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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褲

(保暖用的長褲)

鎖定
秋褲,是指氣温比較冷時候穿在毛褲棉褲或外褲裏面用來保暖用的長褲。一般在秋天天氣轉涼時,穿一條單褲不夠保暖,就在褲子裏面再添加一條貼身的褲子,所以就叫秋褲。
淮河以南地區叫作棉毛褲,有些地方又叫襯褲線褲。秋褲屬於內衣類,不能外穿出門。且保暖程度僅次於保暖褲,可以有效的防寒。
中文名
秋褲、襯褲、棉毛褲、線褲
外文名
Mimo Pants
起    源
北美大陸
專利擁有者
弗蘭克·斯坦菲爾德
專利申請日期
1915年12月7日
洗滌温度
用40-45℃的温水洗
發明國家
加拿大

秋褲歷史沿革

秋褲名字來源

而據英國詞源學家考證,秋褲(Long Johns)這個名字來源於美國重量級拳王“波士頓壯男孩”John Sullivan,因為他當年酷愛穿着秋褲在拳擊場上廝殺……

秋褲歷史發展

秋褲的起源是北美大陸,最早取得秋褲設計專利的,據説是加拿大的弗蘭克·斯坦菲爾德(Frank Stanfield)。他與自己的兄弟以號稱“不縮水”的棉內衣起家,在1915年12月7日正式申請了秋褲的專利,成為現代商業秋褲之父。
1914年-1918年中,各軍採購的主要內衣之一是叫做“連衫褲”(Union suit)的東西——這種上下身全包住,手腳腕口都緊收的衣服其實等於是秋衣與秋褲的合體。
1918年之後,各國重歸日常生產,歐美各國按照流水線和分工的思想深化工業革命,原本全身都動的體力勞動者分化成上身活動多的勞動者和下身活動多的勞動者,連衫褲不如秋褲秋衣的地方就顯現出來,於是秋褲也就迎來了自己的春天。
1940年後的美國沒有今天這樣完善的室內取暖條件,不少人冬天烤爐子取暖。當時不但在室內穿秋衣秋褲或連衫褲,睡覺的時候還要帶着睡帽,沐浴的頻率也遠遠達不到 當前每日一洗的程度——原因很簡單,且不説如何準備熱水,單是洗頭後頭髮結冰就是個大問題。
1959年美蘇“廚房辯論”時,赫魯曉夫質疑尼克松所説“典型的美國住房”的科技水平——從秋褲這個歷史參照物來看,當年美國展示的電器可能確實有些超前。
隨着時間的推移,歐美人越來越注意到秋褲不是那麼美觀和時尚,而且供暖和居住條件的提高,越來越少的人會穿秋褲了。

秋褲洗滌

最好用40-45℃的温水洗,因為秋衣秋褲是貼身衣物,比較容易沾染身體油脂油泥和新陳代謝下來的皮膚殘渣,用温水洗的話比較容易去掉這些污垢,水太涼不容易去污,水太熱容易對衣物造成損害。

秋褲材料

秋褲注意事項

1、兒童衣服對於面料的要求。
2、為避免起靜電問題,可以在穿秋褲之前擦點潤膚露
3、冬天睡覺儘量不要穿秋褲睡覺。

秋褲各國普及

加拿大:已經基本不再穿秋褲,一般穿一條比較厚的褲子過冬,如果冬天要到室外工作,會在褲子外面再套一條羽絨褲(Down Pants),這樣進到室內可以方便地脱下來。
美國:早年,秋褲在美國的高寒地區也有相當的市場。平均一人擁有一輛汽車的美國,冬天進屋暖氣,出門坐車,完全不必穿秋褲,年輕人更是不穿秋褲。
日本:同樣只有老年人才會穿秋褲,女孩自然不用説,大雪中上下學一樣是小短裙和光腿,因為只有50歲以上的女人需要。像這樣的年輕女孩在日本街頭很常見,年齡大一些的會穿絲襪,但沒有人穿秋褲。

