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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罰(拼音:fá)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1]  。此字始見於西周金文。許慎《説文解字》認為此字從刀、從詈(lì),表示沒有用刀對人進行傷害,只是拿着刀罵人,就應該受到處罰。一説罰由代表法網的“網”和表示判決的“言”一級象徵刑罰的“刀”組成,表示依法懲辦。罰的基本義為罪行,又指刑罰以及動詞性的懲罰、處罰。 [2] 
(基本信息主要來源:《新華寫字字典(第2版)》 [3]  、漢典網 [4]  ;*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異體字)
中文名
拼    音
繁    體
部    首
五    筆
LYJJ 
倉    頡
WLIVN
鄭    碼
LKSK
筆    順
豎、橫折、豎、豎、橫、點、橫折提、豎、豎鈎
字    級
一級(編號:1519)
平水韻
入聲六月 [5] 
四角碼
6072₀
總筆畫
5+4
統一碼
7F5A
注音字母
ㄈㄚˊ
造字法
會意字
字形結構
合體字,上下結構
異體字
*罸、𠟟、𠟑、𦋬

文字源流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2]
“罰”始見於西周金文。“罰”的結構從現代漢字的構字要素來看,由“罒”(網)、“訁”(言)和“刂”(刀)組合而成,金文寫作圖1-3,小篆寫作圖5。“罰”字在小篆以前,右旁從“刀”,左旁從“罒”(網)和“訁”(言),多為左右結構。隸變後,刀旁(漢代刀旁或訛為寸旁)移至網(後世位於字形上部者,多寫為“罒”)下,字形遂變為上下結構,而為楷書所本。銀雀山漢簡文字或省去“網”而作從言從刀。現代漢字簡化時則將“言”簡化為“訁”,簡作“罰”。許慎《説文解字》這樣説解“罪”字:罰是輕微的犯法行為。由刀、由詈會意。沒有用刀對人有所傷害,只拿着刀罵人,就應該處罰。許慎認為“罰”由“”和表示罵的“”會意,意思是小的罪。 [6] 
現代學者一般認為“罰”這個字由“罒”()、“訁”(言)和“刂”(刀)三個要素組成,三個要素組合在一起,將嚴肅的“懲罰”詞義具象地表達於字形之中。“網”本是生活中捕魚或者捕鳥常用的工具。用在這裏表達的含義在於“網羅”,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意圖。“言”表示言語,“刀”表示手段,一個人有行為違法之處,必被網羅,遭受言辭的責罵和相應的懲戒。在《周禮·地官·司徒》中,有“凡民之有袤惡者,三讓而罰。”這裏“罰”是作動詞用的。不難看出,“罰”是對人的錯誤行為發生後的一種懲戒手段,或者是對人在約定的規則內沒有做到時,進行的一種責罰。“罰”這個字的造字要素中,包含了對犯法行為的全方位蒐羅信息,也包括了對“懲戒”採取的形式和強度。“網”意味着提醒人們對所有犯法和犯錯都是要承擔後果的,沒有疏漏之僥倖;“言”表示言辭,言辭是有威力的,言辭是可以起到批評和懲戒作用的。語言使用是一門藝術,用得不當,語言也可以成為一種暴力,當然,如果語言暴力出現了,也該受到“罰”;“刀”則是更重的處“罰”形式了,表示用身體罰的形式來懲戒犯罪。總而言之,“罰”這個字的造字是體現了古人對其意義的充分認識的,漢字字形承載的思維信息是能夠追根溯源的。 [6] 
“罰”本義指懲罰、處治。由懲罰引申為徵罰、罪過義,由罪過義又引申為出錢贖罪。如《周禮·秋官·職金》:“受士之金罰貨罰。”古代罰還可用為星名:或指伐星,在參宿;或指火星,古又稱熒惑星。 [2] 

詳細釋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名詞
過錯;罪過。
penalty;punishment
《左傳‧成公二年》:“貪色為淫,淫為大罰。”
《國語‧周語上》:“國之不臧,則惟餘一人是有逸罰。”

刑罰。
《尚書‧康誥》:“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
《荀子‧強國》:“故賞不用而民勸,罰不用而威行。”

動詞
處分;懲戒(犯錯誤或犯罪的人)。
penalize;punish
《尚書‧無逸》:“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於厥身。”
《墨子‧天志下》:“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
罰款;罰球;懲罰;責罰;罰不當罪
鞭撻。

《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邪惡者,三讓而罰。”

伐;殺。
kill
《左傳‧定公四年》:“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
罰罪
出錢贖罪。
buy
《尚書‧呂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
《周禮‧秋官‧職金》:“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於司兵。”

發誓。
swear
元·關漢卿《竇娥冤》:“不是我竇娥罰下這等無頭願,委實的冤情不淺。”

同“”。星名。

《史記‧律書》:“北至於罰。罰者,言萬物氣奪可伐也。”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大字典》 [7]  《現代漢語詞典》 [8] 

古籍釋義

説文解字

【卷四】【刀部】房越切(fá)
(𠟟/罰)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
【註釋】①賊:傷害。 [9] 

