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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扶貧

鎖定
生態扶貧是將生態保護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一種扶貧工作模式。通過實施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創新生態扶貧方式等,加大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以達到推動貧困地區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相協調、脱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的扶貧模式,最終實現脱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雙贏” [1-3] 
中文名
生態扶貧
頒佈時間
2018年1月18日
發佈單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林業局、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
性    質
惠農政策

生態扶貧工作目標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林業局、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2018年1月18日印發生態扶貧工作方案 [4]  要求到2020年,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和發展生態產業,收入水平明顯提升,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地區生態環境有效改善,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增強,生態保護補償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升。力爭組建1.2萬個生態建設扶貧專業合作社(其中造林合作社(隊)1萬個、草牧業合作社2000個),吸納10萬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建設;新增生態管護員崗位40萬個(其中生態護林員30萬個、草原管護員10萬個);通過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帶動約1500萬貧困人口增收 [4] 

生態扶貧幫助脱貧方式

(一)通過參與工程建設獲取勞務報酬。
(二)通過生態公益性崗位得到穩定的工資性收入
(三)通過生態產業發展增加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
(四)通過生態保護補償等政策增加轉移性收入 [5] 

生態扶貧主要工程

退耕還草工程
退牧還草工程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
三北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
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工程
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
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綜合治理工程 [6] 
參考資料