》:“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 | 罰款;罰球;懲罰;責罰;罰不當罪 |
鞭撻。 | 《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邪惡者,三讓而罰。” | |||
伐;殺。 | kill | 《左傳‧定公四年》:“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 | 罰罪 | |
出錢贖罪。 | buy | 《尚書‧呂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 《周禮‧秋官‧職金》:“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於司兵。” | ||
發誓。 | swear | 元·關漢卿《竇娥冤》:“不是我竇娥罰下這等無頭願,委實的冤情不淺。” | ||
同“伐”。星名。 | 《史記‧律書》:“北至於罰。罰者,言萬物氣奪可伐也。” |
罰古籍釋義
罰説文解字
【卷四】【刀部】房越切(fá)
(𠟟/罰)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①,但持刀罵詈,則應罰。
罰説文解字注
“(𠟟/罰)辠之小者。”注:辠,犯法也。罰為犯法之小者,㓝為罰辠之重者,五罰輕於五㓝。
“從刀、詈。”注:會意,房越切,十五部。
“未㠯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注:説從刀詈之意。罰者,但持刀而詈則法之,然則㓝者謂持刀有所賊則法之,別其犯法之輕重也。《初學記》雲:“《元命包》曰:網言為詈,刀守詈為罰。罰之為言內也,陷於害也。注云:詈以刀守之則不動矣,今作罰用寸。寸,丈尺也。言納以繩墨之事。”《初學記》又云:“《元命包》曰:㓝,刀守井也。飲水之人入井爭水,陷於泉,刀守之,割其情也。注云:井飲人,則人樂之不已,則自陷於泉,故加刀謂之㓝,欲人畏懼以全命也。”此二條皆引《春秋元命包》。今本《初學記》皆系諸《説文》,殊誤。觀《玄應書》卷卄一、卄五引《春秋元命包》説㓝字,與此同,可以諟正矣。雲刀守詈、刀守井,則㓝罰不分輕重。古五罰不用刀也,故許説罰為刀詈,犯法之小者,㓝為井刀,執法之大者,一入刀部,一入井部,所以正緯説也。唐人諱淵作泉。亦或作川。
[10]
罰廣韻
房越切,入月竝 ‖ 罰聲月3部(fá)
罰康熙字典
【未集中】【網部】 罰
《廣韻》《集韻》《韻會》並房越切,音伐。《説文》: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春秋元命包》:罔言為詈,刀詈為罰。罰之言罔陷於害。《易·豫卦》:則刑罰淸而民服。《書·呂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傳:罰,出金贖罪。《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注:罰謂撻擊之也。
罰字形書法
罰字形對比
罰書寫提示
罰書法欣賞
罰音韻集成
罰中上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bʰ | i̯wăt | |
王力系統 | 月 | b | ǐwat | |
董同龢系統 | 祭 | bʰ | juăt | |
周法高系統 | 月 | b | jwat | |
李方桂系統 | 祭 | b | jat | |
魏 | 月 | jat | ||
晉 | 月 | jat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bʰ | i̯wɐt | |
擬音/王力系統 | b | ǐwɐt |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bʰ | juɐt |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b | iɑt |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b | jwɐt |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bvʰ | ǐuɐt |
罰韻書集成
韻書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韻系 | 聲母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廣韻 | 罰 | 伐 | 山 | 入聲 | 十月 | 元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房越切 | bʰjuɐt |
集韻 | 伐 | 山 | 入聲 | 十月 | 元 | 奉 | 開口呼 | 三等 | 全濁 | 房越切 | bviɐt | |
禮部韻略 | 入聲 | 月 | 房越切 | |||||||||
增韻 | 入聲 | 月 | 房越切 | |||||||||
中原音韻 | 乏 | 入聲作平聲 | 家麻 | 非 | 開口呼 | 全清 | fua | |||||
中州音韻 | 入聲作平聲 | 家麻 | 泆加切 | |||||||||
洪武正韻 | 伐 | 入聲 | 四轄 | 刪 | 奉 | 全濁 | 房滑切 | vuat | ||||
分韻撮要 | 伐 | 陽入 |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 發 | 非 |
罰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 方言點 | 聲母及韻母 | 調值 | 調類 |
---|---|---|---|---|
官話(北京官話) | 北京 | fa | 35 | 陽平 |
官話(冀魯官話) | 濟南 | fa | 42 | 陽平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fa | 24 | 陽平 |
官話(西南官話) | 武漢 | fa | 213 | 陽平 |
官話(西南官話) | 成都 | fa | 21 | 陽平 |
官話(江淮官話) | 合肥 | fɐʔ | 4 | 入聲 |
官話(江淮官話) | 揚州 | fɐʔ | 4 | 入聲 |
晉語 | 太原 | fæʔ | 54 | 陽入 |
吳語 | 蘇州 | vaʔ | 23 | 陽入 |
吳語 | 温州 | ɦo | 212 | 陽入 |
湘語 | 長沙 | fa | 24 | 入聲 |
湘語 | 雙峯 | xua | 35 | 陰去 |
贛語 | 南昌 | fat | 21 | 陽入 |
客家話 | 梅縣 | fat | 5 | 陽入 |
粵語 | 廣州 | fɐt | 2/22 | 陽入 |
粵語 | 陽江 | fat | 54 | 上陽入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huat | 5 | 陽入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huek | 4 | 陽入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xuaʔ | 4 | 陽入 |
閩語(閩北語) | 建甌 | xuai | 24 | 陰入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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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1-03]
- 2. 李學勤主編;趙平安副主編.字源[M]:天津古籍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20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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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罰 .漢典[引用日期2018-09-21]
- 5. 平水韻 六月 .搜韻網[引用日期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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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M]: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3119
- 8.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 第6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06:352
- 9.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599
- 10.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註譯本》編委會編.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注全譯本 第2卷[M]. 北京:中國書店, 2010.12:651-652
- 11. 餘乃永校注. 新校互注宋本廣韻[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0.0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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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罰的音韻方言 .漢典網[引用日期2021-01-03]
- 14.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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