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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計劃管理

鎖定
税收計劃管理指運用税收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和檢查,來指導、組織和監督各級税務機關和全體税務人員執行税收政策、組織税款入庫的管理活動。税收計劃管理主要包括計劃的編制和計劃執行情況檢查兩個方面。為了保證税收計劃的實現,税務機關需要深入各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切實掌握經濟税源的變化情況和趨勢,採取正確的編制方法,提出積極可靠並留有餘地的計劃方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逐級分配下達,並定期檢查執行進度,指出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考核執行結果。在考核、檢查税收計劃時,要加強分析,分清主客觀因素,做好税收收入預測,提高税收計劃管理水平。 [1] 
中文名
税收計劃管理
類    別
經濟學名詞

税收計劃管理內容

税收計劃管理是有計劃的税收收入的組織系統和管理制度的總稱,是税務機關為保證税收計劃的實現,對税收計劃的編制、分配、調整、考核、檢查所進行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税收計劃的編制  税收計劃的編制是税務機關依據經濟發展狀況和現行税收政策規定,通過對經濟税源開展調查、分析和預測而制定當前税收計劃的活動。是税收計劃管理的前提和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税收計劃的核心。
(二)税收計劃的分配  這是税收計劃的核定和下達過程,是在税收計劃編制完成以後,將計劃指標在各地區、各單位層層分解的工作。分配税收計劃必須本着實事求是、綜合平衡的原則,達到既保證税收計劃落到實處,又能充分調動各單位積極性的效果。
(三)税收計劃的調整  税收計劃是國家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法律賦予的穩定性和嚴肅性,税收計劃一經確定,就不得隨意變動。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依照規定的程序適當調整税收計劃。
(四)税收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  這是税收計劃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組織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地指導組織收入的一種工作制度。税收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一般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税收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一般以文字報告或圖表形式記載檢查結果,反映税收計劃執行情況。

税收計劃管理目標和作用

計劃管理工作是通過一定的組織系統和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實現的。税收計劃管理是税務機關為保證税收計劃的實現,對税收計劃的編制、分配、調整、考核、檢查、分析、預測以及税源調查等一系列活動所進行的綜合管理,是整個税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計劃管理目標是:
編制税收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信息收集預測分析、税源調查等一系列工作,運用科學方法進行税收計劃的編制。
分配税收計劃:通過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程序,逐級核定和分配税收計劃,做好月份、季度税收的計劃安排,以利於組織實施。
調整税收計劃:根據重大經濟、財政税收政策調整和變動以及自然災害等引起的税源變化對已經分配的税收計劃進行調整。
考核、檢查税收計劃執行情況:通過按旬掌握進度,按月分析通報,按季、按年分析報告的方式,及時掌握收入進度,加強徵收管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完成税收計劃。
開展經濟税源調查研究:加強經濟税源調查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經濟税源檔案,及時掌握重點經濟税源的發展變化動態,為做好税收計劃管理工作打好基礎。
加強組織收入工作:按各級領導要求,及時有效地報告税收收入情況,加強組織收入工作。
税收計劃管理體制就是税收計劃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彼此間相互聯繫形成一定的體系。税收計劃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是:堅持以國家税法為基礎,適應財政管理體制需要的原則;堅持統一計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税收計劃管理體制的基本內容是:建立税收計劃管理的組織系統,進行税收計劃管理的權限劃分;保證税收計劃管理的實現形式。
(一)税收計劃管理的組織系統  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税收計劃管理組織的領導機關,審查全國税收計劃的編制情況,聽取全國税收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家税務總局計劃統計司是全國税務系統税收計劃管理最高執行機構,負責擬定全國税收計劃的指導方針、指標體系、編制方法、審批程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編制、分配全國税收計劃和檢查執行情況,組織研究税收計劃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總結税收計劃工作經驗,指導各級税務機關的計劃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地税務系統計劃機構負責制定本省、本地區、本系統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檢查和指導下級計劃管理工作。
各地區、市、縣國、地税務系統計劃機構負責制定本地、市、縣本系統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檢查和指導下級税務機關的計劃管理工作。
我國税務計劃的組織機構按我國税收管理體制和行政區劃劃分,這樣便於税收計劃的組織管理和適應財政體制的需要。
(二)税收計劃管理權限的劃分  分税制財政體制的實施和兩套税務機構分設後,税收計劃管理既要保障全國税收計劃的完成,也要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其權限應從以下各級劃分。
國家税務總局的管理權:在全盤制定全國税收計劃的基礎上,重點作好屬於中央財政固定收入和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税種的計劃編制。負責向國税系統下達税收指令性計劃。對於屬於地方固定收入税種提出建議計劃,按徵管範圍分別下達國税系統和地税系統。監督檢查下級税務機關計劃執行情況。
省級及計劃單列市國、地税系統的管理權:國税系統要全額落實總局下達的指令性計劃,對按徵收範圍下達的屬於地方固定收入税種的指導性計劃可結合當地政府的建議和意見進行編制。地税系統要按總局下達的指導性計劃和當地政府制定的財政計劃相結合,編制本省、本地區地税系統的税收計劃。國地兩系統要按各自編制的計劃分別下達本系統的下一級税務部門。監督檢查下級税務機關的計劃執行情況。
地市以下國税、地税系統要按照上級國税、地税局下達的任務數進行編制税收計劃,並如數向下分配。檢查下級税務機關的計劃執行情況。
上述税務計劃管理權,基本上是按照分税制財政體制的管理要求劃分的,也是税收計劃管理權限的發展方向。

