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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築評級

鎖定
綠色建築評級是指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2014版),按滿足控制項和評分項的程度,綠色建築認證劃分為三個等級。
中文名
綠色建築標識評級
外文名
Green Building
目    標
可持續建築評級
特    點
直觀、環保、節能、和諧
類    型
建築
特    徵
立體綠化

綠色建築評級國內評級分類

3個等級的綠色建築均應滿足《綠色建築評價標準》(2014版)所有控制項的要求,且每類指標的評分項得分不應小於40分。當綠色建築總得分分別達到50分、60分、80分時,綠色建築等級分別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綠色建築評級國外評級分類

美國綠色建築委員會建立並推行的《綠色建築評估體系》(Leadership in Energy & Environmental Design Building Rating System),國際上簡稱LEED™,是在世界各國的各類建築環保評估、綠色建築評估以及建築可持續性評估標準中被認為是最完善、最有影響力的評估標準。
綠色事業認證公司(GBCI)是由美國綠色建築委員會(USGBC)支持下成立的一家獨立的非營利機構,是一個全球範圍內運營、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獨立認證組織。GBCI 正通過一系列的認證及專業資質計劃加速推進綠色事業在全球範圍內的有效實踐。
LEED評估體系包含九大方面及若干指標構成,主要從整合過程、選址與交通、可持續場地、節水、能源與大氣、材料與資源、室內環境質量、創新和區域優先九個方面對建築進行綜合考察、評判其對環境的影響,並根據每個方面的指標進行打分,總得分是110分,分四個認證等級:認證級 40 - 49;銀級 50 - 59 ;金級 60 - 79 ;鉑金級 80以上。

綠色建築評級國內評級標準

國家綠色建築三星級標準是綠色建築評價體系中最高級別的綠色建築標準。
綠色建築評價體系《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50378-2006是由建設部發布,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上海市建築科學研究院聯合主編的中國的綠色建築評估標準。《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用於評價住宅建築辦公建築、商場、賓館等公共建築。《標準》的評價指標體系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包括以下六大指標:
1、節地與室外環境;
2、節能與能源利用;
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4、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5、室內環境質量;
6、運營管理(住宅建築)、全生命週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築)。
各大指標中的具體指標分為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三類。其中,控制項為評為綠色建築的必備條款;優選項主要指實現難度較大、指標要求較高的項目。對同一對象,可根據需要和可能分別提出對應於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的指標要求。按滿足一般項和優選項的程度,綠色建築劃分為三個等級。

綠色建築評級綠色二星建築

綠色二星建築是指滿足《綠色建築評估規範》(GB/T50378-2006)綠色建築二星評定標準的建築。需達到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使用、節水與水資源使用、節材與資料資源使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處理六類目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根據規定,全市範圍內的新建及處於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開始規劃階段的民用修建項目,契合下列條件的,履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規範:由政府出資或以政府出資為主的建築面積大於5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建築,首要包含校園、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設備等;單體修建面積超越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修建,首要包含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 綠色生態城區一切處於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開始規劃階段的民用修建項目,履行綠色建築規範,二星級及以上規範綠色建築面積不少於25萬平米。
綠色生態鄉鎮建設中一切處於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開始規劃階段的民用修建項目,全面履行綠色建築規範,二星級及以上規範綠色建築面積不少於2萬平米。鼓勵住宅類建築履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規範。 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擔任綠色建築項目施行進程的監管,建築節能、勘測規劃、工程質監等相關處理機構,對未經過綠色建築施工圖規劃文件檢查的項目,不予頒佈施工許可證。對施工圖規劃文件斷定的綠色建築技術措施不執行的項目,不予經過修建節能專項檢驗,不予處理竣工檢驗存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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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勵大型公共建築標誌性建築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國家二星級以上或者深圳市金級以上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鼓勵前海深港合作區、坪地國際低碳城等各區(含新區)相關功能區內新建建築執行較高等級的綠色建築標準。廣東省綠色建築二星級項目涉及相應增加工程設計收費和施工圖審查收費的,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廣東省建築節能協會牽頭制定的《綠色建築工程諮詢、設計及施工圖審查收費標準(試行)》(粵建節協〔2013〕09號)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