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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茅雲衢坊

鎖定
白茅雲衢坊位於浙江省縉雲縣前路鄉白茅村內。俗稱進士門。為木構牌坊,明永樂庚子(1420年)科舉人趙宗榮建。兩柱一間,兩側有山牆,面寬 5.40米,進深4.90米。柱用夾柱石,兩柱頭各施五踩斗栱一攢,前後檐枋間各施五踩斗栱兩攢。懸山頂,保存完好,枋上尚存“雲衢”匾。 [1] 
中文名
白茅雲衢坊
年    代
明朝
類    別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始    建
明永樂庚子(1420年)

目錄

白茅雲衢坊簡介

白茅雲衢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年 代:明
白茅雲衢坊 白茅雲衢坊
公佈時間:1989年12月12日白茅雲衢坊,俗稱進士門。為木構牌坊,明永樂庚子(1420年)科舉人趙宗榮建。位於縉雲縣前路鄉白茅村,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於明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年),是一座二柱單間木結構牌坊,為單間木結構坊式結構門,兩側有山牆,面寬5.40米,進深4.90米。其地下部分用柏木樁,稱地丁。基礎以上各根柱子的下部用“夾杆石”包住,外面再束以鐵箍。街巷的木牌樓頂部出檐甚短,做成懸山或廡殿式。每根柱端聳出脊外,柱頂覆以雲罐(也叫毗盧帽)以防風雨侵蝕蟲蛀。樓頂所用之瓦,街巷諸坊多用黑色布瓦。門樓用一大額枋及二道穿枋,柱上出一穿梁承檐枋,另出一竹節形上昂支撐檐枋,為了穩定門樓,柱前後皆以方石柱加固。最具時代特徵的是斗拱製作十分規整。兩柱一間柱用夾柱石,兩柱頭各施五踩斗栱一攢,前後檐枋間各施五踩斗栱兩攢。頂棚為單檐歇山式,縱觀坊頂,翹角、瓦、椽、檐、精雕細鏤,維妙維肖。如此圓熟的技藝,巧奪天工的造型,令人頗費一番心思,枋上尚存“雲衢”匾,字跡筆墨酣暢,雄健有力,令人歎為觀止,而且寓意深刻,耐人尋味。保存完好,額枋及穿枋底皮均刻有代表明式簡樸風格的裝飾圖案。白茅雲衢坊為明永樂十八年庚子科舉人趙宗榮所建(縣誌記載為趙孟榮),是浙江省現存最早的木結構門坊。白茅雲衢坊有部分損壞,但整體結構完整,稍加修繕,加以保護,就能長久保存。為子孫後代計,為中華文化的傳承。白茅雲衢坊是屬於標誌科舉成就的,為家族牌坊,為光宗耀祖之用。1997年8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公佈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白茅雲衢坊意義

進士坊原貌 進士坊原貌
坊又稱牌樓。一種門洞式的紀念性建築物。一般用木、磚、石等材料建成,上刻題字。舊時多建於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或街道路口,用以宣揚封建禮教、標榜功德。白茅雲衢坊正式所紀念的是白茅村出了進士。具有較高的文物歷史價值。由於它造型獨特,結構牢固,幾百年來,儘管風雨淫浸,雷電砍斫,可它依然巍然屹立,成為一道風景線,贏得眾多遊客的青睞。作為中華文化的一個象徵,牌坊的歷史源遠流長。據有關專家介紹,就結構而言,牌坊的原始雛形名為“衡門”,是一種由兩根柱子架一根橫樑構成的最簡單最原始的門。關於“衡門”,我們目前所看到的最早記載是《詩·陳風·衡門》:“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詩經》編成於春秋時代,大抵是周初至春秋中葉的作品,據此推斷,“衡門”最遲在春秋中葉就已經出現。這種“衡門”後來被運用到城市中各個居民區之間的“坊門”上。從春秋戰國唐代,中國城市居民區都採用裏坊制,“坊”與“坊”之間有牆相隔,坊牆中央設有門,稱為坊門。起先,這種坊門就像“衡門”那樣,由兩根立柱架一根橫木構成的,只是柱側安裝了可開合的門扇。隨着以程朱理學為代表的封建意識的普及和深入,明清時期,牌坊的發展達到了鼎盛,出現了大量多柱、多間、多樓牌坊。不過,這時的牌坊已經成了統治階級麻痹人民思想、維護統治的一種形式。
牌坊是由欞星門衍變而來的,開始用於祭天、祀孔。欞星原作靈星,靈星即天田星,為祈求豐年,漢高祖規定祭天先祭靈星。宋代則用祭天的禮儀來尊重孔子,後來又改靈星為欞星。牌坊濫觴於漢闕,成熟於唐、宋,至明、清登峯造極,並從實用衍化為一種紀念碑式的建築,被極廣泛地用於旌表功德標榜榮耀,不僅置於郊壇孔廟,以及用於宮殿、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和主要街道的起點、交叉口、橋樑等處,景觀性也很強,起到點題、框景、借景等效果。明清時代,牌坊的發展登峯造極,並從實用衍化為一種紀念碑式的建築,被極廣泛地用於旌表功德標榜榮耀,不僅置於郊壇、孔廟,以及用於宮殿、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和主要街道的起點、交叉口、橋樑等處,景觀性也很強,起到點題、框景、借景等效果。
白茅雲衢坊為木製件疊架而成,四根正柱、八根附柱並列四排,支撐橫樑、牌匾、頂蓋,形成中間大門。坊頂亭蓋為仿木古雕鑿件。中間一橫匾,寫着“雲衢”二字。整個牌坊結構嚴謹精緻、造型美觀大方、雕刻工藝精湛,具有濃厚的民族風格。歷史的雲煙消退了昔日的榮華,淡泊了久遠的記憶,在長期的官宦外遷、異地繁衍中,白茅村的留守人丁仍然堅守着先人“耕讀興家”的祖訓,延續着氣貫數百年的文化傳統倫理氛圍,盡力守護着白茅村的文化古蹟和歷史榮耀。

白茅雲衢坊文物保護

綜述
白茅雲衢坊 白茅雲衢坊
對於白茅雲衢坊的保護,除了本身的保護和修葺工作外,應該根據《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部門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根據文物保護的需要,事先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會同文物行政部門商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措施,並納入規劃。對於這一縉雲縣少有的明代碑坊,有關部門和鎮村除應加強對這一文物的保護之外,還應對周邊的房屋建設作出規劃並實施有效管理。增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意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尤其是青少年文明素養,是推動旅遊發展,貫徹落實國家《文物保護法》的要求。深刻明確保護文物的歷史責任和法律責任,將文保的法律觀念轉化為保護文物的實際行動。制定科學保護規劃。既要制定和完善文物保護的總體規劃,也做好各文物的專項保護規劃,並且與城市總規和城鎮總規做好銜接,以免相互“衝撞”。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領導。加強領導,首先要發揮市文物保護委員會的指導、協調作用,尤其是在增強“文保”意識,形成全社會“文保”工作合力方面,文保委員會要有所為,有所威;其次,政府要加大文保投入,建立政府投入為主,多方籌措並舉的投入機制;再次,要依法行政,加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執法力度;最後,要建立一個專事於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利用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落實。
保護措施
一、白茅雲衢坊地基出現不均勻沉降現象,需要進行加固地基並扶正。
二、對損壞嚴重的柱、額等主要構件進行檢測及結構計算,在此基礎上提出明確的修繕方案,包括具體的材料等。在儘可能減少干預的前提下,確保牌坊的安全穩定。
三、明確屋面具體做法,有針對性提出其它需修繕的構件。
四、補充蟲害防治方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