秋褲爭議

外國人對秋褲的態度
雖説秋褲在歐美國家的歷史源遠流長,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現代歐美各國成年人卻越來越少的穿秋褲,究其原因有三:
首先是不必要。由於歐美各國對空調暖氣的普及以及石油燃料的大量使用,人的生活環境裏的温度已經很舒適,秋褲也就不再必要了。即使是冬天,穿一雙長靴,套長可及膝的外套,人就足以應付在建築物與汽車之間的短暫步行,這種着裝也便於在冷熱交替的環境裏穿脱調整,已經成了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其次是不舒服。至於説是哪裏不舒服,見仁見智。比如有人認為,這秋褲本質是“長內褲”,內褲雙穿,豈不難受?也有人説秋褲穿上之後兩腿感覺“怪異”,人類腿毛生長方向是向下的,而緊繃的秋褲穿着時方向是向上逆毛髮方向而行。這第二條更適用於白人男性,其毛髮濃密,又不像歐美女性那樣熱衷去毛,所以他們穿上秋褲的感覺大概就像秋褲套在毛褲外面。
第三是“不美觀”。今天在歐美各國提到秋褲,他們的第一反應多半是郵遞員、囚犯等,從“衣着品位”角度出發,就有不少人想和秋褲劃清界限。不過,秋褲的美醜,可能還要看具體時代和人——比如33歲的約翰·卡爾文·柯立芝(後當選美國第三十任總統),一次在公寓裏剃鬍子,只穿了一條秋褲卻沒有關窗户,正巧被樓下女子看到,後來兩人就相識結婚,傳為佳話。(這個故事發生在1905年,説明在加拿大頒發秋褲專利之前,美國已經出現某種形態的秋褲,或者柯立芝只是穿了一種長及膝蓋的內褲。) [1] 
中國人對秋褲的態度
秋褲對中國人來説冬天必不可少的衣服。它是一種禦寒的襯褲,套在內褲與外褲之間。以北方的節氣而論,一般立秋之後,寒露之前便要穿上它了。至遲到立冬,如果再不穿的話,按老理,基本就屬於“作死”了。不僅如此,很多人小時候,冬天棉毛褲是要穿兩條的。甚至仍嫌不夠,外面還要再套上一條毛線編織的毛褲才算保險。
生於20世紀70年代及之前的人都知道,那時個個都是秋褲黨,男女老少無一例外,一條秋褲一年穿三季,基本是穿出了毛球,繼續穿,洗出了毛球,繼續洗,直到把毛球穿掉、洗掉,接着還要穿,穿得很矢志不渝,也很無可奈何。
80後一代小時候穿的大多都是碎花的秋褲,好像穿了好久,怎麼穿都不爛,而且怎麼穿都不短。後來到了初中,秋褲的款式得以演變,秋褲就變成運動式的,男生穿深藍色或者草綠色,女生穿紫色或者紅色,褲腿和袖子上都無一例外地縫着兩道白條。這種秋褲多是腈綸的,好洗快乾,但是秋冬季乾燥的時候,穿上就會起靜電,一脱衣服就“嗶啵”亂響,還帶着輕微的“電”光,碰哪裏都會輕微地“噼啪”一下,被“電”到。那時的秋褲,儼然就是生活必需品。
以往,時尚界對秋褲到底該不該穿,也是由於受到外國文化的影響,態度忽左忽右,形勢十分不明朗,比忽高忽低的股市行情還難捉摸,叫許多跟風的潮男潮女無以適從,不知道到底該穿還是不該穿。
於是在2008年,有一個叫做蘇芒的雜誌女主編在接受電視訪談時,對秋褲咬牙切齒,她説:“我不穿秋褲,也不允許我周圍的人穿秋褲!”這就是掀起軒然大波的“秋褲門”網絡事件,引發了對秋褲的長久討論,號召了一大批猶豫不決的潮男潮女呼啦啦轉移到了秋褲的對立面,斬釘截鐵地對秋褲説“不”。其實秋褲穿與不穿別人誰都決定不了,自己受得了這寒冷就不穿,受不了就穿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