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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總額

鎖定
累計納税總額是指增值税17%+銷售税金及附加12%+所得税25%的總計數據。
中文名
納税總額
所屬分類
經濟學術語
基本税種
1、增值税按銷售收入17%、6%(分別適用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税人);
2、城建税按繳納的增值税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税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税的2%繳納;
5、印花税: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啓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税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税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税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税按應納税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上述税種中除增值税與企業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向國税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