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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狄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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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1732年11月8日—1808年2月14日)賓夕法尼亞殖民州及美國政治家、作家、軍人、教育家,《邦聯條例》起草和簽署人之一,美國製憲會議代表,《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簽署人之一,美國開國元勳,特拉華州第5任總統和民兵准將,賓夕法尼亞州總統,狄金森學院創始人。
中文名
約翰·狄金森
外文名
John Dickinson
國    籍
英國、美國
出生日期
1732年11月8日
逝世日期
1808年2月14日
畢業院校
倫敦中殿律師學院
代表作品
《賓夕法尼亞州一位農民的來信》
《邦聯條例》
代表作品
《向國王的請願書》
《向魁北克居民的講話》
職    務
政治家、作家、軍人、教育家
出生地
馬里蘭殖民州塔爾博特縣
主要成就
《邦聯條例》起草和簽署人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簽署人
特拉華州第5任總統(州長)
特拉華州民兵准將
賓夕法尼亞州總統(州長) 展開
主要成就
《邦聯條例》起草和簽署人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簽署人
特拉華州第5任總統(州長)
特拉華州民兵准將
賓夕法尼亞州總統(州長)
狄金森學院創始人 收起

約翰·狄金森人物生平

約翰·狄金森於1732年11月8日出生於馬里蘭殖民州的塔爾博特縣。1740年,他隨父親遷往特拉華下郡的肯特縣,在私人教師的指導下學習,攻讀法律,並於1753年進入倫敦中殿律師學院
1757年回到美國後,約翰·狄金森開始在費城從事法律工作,1760年擔任特拉華議會的議長,1762年至1765年、1770年至1776年兩次擔任賓夕法尼亞州議會的議員。1765年,他代表賓夕法尼亞州參加了《印花税法案》大會(Stamp Act Congress)。 1774年至1776年,他代表賓夕法尼亞州參加了第一屆大陸會議。1776年,由於反對《獨立宣言》失敗後,他退出大陸會議回到特拉華州,擔任特拉華州民兵准將參加獨立戰爭。 [1] 
約翰·狄金森 約翰·狄金森
1777年,約翰·狄金森再次被任命為大陸會議成員,不過這次是代表特拉華州。1777年,他在特拉華州的家中“白楊林”解放了所有的奴隸,這在當時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1779年,代表特拉華簽署《邦聯條例》。1781年11月13日當選為第5任特拉華總統(President of Delaware,州長前身),任期至1782年11月4日,期間他當選為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在1785年之前擔任賓夕法尼亞州總統(President of Pennsylvania,州長前身)。 [2] 
1786年,約翰·狄金森代表特拉華州出席的安納波利斯會議和1787年的美國製憲會議,並簽署《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2]  約翰·狄金森被正式列為“簽名者”,他自己並沒有簽署憲法。狄金森在大會期間病倒了,簽約那天沒能到場。於是,他授權喬治·裏德為他簽字。 [3] 
約翰·狄金森被恰當地稱為“革命作家”(Penman of the Revolution)。當時沒有其他作家提出過如此多、如此及時、如此受歡迎的論點。他起草了《印花税法案》大會的《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1774年第一屆大陸會議的《向國王的請願書》(Petition to the King)和《向魁北克居民的講話》(Address to the Inhabitants of Quebec),以及第二屆大陸會議的《向國王的請願書》(Petition to the King)和《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然而,最具影響力的是1767年至1768年的《賓夕法尼亞州一位農民的來信》(The Letters of a Farmer in Pennsylvania),他在文中譴責了1767年的《湯森法案》(Townshend Act),在該法案中,他拒絕了投機的自然權利理論,並通過簡單的法律論據來呼籲人們的常識。
由於反對《獨立宣言》,約翰·狄金森失去了自己的聲望,而且永遠無法完全恢復。作為一個小州的代表,他在制憲會議中倡導各州平等的原則,但他是最早倡導妥協的人之一,最終妥協通過了,規定在一個議院中有平等的代表權,在另一個議院中有比例代表權。他在起草這一條款時,可能受到了特拉華州對賓夕法尼亞州的偏見的影響,該條款禁止在沒有得到有關州和國會同意的情況下,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州或部分州的交界處建立一個新州。大會休會後,他在一系列署名為“法比尤斯”(Fabius)的信件中為其作品辯護,這些信件可與聯邦黨人最優秀的作品相媲美。正是在他的影響下,特拉華州和賓夕法尼亞州最先批准了憲法。
約翰·狄金森的興趣不僅僅是政治。1783年,他幫助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卡萊爾建立了狄金森學院(以他的名字命名),他是學院的第一任董事會主席,並且多年來一直是學院的主要捐助者。
約翰·狄金森死於1808年2月14日,葬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朋友墓地。 [1] 

約翰·狄金森主要貢獻

參與大陸會議,起草和簽署《邦聯條例》,參與美國製憲會議,簽署《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成為開國元勳。
擔任特拉華州州長和民兵准將、賓夕法尼亞州州長。
成為狄金森學院創始人。

約翰·狄金森人物評價

在英屬美洲殖民地最富有的人當中,約翰·狄金森被稱為“革命的執筆人”。
在約翰·狄金森去世後,托馬斯·傑斐遜總統承認他是“在受到大不列顛的攻擊時,第一批為他的國家爭取權利的人之一”,“他的名字將被載入史冊,成為革命的傑出人物之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