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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名法
鎖定
糊名法歷史背景
宋朝
糊名在宋代常稱為“彌封”,就是要把試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貫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評卷官徇私作弊。
糊名法作用
糊名制度的實施有利於客觀評卷、公正選拔人才。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中説:“本朝進士,初亦如後製,兼採時望。真宗時,周安惠公起,始建糊名法,一切以程文為去留。”但因為不再考慮考生平時的真實水平和道德表現,只重考試成績不重品行,導致進士及第者也不一定是眾望所歸者的弊端。但是,從科舉制度保證公正性的角度而言,糊名的優點是明顯大於其侷限性的。
糊名法故事
北宋國子監學生鄭獬的遭遇就與糊名直接相關。鄭獬曾求學於湖南湘陰縣的笙竹書院,後來成為國子監生。據沈括的《夢溪筆談》卷九記載,國子監選拔考生時,鄭獬的成績只排在第五位,心高氣傲的他十分不滿意自己的名次。按慣例,被錄取的考生要向國子監祭酒寫信表示感謝。而鄭獬則在寫給國子監祭酒的信中大發牢騷,宣稱自己“李廣事業,自謂無雙;杜牧文章,止得第五”,並將國子監祭酒比作劣等的駑馬、擋路的頑石,而將自己比作千里馬、巨鰲。國子監祭酒看了以後,暴跳如雷,恨得咬牙切齒。鄭獬殿試時,考官恰恰就是那位國子監祭酒。這位考官發誓一定要讓他落榜,因此他特地在眾多的試卷中找到一份文筆極像鄭獬的卷子,毫不猶豫地將這份試卷淘汰掉。但是閲卷完畢拆封以後,這位主考官發現被淘汰的試卷根本不是鄭獬的,而鄭獬則高中狀元。糊名制度的實施是鄭獬能逃脱國子監祭酒報復的關鍵,這也説明糊名是使科舉制度走向公正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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