税收計劃管理管理方法

(一)經濟税源的調查  開展税源調查是税務機關按照特定的目的和要求,運用各種調查形式和方法,有計劃、有組織地對社會經濟税源發展變化進行了解、分析的專業性查和研究活動。經濟税源調查是税收計劃管理的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其目的是分析税源變化趨勢,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特別在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我國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都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勢必會引起經濟税源發生較大的變化,進而對經濟收入產生直接影響,在此形式下的經濟税源調查就更加重要。
經濟税源調查的內容包括:國民經濟發展變化對税收的影響;一定時期內國家的經濟政策、財税政策變化對税收的影響;財税體制變化對税收的影響;重點税源的發展變化對税收的影響;加強税收管理工作對税收的影響。
經濟税源調查的方法:按調查內容的不同分為全面調查和專題調查;按調查是否連續分為經常性調查和一次性調查;按調查的組織形式分為税源統計報表調查和實地調查。
(二)税收預測  税收預測是以政府宏觀調控政策為指導,以充分掌握影響税收收入變化的因素和税收歷史資料為基礎,運用數理統計和邏輯思維方法等手段,經過推理判斷,對未來税收收入的前景作出趨勢分析的一項工作方法。它是提高税收計劃管理和發揮税收預見性,準確編制税收計劃的基礎,其方法一般有:判斷預測法、外延預測法、因果分析法
(三)税收計劃的編制方法的改革  税收計劃的編制應當按照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現行財政税收體制、税收政策價格水平並參照以往年度的税收計劃資料及目前的經濟税源變化來進行編制。税收計劃的編制主要與三個因素有關:
第一,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國民經濟計劃是編制税收計劃的基礎,國民經濟計劃的規模和發展速度將決定税收收入的規模和速度。税收計劃的編制必須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為依據,才能切實可靠。
第二,經濟的規模。一般來説,經濟的規模越大,為社會提供的產品越多,税收收入也越高。税收收入的增長與經濟規模的增長應基本保持同步增長。
第三,經濟的質量。經濟的質量和税收也有着直接的聯繫,只有資金的投入產生了效益,税收收入才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相關的經濟政策在我國商品經濟不是十分發達的情況下,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也是我們編制税收計劃的必須考慮的問題,如資產重組、吸引外資的政策變化,都會給税收收入的變化帶來影響。
税收計劃編制方法是根據國民經濟税源資料和税收歷史資料,為基礎來進行測算的。目前,我國税收計劃的編制方法正在逐步進行改革。
國內生產總值是國際通行的衡量一國經濟成果和綜合國力指標,通過對大量的有關税收與國內生產總值數據進行的實證分析表明,工商税收增長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之間存在着密切的正相關關係,所以目前我們進行編制税收計劃的方法已經逐步拋棄了傳統的直接算賬法和間接算賬法。主要應用彈性係數法税收負擔率法來進行税收計劃的編制。
(四)税收計劃編制後的審核  税收計劃在報送和分配前,審核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加強對各級税收計劃編制後的審核,對提高計劃質量有重要意義。審核税收計劃的目的,不僅在於檢查其編制口徑、計算方法和內容有無錯誤,更重要的是瞭解經濟税源變化情況和編制的税收計劃是否合理。税收計劃的審核主要有業務技術的審核和最後審定。
(五)科學的税收計劃分配  税收計劃編制後,需要具體分配到各個省市區,落實到基層的具體徵收工作中,税收計劃的分配的合理與否直接影響着税收收入計劃的完成情況,計劃編制的再科學再精確,如果分配不合理,計劃落不到實處,也無法保證其順利完成,因此税收計劃編制後,必須將計劃合理分配。
税收計劃的分配原則是實事求是,積極平衡;反覆測算,全額分配;積極動員,明文下達。
税收計劃的分配方法:基數法和國內生產總值税收負擔率法。
(六)税收計劃的檢查分析  税收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實現計劃管理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現行制度規定,税收計劃要按旬掌握進度,按月、季、年分析檢查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是對税收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進行有組織、有步驟、有目的的檢查,以便發現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從而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挖掘新的潛力。分析是對計劃執行情況和結果進行綜合的分析,它要藉助於一定的分析方法,研究影響税收完成情況的主客觀因素,並確定各種因素對税收計劃變動的影響程度。進而總結經驗與教訓,逐步掌握和認識税收計劃完成的規律,不斷採取措施,組織新的平衡。
1999年的税制改革以來,全國税務系統相繼實行了徵管改革和會計改革,為了適應新的徵管模式,税收計劃分析已增加一些新的分析內容,如税源分析:税收與經濟指標的關係包括國民生產總值與税收總額的關係、工業環節增值税工業增加值之間的關係、商業環節增值税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之間的關係、價格總水平與税收之間的關係、社會總投資與税收之間的關係、經濟結構與税收結構的基本關係、徵管質量分析和欠税分析等。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