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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農場主

鎖定
租地農場主是自己只有部分土地或沒有土地,主要靠租入農場僱用農業工人進行耕作,並按照契約規定向土地所有者交納地租農業資本家
中文名
租地農場主
代    表
人際關係
盛行地區
資本主義國家

租地農場主簡介

馬克思説:“租地農場主成了這種農業工人的實際支配者,成了他們的剩餘勞動的實際剝削者,而土地所有者現在只和這種資本主義租地農場主發生直接關係,而且是單純的貨幣關係和契約關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901頁)。

租地農場主租地

租地農場主交納給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是農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的一部分。因此,租地農場主與土地所有者一起瓜分剩餘價值,共同剝削僱傭工人。

租地農場主產生背景

租地農場主租地的產生

租地農場主是在封建制度瓦解過程中逐漸產生的。由於各個國家的社會歷史背景和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不同,租地農場主產生的條件以及他們在農業中所佔的地位也就各不相同。英國是租地農場主產生得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國家,在14世紀下半葉,原來身為農奴的管事,逐漸成為租地農民,由土地所有者提供土地、種籽、牲畜和農具,他們的地位雖同自耕農沒有多大區別,但已使用少量僱傭工人來耕種土地。以後,這種租地農民逐漸成為分成農或半租地農場主,由土地所有者提供土地和一部分經營資本,其餘資本則由他們自己籌集,雙方按契約規定的比例分配全部產品。隨後代之而起的就是專靠使用僱傭工人的真正的租地農場主。到16世紀末,英國已出現一個“資本主義租地農場主”階級,到19世紀末,租佃農場經營制度已在英國居於統治地位。1895年在英國的英格蘭和威爾士農場總面積為2470萬英畝,其中經營面積在 100~500英畝以及500英畝以上的農場約佔78.2%。同年在英國(包括蘇格蘭)28.6萬個農場中,僱傭農業工人的農場約佔55%以上。

租地農場主租地的發展

美國獨立革命(1775~1783)以後,以個體勞動為基礎的農民經濟得到普遍發展,在小農不斷自發分化的過程中,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農場大量建立和發展起來。南北戰爭(1861~1865)後,廢除了奴隸制,僱傭勞動在農業中有較大發展。到20世紀初,資本主義農場已經成為美國農業中佔統治地位的形式。在1910年,約佔全部農户1/6的資本主義大農場,生產了美國農產品價值的一半以上。在法國,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農村中仍以小農經濟佔優勢,但資本主義租佃農場也有一定發展。到戰後,在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由於國家對農業的干預和壟斷資本滲入農業,土地所有者和農業資本家往往合而為一,租地農場主的比重顯著縮小。
在某些資本主義國家,習慣上仍把那些租入土地但不僱傭工人或只僱用少量短工從事個體經營的租地農民,也稱為租地農場主。他們的經濟力量比較單薄,在競爭中往往被資本主義大農揚所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