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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

鎖定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是眉山市東坡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業局、區畜牧獸醫局的職責,相關部門的扶貧工作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區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國土部門的農田整治項目、區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農業農村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扶貧開發局牌子。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
中文名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
眉山市東坡區環中巷44號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豆成傑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發展歷程

將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業局、區畜牧獸醫局的職責,相關部門的扶貧工作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區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國土部門的農田整治項目、區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農業農村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扶貧開發局牌子。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
將區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不再保留單設的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業局、區畜牧獸醫局。 [1]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參與起草“三農”方面有關規範性文件。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的財税、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2、貫徹執行國家、省級扶貧開發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的法律、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扶貧工作。
3、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開展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4、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5、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
7、負責制定全區農業全產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8、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
9、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
10、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11、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12、負責組織移民安置規劃、庫區開發規劃。負責區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年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13、負責扶貧、移民項目資金管理。擬定全區扶貧開發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內部審計、績效考核、統計監測等工作。
14、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
15、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定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
16、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機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17、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8、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
19、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
20、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
21、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安全保衞、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
政策法規股
負責區級部門(單位)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審核把關,承擔普法宣傳、新聞宣傳工作。參與起草“三農”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備案。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宜居鄉村建設與治理協調股(社會事業指導股)
提出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研究全區鄉村治理政策和治理體系,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基層法治建設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農村宅基地管理股)
提出鞏固完善全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完成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指導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制定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發展規劃與農業園區股
提出全區實施鄉村振興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佈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示範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
組織實施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開展對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養殖)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的初審、轉報和證後監管保護工作。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特色產業發展股
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水果、蔬菜、茶葉、花椒、蠶桑、麻類、中藥材、棉花、糖料、食用菌等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泡菜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統籌推進全區泡茶產業發展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工作。承擔經濟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
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股(糧油股)
擬訂全區種植業(糧油)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指導種植業(糧油)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牽頭農業防災減災。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藥植物檢疫體系建設,並組織監督管理農藥植物檢疫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植物疫情的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參與糧油收儲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畜牧獸醫股
擬訂全區畜牧獸醫發展政策、規劃。牽頭組織畜牧獸醫標準化、畜牧獸醫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指導蜂業發展。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負責動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災減災。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依規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
飼料獸藥股
擬訂全區飼料及添加劑、獸藥(漁藥)及獸醫器械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飼料及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可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農作物秸稈等飼用飼料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和加工流通。
漁業漁政管理股
擬訂全區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和漁政漁港、網具監督管理。負責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病害防控、漁事糾紛處理等相關工作。指導漁業防災減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農田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擬訂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範,並指導實施。承擔農業綜合開發有關國際合作項目管理工作。
農業機械化股
負責擬訂全區農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實施農業、農機庫棚、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編制、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擬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指導農村機電提灌建設。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扶貧移民股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扶貧開發規劃編制,指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的計劃分配和實施管理。指導貧困人口識別和動態管理。統籌指導全區專項扶貧工作。負責全區社會扶貧工作。負責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項目的引進與實施。牽頭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規劃安置工作。指導開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規劃安置工作。負責全區大中性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後扶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以及扶政策的實施工作。承擔區脱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信訪維穩安監股
牽頭受理、接待羣眾來信來訪工作。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涉及農業農村、扶貧移民相關的信訪維穩排查、調處、辦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本系統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禽獸屠宰行業及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監督管理工作。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指導監督管理。
市場與信息化股
擬訂編制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組織擬訂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支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農業農村數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參與擬訂外向型農業發展。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管理與有關農業國際組織或機構合作、交流。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參與研究農業投資促進的有關政策,負責農業招商引資、經貿洽談。組織開展農業會展活動。負責機關外事僑務、涉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承擔涉及港澳台地區有關農業事務。
科技教育股
擬訂全區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牽頭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組織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協調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承擔外來農業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參與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指導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
牽頭組織擬訂全區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組織擬訂農村實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研究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家庭農場的示範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
行政審批股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計劃投資財務股
提出扶持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參與農業政協性補貼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工。指導監督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人事股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農業農村系統內幹部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黨羣工作、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區農村經營能源服務中心(區農村土地流轉中心)
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工作;負責承擔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統計等服務性、技術性、輔助性工作;負責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户用沼氣項目建設等事務性工作;指導污水管網不能覆蓋的鄉鎮生活污水淨化沼氣池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科學技術普及、宣傳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及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簽訂。
區種業科教站
負責全區種子資源保護、品種選育工作;組織實施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種子質量管理和檢驗、農業科技教育、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等服務性、技術性、輔助性工作;指導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工作。
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抓好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制度建設和宣傳教育;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標準的落實;協助開展全區各鄉鎮鎮容村貌和環境衞生管理工作,創造和保持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鄉人居環境。
區農業質量檢測中心(區飼料質量安全檢測站)
負責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流通過程、農業品投入、農產品質量的檢測檢驗;定期對全區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測,並向社會公佈;負責檢測技術研究和培訓等工作。
區農田建設促進中心
負責全區耕地質量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技術指導、項目實施和績效評價;承擔全區耕地質量等級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的示範、推廣和指導;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業投資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實施和績效評價工作。
區農業(水產)技術推廣中心
承擔全區公共所需的農業(水產)技術指導、培訓和推廣,提供公益性農業(水產)技術服務;負責制定和實施農業(水產)防災減災技術措施;負責農業 (水產)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漁業科學技術研究等工作。
區柑桔產業推進服務中心(區泡菜產業推進服務中心)
指導經濟作物生產佈局、結構調整、標準園建設、產地初加工、產品銷售工作;負責經濟作物新品種和高產優質高效栽培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組織實施經濟作物項目建設;承擔全區晚熟柑桔產業發展相關事務工作;統籌協調泡菜產業、“味在眉山”食品地域品牌創建、營銷、宣傳和原料基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泡菜企業、“味在眉山”食品生產單位參加各類展會、論壇、博覽會。
區鄉村振興推進中心
負責全區統籌城鄉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的協調推進;負責統籌城鄉重大項目和農業產業重點項目的協調推進;負責協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協助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區畜牧站(區蜂蜜產業發展辦公室)
承擔畜禽飼養新技術培訓、推廣和畜牧產業化項目的具體實施;指導畜禽品種改良和良種推廣的技術工作;負責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負責人工種草養畜工作;指導蜂業生產發展,承擔蜂業科技推廣與技術培訓,產於蜂業產於化推進蜂產品品牌培育工作;指導蜂業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工作。 [3]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局長:豆成傑 [4] 

眉山市東坡區農業農村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四川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5] 
2024年2月19日,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給予記一等功公務員集體。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