説文解字注

“(𠟟/罰)辠之小者。”注:辠,犯法也。罰為犯法之小者,㓝為罰辠之重者,五罰輕於五㓝。
“從刀、詈。”注:會意,房越切,十五部。
“未㠯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注:説從刀詈之意。罰者,但持刀而詈則法之,然則㓝者謂持刀有所賊則法之,別其犯法之輕重也。《初學記》雲:“《元命包》曰:網言為詈,刀守詈為罰。罰之為言內也,陷於害也。注云:詈以刀守之則不動矣,今作罰用寸。寸,丈尺也。言納以繩墨之事。”《初學記》又云:“《元命包》曰:㓝,刀守井也。飲水之人入井爭水,陷於泉,刀守之,割其情也。注云:井飲人,則人樂之不已,則自陷於泉,故加刀謂之㓝,欲人畏懼以全命也。”此二條皆引《春秋元命包》。今本《初學記》皆系諸《説文》,殊誤。觀《玄應書》卷卄一、卄五引《春秋元命包》説㓝字,與此同,可以諟正矣。雲刀守詈、刀守井,則㓝罰不分輕重。古五罰不用刀也,故許説罰為刀詈,犯法之小者,㓝為井刀,執法之大者,一入刀部,一入井部,所以正緯説也。唐人諱淵作泉。亦或作川。 [10] 

廣韻

房越切,入月竝 ‖ 罰聲月3部(fá)
罰,罪罰。《元命包》曰:“網言為詈,刀詈為罰,罰之言網陷於害。” [11] 

康熙字典

【未集中】【網部】 罰
《廣韻》《集韻》《韻會》並房越切,音伐。《説文》:辠之小者。從刀從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春秋元命包》:罔言為詈,刀詈為罰。罰之言罔陷於害。《易·豫卦》:則刑罰淸而民服。《書·呂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傳:罰,出金贖罪。《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注:罰謂撻擊之也。
又《韻補》葉扶廢切。江淹《齊高帝誄》:綴機剟賊,輕章削罰。矜卑廣慈,合賤兼愛。愛字音炁。○按《説文》在刀部,今併入。 [12]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楷體) 字形對比(楷體) [4]

書寫提示

“訁”2畫,㇊(橫折提)一筆寫成。“罒”扁“訁刂”大。“罒”居上居中,上寬下窄。“訁”,的點在橫中線上側;“刂”,寫在右半格,兩筆都從橫中線上側起筆。 [3] 

書法欣賞

音韻集成

中上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i̯wăt
王力系統
b
ǐwat
董同龢系統
juăt
周法高系統
b
jwat
李方桂系統
b
jat


jat


jat
隋唐
擬音/高本漢系統

i̯wɐt
擬音/王力系統

b
ǐwɐt
擬音/董同龢系統

juɐt
擬音/周法高系統

b
iɑt
擬音/李方桂系統

b
jwɐt
擬音/陳新雄系統

bvʰ
ǐuɐt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網 [13] 

韻書集成

韻書
字頭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韻系
聲母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擬音
廣韻
入聲
十月
合口呼
三等
全濁
房越切
bʰjuɐt
集韻
入聲
十月
開口呼
三等
全濁
房越切
bviɐt
禮部韻略


入聲





房越切

增韻


入聲





房越切

中原音韻

入聲作平聲
家麻

開口呼

全清

fua
中州音韻


入聲作平聲
家麻





泆加切

洪武正韻

入聲
四轄


全濁
房滑切
vuat
分韻撮要

陽入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網 [13]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方言點
聲母及韻母
調值
調類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fa
35
陽平
官話(冀魯官話)
濟南
fa
42
陽平
官話(中原官話)
西安
fa
24
陽平
官話(西南官話)
武漢
fa
213
陽平
官話(西南官話)
成都
fa
21
陽平
官話(江淮官話)
合肥
fɐʔ
4
入聲
官話(江淮官話)
揚州
fɐʔ
4
入聲
晉語
太原
fæʔ
54
陽入
吳語
蘇州
vaʔ
23
陽入
吳語
温州
ɦo
212
陽入
湘語
長沙
fa
24
入聲
湘語
雙峯
xua
35
陰去
贛語
南昌
fat
21
陽入
客家話
梅縣
fat
5
陽入
粵語
廣州
fɐt
2/22
陽入
粵語
陽江
fat
54
上陽入
閩語(閩南語)
廈門
huat
5
陽入
閩語(閩南語)
潮州
huek
4
陽入
閩語(閩東語)
福州
xuaʔ
4
陽入
閩語(閩北語)
建甌
xuai
24
陰入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方音字彙》 [14]  、漢典 [13] 
參考資料
  •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1-03]
  • 2.    李學勤主編;趙平安副主編.字源[M]:天津古籍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2012:380
  • 3.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 第2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85
  • 4.      .漢典[引用日期2018-09-21]
  • 5.    平水韻 六月  .搜韻網[引用日期2021-01-03]
  • 6.    胡文華著.漢字中的思維之美[M].上海:文匯出版社,2017.12:93-96
  • 7.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M]: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3119
  • 8.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 第6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06:352
  • 9.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599
  • 10.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註譯本》編委會編.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注全譯本 第2卷[M]. 北京:中國書店, 2010.12:651-652
  • 11.    餘乃永校注. 新校互注宋本廣韻[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0.07:477
  • 12.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 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8.08:912
  • 13.    罰的音韻方言  .漢典網[引用日期2021-01-03]
  • 14.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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