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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達
鎖定
- 中文名
- 留置送達
- 外文名
- service by leaving rejected legal processes at the place of abode
- 部 門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法 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釋 義
- 受送達人拒收時,視為送達的規定
留置送達法律淵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次修正》
……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説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次修正》
……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説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
[4]
……
留置送達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
……
第一百三十二條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達人送達,也可以向其訴訟代理人送達。受送達人指定訴訟代理人為代收人的,向訴訟代理人送達時,適用留置送達。
……
第四百三十一條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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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
- 2.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釋義(最新修正版):法律出版社,2012-9-1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2-9-1[引用日期2015-05-25]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2-3-17[引用日期2015-05-25]
- 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2015-2-4[引用日期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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