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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政武

鎖定
申政武,吉林省吉林市人,1957年5月出生。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1957年出生。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曾留學日本十幾年,在《中國社會科學》等核心期刊發表論著幾十篇(部)。 [1] 
中文名
申政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7年5月
畢業院校
吉林大學
出生地
吉林省吉林市
職    稱
教授

申政武個人經歷

申政武教育背景

1978-1982年,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
1982-1985年,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1985-1987年,日本關西學院大學進修
1994-1996年,京都大學,法學碩士
1996-1999年,京都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申政武研究領域

日本法、物權法、人格權法、信託法

申政武社會兼職

1、中國青島東亞法研究會任會長
2、韓國財團法人韓中日民商法統一研究所中國理事
3、韓國東國大學客座教授

申政武相關榮譽

申政武代表性成果

1、《論人格權及其人格損害的賠償》,《中國社會科學》1990年第2期
2、《論現代物權法的原則》,《法學》1991年第1期
3、《人權的意識形態標準與法律標準》,《中國法學》1992年第1期,該為被《新華文摘》(1992年第3期) 全文轉載;《中國社會科學》(Ideological and Legal Criteria for Human Rights )(1993年第2期) 全文英譯轉載 4、《民法通則的技術結構分析及其對制定統一民法典的啓示》,《吉林大學學報》1992年第2期
5、《日本對外國法德移植及其對我國的啓示》,《中國法學》1993年第5期
6、《最近中國民法學的動態―1992中國民法學經濟法學年會的中心議題》,《法與政治》(日本)1993年總第44卷第2號
7、《東亞近代民法典羣的形成與偽滿洲國民法典——日本法在移植西歐近代法過程中的歷史作用》(山東大學中日韓國際研討會),《中日民商法研究》2004年
8、《中國現代的企業法制與民法法理》(中韓國際企業法務研討會),《靈山法律論叢》2006年
9、《物權的本質論與物權法定原則——近代日本法與現代中國法的雙重視點》(南京大學中日韓國際研討會),《中日民商法研究》2007年
10、《中國物權法體系中的用益物權》(漢城大學中日韓物權法研討會),《民商法雜誌》2007年
11、《中國物權法賦予農民的土地權利——介於公法與私法之間的制度設計》(韓國慶尚大學中韓國際研討會),《慶尚法學雜誌》2007年
12、《從東亞法的視角觀察中國的用益物權——中日韓三國制度的若干比較》(東京大學中日國際研討會),《當代法學》2008年
13、《史料民法典》(日文合著),日本成文堂 2004年版
14、川島武宜《現代化與法》(合譯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5、《土地與建築物的法律關係—兩者是一個物還是兩個獨立的物》(譯),《中日民商法研究》2006年
16、《日本水產協會法》(合譯),《廈門大學海洋法律評論》2006-2007年連載
17、《消滅時效制度的若干考察》(譯),《中日民商法研究》2007
18、我妻榮《日本擔保物權法》(合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申政武其他作品

2007年1月26日,日本早稻田大學《日中韓民法學的動向》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中國的法律實務教育與民法學》;
2007年 7月28日,韓國慶尚大學《韓中法學的現狀》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中國物權法賦予農民的土地權利》;
2007年8月27日,韓國漢城大學《韓中日民商法的統一》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中國物權法體系中的用益物權》;
2007年 9月1日,日本東京大學《中國物權法》國際研討會,討論發表《日本的佔有和中國的佔有——以佔有保護法理為中心的比較》;
2007年11月17日,中國北京師範大學《東亞法律教育改革》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日本法科大學院制度的形成過程——兼論中國JM與日本JD的本質區別及改革方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